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转债代码:127112 转债简称:尚太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情况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齐仲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齐仲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原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齐仲辉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董事会正常运作与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在公司股东会审议产生新任董事之前,齐仲辉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其辞职报告于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齐仲辉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齐仲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80,0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991%。齐仲辉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齐仲辉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对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运作做出重大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齐仲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1、齐仲辉先生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R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260,802,350股扣除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106,100股后的259,696,2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锂离子电池主要由正极、负极、电解液和隔膜四大关键材料组成。锂离子电池在充放电过程中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快速嵌入和脱嵌来工作。负极材料作为锂离子电池最重要的原材料构成之一,起到了能量储存与释放的作用,对于锂离子电池的首次效率、循环性能、能量密度、充放电倍率以及低温放电性能等具有较大影响。
公司专注于人造石墨负极材料自主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领域。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主要分为碳材料和非碳材料两大类,而碳材料中的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因其高倍率、长循环、低膨胀、高性价比等优势,作为主流负极材料被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储能电池以及消费类电池。根据高工锂电(GGII)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负极材料行业呈现高增长态势,全年出货量达290万吨,同比增长39%,增速较2024年提升了13%。其中人造石墨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出货量达267万吨,较2024年同比增长49%,占负极材料总出货量的92.7%;天然石墨则延续下滑态势,全年出货量仅21万吨,较2024年同比下降18.8%,占比不足8%。中国负极材料呈现出货量和市场增速同步齐升,人造石墨驱动行业高速增长。
公司同时前瞻布局新型硅基负极材料,已经实现了硅碳负极材料的自主研发、生产与销售。硅基负极材料的理论比容量远高于传统人造石墨负极材料,是提升锂离子电池能量密度和首次充电效率的核心材料之一。硅基负极材料作为下一代高性能负极材料的重点发展方向,其应用主要集中在消费电池领域,然而其重心正加速拓展至动力电池领域。除新能源汽车搭载硅基负极动力电池外,在eVTOL(Electric Vertical Takeoff and Landing)、机器人等高性能需求场景中,硅基负极材料也具备广阔应用前景。
(1) 公司负极材料产品在产业链中所处位置如图所示:
(2) 产品主要生产流程
公司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生产涉及多个独立且复杂的工艺环节,整体生产周期较长。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生产过程以石油焦、针状焦等为原材料,经过原材料预处理、造粒、预碳化、石墨化、炭化及成品加工等六大主要环节及十余道细分工序制成,其中石墨化是人造石墨负极材料最核心且耗费生产成本最高的工序。公司根据不同应用领域,对产品的工艺路线和工序进行针对性调整。
六大主要生产工序如下图所示:
2、碳素制品
除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外,公司产品还包括以石墨化焦为主的碳素制品。石墨化焦系负极材料石墨化工序的附属产品,以中硫煅后石油焦为原料,根据粒径大小作为电阻料和保温料置于石墨化炉内不同区域,经高温热处理后形成高碳含量的石墨化焦粒或石墨化焦粉。依托公司行业领先的石墨化产能规模,石墨化焦已成为稳定的收入来源,主要作为增碳剂应用于钢铁、铸造行业,亦可作为铝用炭素材料用于电解铝行业。
此外,公司石墨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破损石墨坩埚亦对外销售,主要作为增碳剂使用。
据百川盈孚统计,2025年中国增碳剂产量达305.38万吨,随着钢铁行业对产品质量要求持续提升,增碳剂作为中高碳钢冶炼的关键添加剂,市场需求稳步增长。基于石墨化工艺的技术同源性,公司碳素制品还包括金刚石碳源。该产品是合成人造金刚石的关键原料,在高温高压环境下,有触媒、添加剂参与条件下用于合成金刚石单晶。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 重要事项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1、2025年2月17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回购的74,000股限制性股票已注销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60,961,350元减少至260,887,350元,股本总额由260,961,350股减少至260,887,350股。
2、2025年3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确定标准。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3、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2025年5月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回购的50,000股限制性股票已注销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60,887,350元减少至260,837,350元,股本总额由260,887,350股减至260,837,350股。
5、2025年5月28日,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8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4,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357%。
6、2025年7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确定标准。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7、2025年7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项下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股票57,100股。
8、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2025年9月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回购的35,000股限制性股票已注销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60,837,350元减少至260,802,350元,股本总额由260,837,350股减至260,802,350股。
10、2025年9月17日,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219%。
(二)股权回购
公司于2024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合适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83元/股(含),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公司已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石家庄分行”)出具的《实质性贷款承诺函》,中国银行石家庄分行承诺为公司提供 6,000 万元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股票回购。
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决定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106,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241%;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65.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1.8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69,367,633.00元( 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已超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5,000万元,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0,000万元。本次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回购股份方案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9)。
(三)权益分配
2025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2025年5月19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当时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106,100股后的259,731,2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红利207,785,000元。
2026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总股本260,802,35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1,106,100股后的259,696,2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00元(含税),共计派发207,757,000元。公司本年度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24,618,29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 232,375,292.00元,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4.57%。
2、公司拟以总股本260,802,35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1,106,100股后的259,696,2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103,878,5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64,680,85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数所致)。
(四)可转债发行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788号”文予以注册,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73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73,4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73,4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包销。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173,4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6年2月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尚太转债”,债券代码“12711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全文。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11,200,000.00元(含税,不含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800,000.00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1,722,800,000.00元。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3,015,283.02元(不含税)和公司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754,716.9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19,663,962.26 元,该余额已由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于2026年1月22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1月26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0093号)。
