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6-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万锋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刊登于2026年4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刊登于2026年4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1票。公司关联董事万锋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经核查,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禁入期尚未届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公司非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万锋先生、钟小平先生、隆晓燕女士、李玉元女士、赖冬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3年,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采取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万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钟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隆晓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李玉元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提名赖冬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经核查,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禁入期尚未届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魏安胜、王洪萍、黄敬昌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3年,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黄敬昌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魏安胜、王洪萍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进行表决。
本议案采取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 提名魏安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提名王洪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提名黄敬昌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1.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的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万锋(董事长、总经理)、钟小平(副董事长)、隆晓燕(董事、副总经理)、李玉元(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姜勇(董事)回避表决。
11.2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独立董事卢绍锋、向锐、任达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万锋(董事长、总经理)、隆晓燕(副总经理、董事)、李玉元(董事、副总经理)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积极应对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专项评估的议案》
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2025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独立董事尽职尽责,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独立董事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了监督职责。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完成2025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作了全面客观的评价,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公司章程》及《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提议,同意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5月21日下午15:30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王洪萍作为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钟小平先生提名为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R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尚未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R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 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王洪萍
202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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