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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史彦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鸿战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正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史彦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鸿战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正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史彦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鸿战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正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史彦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鸿战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正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史彦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鸿战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正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史彦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鸿战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正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0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投资产品。

  ● 投资金额: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严格筛选现金管理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具体如下:

  

  为了满足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上述账户。

  二、 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投资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将严格筛选现金管理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针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就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在未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实际发生并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在公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

  五、 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计划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计划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7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本交易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操作风险及技术风险等风险,具体详见本公告“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近年来,氯碱行业产能过剩,供需失衡情况日趋明显,价格波动频繁。如果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为有效减少因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增强经营稳健性,公司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聚氯乙烯和烧碱品种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聚氯乙烯和烧碱品种期货业务,坚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产品市场价格与期货价格呈现强相关关系,通过将期货与现货风险敞口反向对冲,能控制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实现套期保值目的。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保证金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在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聚氯乙烯、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展烧碱套期保值业务。

  (五)交易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公司开展期货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期货及衍生品市场自身存在着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套期保值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一定的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有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3.操作风险。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控交易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公司制定了《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结构、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理、信息保密及档案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有效防范、发现和化解业务风险,确保进行套期保值的资金相对安全。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由于产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确认和计量。

  

  五、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严格按照公司经营需求进行,目的是借助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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