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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新建管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新建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新建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新建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公司代码:601113                                                  公司简称:华鼎股份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3、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2025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故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目前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自2002年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高品质、差别化民用锦纶长丝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深耕与持续发展,公司已构建起涵盖锦纶 6、锦纶 66 系列产品的锦纶长丝产品矩阵,在锦纶领域具备国际先进的产品品质与行业引领地位。公司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市场,品种体系丰富齐全,主要包含 POY(预取向丝)、HOY(高取向丝)、FDY(全拉伸丝)、DTY(弹力丝)、ATY(空气变形丝)、ACY(空气包覆丝)六大品类,并覆盖锦纶 66、绿色环保纤维、差别化纤维、功能纤维、空气包覆纤维、太空纤维等六大系列,可面向海内外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及优质综合服务。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主要从国内大型供应商处采购,执行年度合约模式为主,部分采取现货采购模式,签订年度协议后,每月采购量控制在合约量正负10%以内,价格公式化,以每月中石化公布的己内酰胺结算价加相应的加工费来计算每个月的切片交易价格。公司实时分析行情走势,控制供应商加工费并根据行情相应增减合约采购数量,以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2、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市场,品种体系丰富齐全,生产模式主要有以销定产和以产定销两种模式,“以销定产”即企业根据销售月度计划和年度销售目标协议拟定次月销售计划,排产部门根据其销售计划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并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客户订货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以产定销”即排产部门会同销售根据市场需求对部分主要品种做有效排产。公司生产全流程作业标准化可追溯,生产过程全自动化操作。对于客户提出的特性产品需求,公司提供定原料、定机台、定工艺的定制化服务。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以内销为主、外销为辅,主要通过各区域销售大区(销售办事处)及外贸部门实现国内市场覆盖与海外市场拓展。公司结合下游客户分布及集中度,在重点区域设立相应办事处,高效对接客户需求并及时提供售后服务。外销产品主要出口至南美洲、东南亚、欧洲等国家和地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26亿元,同比减少37.16%,一方面系锦纶板块产品市场价格下行所致,另一方面系公司完成跨境电商板块处置,该业务自 2024 年7月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综合影响营业收入规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4亿元,同比减少54.26%,主要系受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本期锦纶板块产品价格同步下行,营业收入及毛利额相应下降所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亿元,同比减少40.91%,主要系本期锦纶板块盈利水平下降所致。截止2025年末,公司的总资产为63.13亿元,同比增加6.72%。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的要求,现将2025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1、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2、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113证券简称:华鼎股份公告编号:2026-014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与项目建设发展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敞口总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融资授信额度。

  以上授信业务品种和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金额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而定。本次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分别以自有资产为自身申请授信额度向金融机构提供抵押、保证、质押等担保增信措施。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表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与本次融资授信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旨在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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