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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下转D144版)

  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莲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周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莲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根据询价结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七)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3、 办理并执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股份上市和限售等相关事宜,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 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 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 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 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8、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9、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10、 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11、 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2、 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3、 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一)本次授权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授权有效期亦同。

  二、 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公司代码:688327                                                  公司简称:云从科技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公司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四条第(二)项上市标准上市,上市时尚未盈利。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50,059.8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560.9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5,438.2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实现盈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因公司尚存在未弥补亏损,且公司未来在研发投入等方面资金需求依然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687,433,068.36元。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1. 特别表决权设置的基本安排

  2020年9月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特别表决权制度及累积投票制度暨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修改《公司章程》,设置特别表决权。

  根据特别表决权设置安排,公司控股股东常州云从持有公司的股份为A类股份,其他股东(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对象)所持公司股份均为B类股份。除《公司章程》规定的部分特定事项的表决外,每一A类股股份享有6票表决权,每一B类股股份享有1票表决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曦通过常州云从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决策事项拥有控制权,能够影响公司股东会表决的结果。

  2.特别表决权持有情况

  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40,670,56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已于2023年6月13日上市流通,公司控股股东常州云从持有公司的A类股份数由146,505,343股增加至205,107,480股,表决权数量由879,032,058股增加至1,230,644,880股,表决权比例不变。

  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5年3月31日,上述归属的160.9733万股股票正式上市流通,公司控股股东常州云从持有公司的A类股份数不变,表决权比例由59.67%变为59.62%。

  单位:股

  

  3.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

  公司控股股东常州云从持有公司的205,107,480股股份为A类股份,扣除A类股份后,公司剩余833,441,040股股份为B类股份。具体比例安排如下:

  

  4.其他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当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B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一)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二)改变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聘请或者解聘公司的独立董事;

  (四)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五)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六)更改公司主营业务;

  (七)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八)聘请或者解聘审计委员会成员。

  股东会对上述第(二)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相应数量A类股份转换为B类股份的不受前述需要三分之二表决权以上通过的约束。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提供高效人机协同操作系统和行业解决方案的人工智能企业,致力于助推人工智能产业化进程和各行业智慧化转型升级。公司一方面凭借着自主研发的人工智能核心技术打造了人机协同操作系统,通过对业务数据、硬件设备和软件应用的全面连接,把握人工智能生态的核心入口,为客户提供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的人工智能服务;另一方面,公司基于人机协同操作系统,赋能智慧金融、智慧治理、智慧出行、智慧商业、泛AI等应用场景,为更广泛的客户群体提供以人工智能技术为核心的行业解决方案。

  2.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自主研发了融合人工智能技术的人机协同操作系统和部分AIoT设备。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按照提供交付内容和业务模式可划分为人机协同操作系统和人工智能解决方案。人机协同操作系统业务指公司向客户提供自主研发的基础操作系统、基于人机协同操作系统的应用产品和核心组件以及技术服务。同时,公司推出轻量化且功能全面的基于人机协同操作系统的“轻舟”通用服务平台引入生态伙伴共同开发AI应用及配套SaaS服务。人工智能解决方案业务指公司提供解决特定行业客户业务问题的智能化升级解决方案;公司凭借所具备较强的AI技术能力和对行业应用场景的深刻理解,为客户提供涵盖架构咨询与设计、软硬件产品适配优化、交付部署、售后维护等环节的一体化解决方案。人工智能解决方案会将人机协同操作系统作为方案架构的核心组成部分,充分发挥操作系统提供的AI能力,再结合智能AIoT设备和第三方软硬件产品等为客户解决特定行业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图谱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及结构图如下:

  

  2.1人机协同操作系统

  公司人机协同理念包含“人机交互、人机融合和人机共创”三个依次演进的层次:

  (1) 人机交互:通过视觉、听觉和超感知等感知技术以及认知和决策等技术,实现机器对人的感知和交互的过程;

