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附件《第十三号——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锦纶科技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有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锦纶科技)48.96%的股权,为其控股方;福建省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恒申合纤)持有锦纶科技47.04%的股权,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鑫焦化)持有锦纶科技4.00%的股权,为其参股方。
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锦纶科技拟在工商银行平顶山分行营业部申请6,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增信措施为本公司、恒申合纤、东鑫焦化按持股比例作为共同借款人,本公司作为锦纶科技本次贷款的共同借款人,构成本公司对外担保。
公司拟为锦纶科技本次在工商银行平顶山分行营业部贷款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937.60 万元;恒申合纤拟为锦纶科技本次在工商银行平顶山分行营业部贷款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822.40 万元,东鑫焦化为锦纶科技在工商银行平顶山分行营业部贷款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40?万元。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522,603.01万元人民币,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锦纶科技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申请 6,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类型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金额为2,937.60万元;恒申合纤拟为锦纶科技本次在工商银行平顶山分行营业部贷款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822.40 万元,东鑫焦化为锦纶科技在工商银行平顶山分行营业部贷款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40?万元。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锦纶科技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经营情况、资信情况,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锦纶科技生产经营稳定,整体负债压力小,资信情况良好,经营性现金流稳定,具备偿还本次银行融资的能力。本次担保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1.本次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也不会导致期末净资产为负的情形
● 2.差错更正调整涉及公司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概述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本次更正涉及追溯调整。
公司已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4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开展专项鉴证工作。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公司存在部分子公司未及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少计提折旧,以及将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计入在建工程的情况。致使2024年至2025年第三季度,累计多计在建工程336,815.26万元,少计固定资产322,303.23万元,少计提固定资产折旧11,171.47万元,少计财务费用3,311.64万元,少计管理费用22.72万元,少计税金及附加6.20万元。
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收取的利息予以抵销处理,但未相应恢复与融资租赁公司租赁收入对应的营业成本,导致合并报表中的少计营业成本同时多计财务费用8,005.64万元。上述会计差错对合并净利润不产生影响,公司对相关列报项目进行更正。
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参股公司,持股49%)专项审计发现前期差错,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51,196,658.64元。因该会计差错发生在2019-2022年度,无法准确确定上述前期会计差错的具体发生时间和具体金额,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具可行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其计入2025年度损益,致使2025年前三季度多计对首恒新材长期股权投资2,508.64万元,多确认投资收益2,508.64万元。
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对2024年至2025年度三季度在建工程累计调减336,815.26万元,固定资产(原值)累计调增322,303.23万元,长期股权投资累计调减2,508.64万元,营业成本累计调增19,177.11万元(补提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合并抵消错误调入),税金及附加累计调增6.20万元,管理费用累计调增22.71万元,财务费用累计调减4,694.00万元,投资收益累计调减2,508.64万元,利润总额累计调减17,020.66万元,其中分别调减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总额874.71万元、6936.48万元、4918.89万元、4290.58万元。
差错更正对公司各期的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影响情况如下。
本年度对以上事项进行了更正,更正调整涉及公司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二)前期会计差错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也不会导致期末净资产为负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如下:(除特殊注明外,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1、对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对2024年1-12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3)对2024年1-12月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本次差错更正对2024年1-12月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4)对2024年1-12月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5)本次更正事项对2024年年度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无影响。
2、对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5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对2025年1-3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3)对2025年1-3月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本次差错更正对2025年1-3月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3、对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5年半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对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3)对2025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4)对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5)对2025年半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本次差错更正对2025年半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6)对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本次差错更正对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7)对2025年半年度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8)对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4、对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5年第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对2025年第三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年报会计差错更正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16-00081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神马股份编制的2024年度年报的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度不进行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6,610,774.91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24,667,948.21元(母公司报表口径)。鉴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不进行分红。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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