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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735          证券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6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9,425,00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9,125,801.9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211,463.79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0,914,338.1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18日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517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49,793.21万元,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28,100.00万元,支付项目相关信用证保证金金额3,200.79万元,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10,663.1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宁波新容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容”)和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华瑞”)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保税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强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电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2023年12月2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4年1月18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新增设立4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宁波新容薄膜电容器扩建升级项目”、“中电华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024年1月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新容、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4年5月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新容、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新增设立3个募集资金外币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宁波新容薄膜电容器扩建升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024年1月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电华瑞、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中电华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0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1、上述募集资金外币专项账户的余额均以外币金额列示;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未到期的金额共计11,000.00万元,不包含在上述账户余额内。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中电华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中电华瑞战略规划及实际发展需要,结合其优化资源、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配置的需求,同意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租赁子公司武汉王子新材料有限公司自有园区二期工程场地变更至中电华瑞新的自有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四路3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Ⅱ区(七期)B-3栋3层02、03室”。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基于公司业务战略布局及实际发展需要,同时为简化募集资金使用流程、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中电华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实施方式由公司向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中电华瑞提供借款5,834.44万元变更为由公司向中电华瑞进行增资5,834.44万元,增资完成后,中电华瑞注册资本变更为10,834.44万元;同意在“中电华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有实施地点,即“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四路3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Ⅱ区(七期)B-3栋3层02、03室”的基础上,新增租赁子公司武汉王子新材料有限公司自有园区二期工程场地。上述变更完成后,该项目募集资金总投资金额保持不变(即人民币5,834.44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将根据实施地点变更后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在“宁波新容薄膜电容器扩建升级项目”原有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在自有园区内东部空地新增三期厂房建设(一栋厂房及一栋附属用房),新增建筑总面积为36,425.46平米,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同时,为进一步满足产能增加后的生产场地需求,完善项目生产配套设施,保障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同意公司结合运营规划及项目实际需求,对“宁波新容薄膜电容器扩建升级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增加场地建筑工程投资金额6,600万元,并结合当前设备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相应调减设备投资金额6,600万元。上述调整仅影响“宁波新容薄膜电容器扩建升级项目”的明细项目支出,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更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和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0,411,453.36元,置换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62,264.1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528号),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前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使用人民币87,454,041.46元,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6日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7,454,041.46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18日和2025年1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和《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1,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11,000.00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除此之外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14,954.83万元存放在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履行相关义务,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已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宁波新容薄膜电容器扩建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8年2月。

  注2:公司已于2026年1月27日、2026年2月12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电华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835.82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证券代码:002735          证券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大兴实业(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实业”)、烟台信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信兴物业”)和深圳好新鲜冷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新鲜”)。2025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总额为2,193,107.69元。依据公司业务运行情况,预计公司2026年度与大兴实业、烟台信兴物业和好新鲜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850万元。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进军、王武军、任兰洞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烟台信兴物业为大兴实业全资子公司,大兴实业将物业收取水电业务下沉至烟台信兴物业。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大兴实业(烟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兰洞

  注册资本:65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大街21号

  成立日期:2005年3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772078369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机器人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兴实业总资产53,771,110.59元,净资产52,593,280.10元;2025年营业收入4,660,137.60元,净利润54,172.78元(未经审计)。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大兴实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大兴实业是控股股东王进军控制的企业,也是公司董事任兰洞任职执行董事的企业,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

  (二) 烟台信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兰洞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大街21号内1号大兴工业园D-4一楼西

  成立日期:2022年12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MAC51EGQ1H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停车场服务;物业服务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宿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烟台信兴物业总资产3,806,080.50元,净资产3,768,290.39元;2025年营业收入5,808,403.50元,净利润2,060,596.18元(未经审计)。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烟台信兴物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烟台信兴物业为控股股东王进军控制的企业,也是公司董事任兰洞任职执行董事的企业,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

  (三) 深圳好新鲜冷链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准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玉翠社区华韵路1号金博龙工业区D栋4层4F 4G 4H

  成立日期:2016年3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98QJX6

  经营范围:冷链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与咨询;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冷链包装解决方案设计(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医药冷藏运输箱、食品冷藏运输箱、保温箱、冷藏包、冰袋、冰冻包装盒、蓄冷材料,保温材料、蓄能材料及冷链领域冰袋、冰盒和包装箱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冷链包装解决方案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好新鲜总资产3,891,539.24元,净资产-3,058,769.73元;2025年营业收入13,048,407.46元,净利润335,199.75元(未经审计)。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好新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好新鲜为控股股东王进军控制的企业,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好新鲜对本公司有支付能力,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大兴实业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房屋租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烟台栢益环保包装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栢益”)现租赁大兴实业的房产用于经营,需根据双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其支付房屋租赁费。