  (2) 人机融合:将实际生产、服务、决策等工作任务根据人和机器的优势进行智能分配,实现人机无缝融合,提升任务处理效率;

  (3) 人机共创:通过行业知识转换、群体智能以及人工智能自主发掘创造新的服务内容、产品系统,并动态更新。

  公司人机协同操作系统指运行在通用操作系统或云操作系统之上,提供人机协同相关算力、算法和数据管理能力和应用接口的底层软件系统,专为人与计算机之间进行自然交互、协作完成复杂业务以及为开发者设计开发人机协同智能应用而构建,旨在降低人工智能应用门槛、提升人类与机器智能进行协作的效率和体验。

  

  2.1.1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面向客户提供基础操作系统、基于人机协同操作系统的应用产品和核心组件以及技术服务,服务于客户单点业务效能提升或整体业务场景智能化升级。基础操作系统是应用产品的运行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向客户销售应用产品通常即包含基础操作系统及其应用软件;核心组件是基础操作系统内可以独立交付的功能模块。

  

  2.1.2主要服务情况

  公司人机协同操作系统业务中的技术服务,主要指人机协同操作系统在软件产品销售以外的服务,包括公有云服务、风控服务和智能化运维服务。

  (1)公有云服务:依托基于人机协同操作系统构建的公有云系统开展,公有云服务的服务模式上分为两类:一类为提供人脸识别、OCR识别等AI能力的SaaS服务,即客户线上申请开发者账号,根据开发文档编写程序调用联网鉴身、人证核验等服务接口,客户业务系统即可通过接口获取人脸分析、活体检测、文字识别等结果;另一类是根据智慧商业领域部分客户的委托需求提供技术服务,为客户提供会员识别、客流统计、热力分析、风险交易预警等数据分析或决策辅助的结果。

  (2)风控服务:主要是在智慧金融客户的生产环境本地化部署人机协同操作系统,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可依托操作系统的建模能力,将认知数据和业务数据相结合定制风控模型,客户业务人员在信贷、保险业务流程中风险评估环节可请求系统输出风险评估结果,实现相关业务在风险可控条件下的有效拓展。

  (3)智能化运维服务:主要是公司在人机协同操作系统及应用产品部署上线后,根据客户需求提供运维巡检、日志分析、系统状态维护、软件升级等服务。

  2.2人工智能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基于自主研发的人机协同操作系统及其应用产品和AIoT硬件设备,面向智慧治理、智慧出行、智慧金融、智慧商业、泛AI等领域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同时根据客户需求基于公司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并结合其他应用领域的技术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软件开发服务。

  

  2.2.1智慧治理综合解决方案

  作为科技应用型行业,智慧治理行业的发展从信息时代到数字化时代再到现阶段的智能化时代,其应用需更加贴合用户的实际业务需求,需结合用户业务需求提供数字化、智能化的综合解决方案。比如在传统的智能化改造项目中需要诸多长尾算法,无论是检测缺陷还是其他识别,都需要单独训练模型、单独收集数据,用非标的方法解决需求,因此很多场景没有办法直接用AI解决问题,因为为了提高1%的性能可能付出了100%的成本。在安防领域中,传统的检测和分析存在诸多难点,包括:一是缺乏对场景的理解,只能检测出目标;二是行人的某些特征非常细微,需要模型具有细粒度的识别能力,各种大姿态和环境干扰容易造成影响;三是对行人的检测分析需求多变,层出不穷,大部分需要定制化开发。这些问题都需要投入大量资源去提高算法性能,所以如何能够降低开发成本,在技术产业化的过程中非常关键。如今人工智能实现跨越式发展,通用大模型的诞生让人们看到了AI大规模应用在更多领域的希望。借助大模型构造基础能力之后,结合行业大模型的行业属性,只需在实际应用场景中进行微调便可以解决实际问题。(下转D14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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