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6-016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7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后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4,124,501.01元,按《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8,412,450.10元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525,712,050.91元,加上母公司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1,475,436,008.73元,扣除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支付2024年度普通股股利75,727,652.52元,支付2025年前三季度普通股股利94,659,565.65元后,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30,760,841.47元。为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拟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1,912,142,904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18,951,591股后为1,893,191,313股,以此计算预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1,989,348.48元(含税),约占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2.57%。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和2025年前三季度已派发的现金红利共计236,648,914.13元(含税),约占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4.2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使用回购股份授予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 量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全体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16 证券简称:三峡水利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主要系移民迁建补偿、储能电站建设补贴资金以及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补助等自递延收益转入当期收益。
注2.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主要系公司持有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注3.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主要系收取的电费违约金。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公司2026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义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鹏远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林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义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鹏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义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鹏远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义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鹏远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义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鹏远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义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鹏远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6-014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网络传输的方式于2026年4月10日发出。2026年4月21日,会议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4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4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林峰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详见2026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2026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2026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详见2026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回避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会议同意公司2025年计提各项减值准备23,385.16万元,转回各项减值准备1,142.01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共计20,594.08万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6-015号)。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公司2025年度资产损失核销的议案》;
根据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会议同意公司2025年度资产核销损失1,849万元,主要系报废固定资产损失以及应收账款核销损失。上述损失核销减少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9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2026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26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详见2026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4,124,501.01元,按《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8,412,450.10元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525,712,050.91元,加上母公司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1,475,436,008.73元,扣除根据股东会决议支付2024年度普通股股利75,727,652.52元,支付2025年前三季度普通股股利94,659,565.65元后,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30,760,841.47元。
会议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1,912,142,904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18,951,591股后为1,893,191,313股,以此计算预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1,989,348.4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若在上述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同时,会议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6-016号)。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会议决定,2026年度公司计划完成售电量153.20亿千瓦时。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核定2026年度公司融资余额的议案》;
会议核定,2026年度公司融资余额不超过148亿元,适用期限为2026年1月至下一次股东会重新核定融资余额之前。公司的融资主体为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融资方式包括贷款、票据、信用证、保理融资、融资租赁(含售后回租)及债券融资等。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关于明确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适用期限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定的2025年度担保计划适用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至下一次股东会重新核定担保额度之前,结合公司2026年度无担保计划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年度担保计划管理,闭环年度担保计划适用期限,会议同意提请股东会明确2025年度担保计划适用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终止。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关于公司202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为持续提高公司发供电能力和可靠性,夯实电力主业,结合生产实际和年度工作总体安排,会议同意公司202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投资总额为42,695万元。项目包括:乌江电网发变电集控工程6,332万元、巨木岭22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2,364万元、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10千伏及以下项目4,551万元、万州长坪35千伏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1,071万元、秀山三角滩至湘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671万元、电网类前期项目742万元、技改及购置项目26,964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详见2026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6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2025年度执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2026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全面风险评估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关于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切实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周转、投资项目推进及存量贷款到期置换对融资金额、融资成本的管控要求,会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及调整发行方案等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内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注册发行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临2026-018号)。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关于修订<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的议案》;
为持续提升公司制度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公司规章制度的决策和管理流程,会议同意对《规章制度管理规定》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关于会议时间及相关事项的安排,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按有关规定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审议意见情况
(一)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第三、第四、第七至十和第十八、第十九、第二十一、第二十二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议意见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章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认真尽责,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和工作方式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遵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任务。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3.《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1)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合理,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4.《关于公司2025年度资产损失核销的议案》
(1)公司本次年度资产损失核销事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合理,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本次损失核销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公司2025年度资产损失核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5.《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6.《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情况,未发现重大缺陷。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7.《关于公司2025年度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结果的议案》
(1)公司2025年度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合规管体系评价结果整体有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结果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8.《关于公司2026年度风险评估结果的议案》
(1)公司2026年度风险评估结果重点清晰,目标明确,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6年度风险评估结果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9.《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
(1)《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10.《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1)《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对第十一项议案进行审议,审议意见如下:
《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等方面所作的努力以及成果。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上述第一、第十二、第十五、第十六、第二十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6-019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要求对公司
会计政策和相关财务信息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二)变更时间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的相关规定。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上述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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