(五)取消监事会并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对《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原任期至2026年7月26日届满,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后,公司监事孙跃杰先生、左宝增先生、任跃杰先生在第二届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同时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了职工大会,经与会职工审议,选举李龙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李龙侠先生由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兼任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转债代码:127112 转债简称:尚太转债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拟提名张江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张江涛先生将兼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本次提名张江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截至本公告日,张江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1%,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 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江涛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张江涛先生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查询,张江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董事候选人张江涛先生简历
张江涛先生,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河南科技学院机电技术教育专业毕业,本科学历,中国共产党党员。2007年8月至2022年12月在洛阳震动机械有限公司历任过程技术员、机械设计二组组长、机械研发室主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2023年2月至今任职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张江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1%,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 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江涛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张江涛先生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查询,张江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转债代码:127112 转债简称:尚太转债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10日发出会议通知,2026年4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欧阳永跃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2)及《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刘洪波、高建萍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6-025)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此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欧阳永跃向董事会汇报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落实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6-026)。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6-027)。
此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5,821,307.80元。母公司2025年净利润为 621,166,476.5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611,143,228.13元,资本公积3,061,662,326.93元。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2025年度拟对外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和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总股本260,802,350股扣除回购专户内的1,106,100股后的259,696,25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00元(含税),共计派发207,757,000元。公司拟以总股本260,802,35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1,106,100股后的259,696,2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103,878,5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64,680,850股。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此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知悉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2025年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编号:2026-040)。
此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30)。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总股本260,837,35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106,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00元(含税)。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完成权益分派实施。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价格调整方法,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由25.95元/股调整为25.15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或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的,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据此,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6,200股,针对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针对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调整后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6-036)《审计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6-041)《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公告。
此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2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243,900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935%。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此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6-036)《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6-04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请参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章节。
2026年度,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工作岗位职务及相关薪酬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相关人员每月发放基本薪酬,年终按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年终发放金额。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不领取薪酬,行使职责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公司结合所处行业特点、经营规模及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拟确定给予固定津贴8.40万元/年(含税),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执行,每季度发放一次。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具体要求按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鉴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确定标准,对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46,200股进行回购注销,该事项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260,802,350股减至260,756,15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60,802,350元减至260,756,150元。
基于上述变更事项,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
有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张江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张江涛先生将兼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有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编号:2026-03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公司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阐述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和对2026年度工作的计划与期望。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4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六次决议;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7、会计师出具的报告。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4:45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人员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上述议案4和议案6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应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会审议议案5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听取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复印件公司留存);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进行登记(公司需留存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他文件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电子邮件须在2026年5月13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石家庄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证券部,邮编:052461;电子邮箱地址:shangtaitech@shangtaitech.com)。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17:00前;
5、登记地点:石家庄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人:李龙侠、GUOXIAOYU
电话:0311-86509019
电子邮箱:shangtaitech@shangtaitech.com
地址:石家庄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证券部
邮编:05246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01。
2、投票简称:尚太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会参会登记表
致: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6年5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尚太科技(股票代码:001301)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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