  2、公司与烟台信兴物业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水电费、物业费。烟台栢益于2012年5月自大兴实业购买了位于烟台开发区上海大街21号内C-3号房产后,由于烟台栢益与大兴实业位于同一厂区内,双方共用同一个水表、电表,导致烟台栢益仍需要通过大兴实业或其全资子公司烟台信兴物业支付水费电费、物业费。

  3、公司与好新鲜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涉及向好新鲜出售塑料包装膜,向好新鲜采购冷链产品等。好新鲜主要生产经营冷链产品:冰袋、冰盒、保温箱等,根据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事宜。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方式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经营生产需要,是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2、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3、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此类关联交易的金额较小,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主要是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导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未超过整体预计额度,实际发生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审核确认程序合法合规。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的必要性而进行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价格方式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基于上述情况,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王进军、王武军、任兰洞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35           证券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1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奋进路4号王子工业园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大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7人,实际参加表决7人,分别为王进军、王武军、程刚、任兰洞、孔祥云、曹跃云、孙蓟沙。其中,董事王进军、王武军、程刚、任兰洞、孔祥云、孙蓟沙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其他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进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平稳有序,财务状况与资产质量均保持良好态势,实现营业总收入215,757.48万元,同比增长8.46%;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5,833.36万元,同比下降131.14%;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942.68万元,同比下降148.1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基本条件。结合公司2025年经营业绩和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且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7)。

  《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中载有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48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48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核查意见》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48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王子新材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履行相关义务,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484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及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孔祥云、曹跃云、孙蓟沙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议案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基于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实际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其中,关联董事王进军、王武军、任兰洞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4,183.54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1,685.59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2,497.95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七、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的部分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的薪酬(津贴)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现制定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 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其他津贴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且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与公司2026年的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考核结果核定。其他津贴是指公司各类福利补贴按照公司内部规定执行。

  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 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参考公司发展、所处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和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独立董事履职工作量和专业性,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固定津贴,每年津贴金额为人民币12万元(税前)/人,按月发放,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的部分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激励和约束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现制定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其他津贴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且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与公司2026年的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考核结果核定。其他津贴是指公司各类福利补贴按照公司内部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委员王进军对此议案回避了表决。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王进军、程刚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同意于2026年5月13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二十二、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35                  证券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482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333,555.9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52,213,672.87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0,375,769.23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结合公司2025年经营业绩和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2025年度公司业绩出现亏损,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35             证券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20,375,769.23元,公司目前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目前主要涉足塑料包装业务、军工电子业务、薄膜电容业务以及其他业务。公司成立之初主营电子制造业配套包装,服务富士康等国际电子制造业巨头,迅速成为行业领先供应商。随着业务发展,公司逐步拓展至军工电子和薄膜电容领域,公司在稳固塑料包装行业领军地位的同时,持续加大对军工电子、薄膜电容等战略性新兴业务的投入,重点布局薄膜电容在新能源汽车、光伏、风力发电、可控核聚变及军工等行业的应用,提升军工电子技术研发水平,目前基本形成以“塑料包装、薄膜电容、军工电子”三大领域为核心的多元业务布局,逐步推动公司实现科技赋能与智能升级,着力构建可持续发展新动能。

  公司始终积极洞察市场需求与行业发展机遇,致力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视研发人员的引进与培养,促进技术成果高质量转化,力求为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提供坚实的技术基础与强有力的支撑。公司将始终且不动摇地坚持“聚焦优质业务,促进多元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长期为股东创造财富、为社会创造价值。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的主要产品功能及主要应用场景情况如下:

  

  (二)主要经营模式

  1、塑料包装业务

  公司塑料包装业务主要根据客户需求的产品特性、技术要求等,进行相应的包装设计和包装产品开发,从而提升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并根据客户的订单来安排生产和采购活动。公司同时采取常备安全库存,能够快速响应客户订单,凭借全国布局和质量优势,迅速整合资源实现最终产品按时保质交付。

  2、军工电子业务

  公司军工电子业务主要由中电华瑞负责,严格按照GJB9001C-2017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开展采购、生产和销售活动。中电华瑞产品主要为定制化军工电子设备产品,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并采用直销模式,给客户提供从研发、设计到生产、后期维护的全部服务。

  3、薄膜电容业务

  公司薄膜电容业务由子公司宁波新容负责,由于薄膜电容产品是非标定制产品,宁波新容薄膜电容具有多批次、小批量及非标准性等特点,因此宁波新容业务模式以订单化生产为主,采取“以销定产”模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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