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公告编号:2026-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低于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4)。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7月11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5元/股(含)调整至人民币14.95元/股(含)。因实施2025年度中期权益分派,自2025年11月12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4.95元/股(含)调整至人民币14.9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2025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2025-06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首次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5年6月16日至2026年3月20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25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592,903,936股的1.56%,最高成交价为11.3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4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01,43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从而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9,255,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6%。按照《回购报告书》约定,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相关方案尚未推出,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本次回购股份按既定用途全部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按照《回购报告书》约定,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自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若公司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公司可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回购股份暂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且不得质押和出借。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信息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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