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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6-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8,285,512.4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80,222,240.7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80,256,10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8,153,664.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61,989,063.80元;占公司2025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66%。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信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求,并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于2026年中期进行分红,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针对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的相关事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2、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6-015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求,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业务中提供总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可以在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前述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不包括为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四) 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在上述预计的2026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担保范围内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分配使用额度;如在额度生效期间有新设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的,对该等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分配使用。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依法存续,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担保预计额度仅为公司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公司为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业务中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确保子公司日常经营的持续及稳健开展,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被担保人为公司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原则上公司按照出资比例为非全资控股公司提供担保,该控股公司其他股东或相关方按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保障措施,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范围需求。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6-012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

  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胥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胥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胥芳女士无任何有关辞任的其他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胥芳女士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胥芳女士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其辞职报告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胥芳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发展、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胥芳女士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贺艳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贺艳明先生的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贺艳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审查备案,能够胜任独立董事工作,本次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拟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可能发生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拟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各专委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金小团先生(主任委员)、郑靖先生、王钦先生、顾新建先生;

  2、审计委员会:吴学友先生(主任委员)、顾新建先生、贺艳明先生;

  3、提名委员会:贺艳明先生(主任委员)、吴学友先生、金小团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顾新建先生(主任委员)、贺艳明先生、葛晨文先生。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将在贺艳明先生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通过后正式生效。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胥芳女士将继续履行其作为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贺艳明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综上,我们同意提名贺艳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贺艳明先生:1984年出生,2012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学历;美国西北大学访问学者。2016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浙江工业大学副研究员;2022年12月至今任浙江工业大学研究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艳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贺艳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6-017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投资者保护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明明,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宏华数科、大博医疗、多瑞医药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济敏,202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宏华数科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马章松,199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时代出版、工大高科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4.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4.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收费,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9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含税)。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8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含税)。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时间、人员经验与级别对应的收费标准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决定其2026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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