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6-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的成都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五芳斋”)、浙江五芳斋节令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令食品”)、FORTUNA EX SAPORIBUS HOLDING PTE. LTD.(芳味韵福控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味韵福”)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拟为上述三家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其中:
1、 为成都五芳斋提供的5,000.00万元担保额度为年度额度预计,包含公司2025年度已为其提供的存量担保,并非新增额外担保额度;
2、 为节令食品、芳味韵福提供的各5,000.00万元担保额度为2026年度新增担保预计。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本表格中“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计算所依据的“最近一期净资产”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上述被担保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年12月3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成都五芳斋在该行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本金余额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公司与节令食品、芳味韵福尚未签署担保协议。
本次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等融资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子公司与授信银行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协商择优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在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 本次担保预计是为了满足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融资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融资使用情况及企业经营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五、 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的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长远发展。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277.00万元,均为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5%。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6-024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0.16元/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060,811股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同时,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中的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60,811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3年1月13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公司独立董事郭德贵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1月13日至1月22日,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更正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以及《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08)。
4、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并于2023年2月7日披露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
5、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6、2023年3月8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万股。2023年3月10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7、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3年12月21日办理完毕。
8、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
10、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4年6月19日办理完毕。
11、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
12、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5年7月2日办理完毕。
13、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5年11月13日办理完毕。
14、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八章的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考核期为2023—2025年3个会计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具体如下:
注:上述“扣非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8.93%,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为-16.92%,2023-2025年三年累计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率为189.55%,累计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为229.15%,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相关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数为1,047,404股。
2、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或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
鉴于《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407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60,811股,其中因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47,404股,因离职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407股,回购价格为10.16元/股。
在本次公告后至实际回购操作前,如遇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等情形,则每股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支付价款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最终股本变化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 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五、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激励计划》且不违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8,291,816.4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登记总股本197,072,537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6,999,929股,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1,060,81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4,505,898.50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7.71%。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6,999,929股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1,060,811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若仅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登记完成等情形,致使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量发生变动,但未引起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该部分股份相应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分配方案不作调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全体董事均同意该议案,董事会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兴耀商务广场(五芳斋总部大楼)1幢323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
至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信息。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魏荣明、马建忠、陈传亮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 现场登记
1、 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9:00-12:00,13:00-17:30
2、 登记方式: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 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二) 书面登记
1、 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7:30前
2、 登记方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采用书面回复方式进行登记(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代理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一) 现场登记地址/书面回复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五芳斋总部大楼1幢。
邮箱:wfz1921@wufangzhai.com
联系人:于莹茜、张瑶
联系电话:0573-82083117
(二) 现场参会注意事项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 本次股东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同时,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中的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60,811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97,072,537股减至196,011,726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97,072,537.00元减少至人民币196,011,726.00元。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兴耀商务广场(五芳斋总部大楼)1幢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22日起45日内(8:00-11:3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张瑶
4、联系电话:0573-82083117
5、联系邮箱:wfz1921@wufangzhai.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6-031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现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 2025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4,232.91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14,274.86万元。具体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1、 按产品类别分类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销售渠道分类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 按销售地区分类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电商为通过电商零售直接向终端消费者(含境外)销售的部分。
注2:上述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 2025年年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家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计划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风险等级较低的投资品种,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 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 投资金额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
(三) 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 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 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投资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六) 实施方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按照公司有关审批流程及审批权限实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计划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风险等级较低的投资品种,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公司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独立董事及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 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定期汇报:如季度、半年度和年度ESG报告,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汇报ESG绩效和进展; 专项汇报:针对特定ESG项目或事件进行专项汇报,确保相关信息的及时传递; 形式:包括书面报告、口头汇报、在线会议等,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和讨论。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ESG工作手册》。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有:科技伦理。公司业务范围不涉及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等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活动,故“科技伦理”未纳入重要性议题。
污染物排放、废弃物处理、能源利用、循环经济、水资源利用、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保护、乡村振兴、平等对待中小企业、社会贡献、利益相关方沟通、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反不正当竞争、尽职调查、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议题对公司均不具备高度重要性(或重要性较低),公司已结合实际情况在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中对议题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披露或解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6-026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一) 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同时,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中的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拟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60,811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
(二)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变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7,072,537.00元,公司股份总数为197,072,537股。
完成1,060,811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97,072,537.00元变更为人民币196,011,726.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97,072,537股变更为196,011,726股(具体以中国结算实际登记为准)。
二、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根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后续《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以上事项最终变更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变更后的《公司章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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