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568 公司简称:北元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72,222,224股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8,611,111.20元(含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聚氯乙烯行业
聚氯乙烯是五大通用合成树脂之一,广泛应用于建筑材料、工业制品、日用品等领域。我国是聚氯乙烯生产和消费大国,聚氯乙烯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十四五”期间,我国聚氯乙烯行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科技创新、绿色低碳转型和数字化升级均取得一定进步,一些重大关键技术相继取得突破并实现产业化。聚氯乙烯产品种类不断丰富,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发展模式由规模主导开始向精细化、专用化、特色化方向转型,产业链逐渐向中高端领域探索。聚氯乙烯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产品质量稳步提升,高聚合度聚氯乙烯、合金聚氯乙烯、消光树脂、高抗冲树脂、糊树脂、氯化聚氯乙烯等特种树脂产品牌号不断丰富,在医用树脂、儿童玩具、聚氯乙烯地板、汽车用品、电子产品外壳、塑料合金等领域应用范围进一步延伸,已经基本可以实现替代同类进口产品。
在国家“双碳”相关政策引导下,我国氯碱行业产能扩张得到有效控制,产能增速持续放缓,行业布局更趋清晰,单个企业平均规模继续提升。2025年,我国聚氯乙烯产能为3,088万吨(其中包含聚氯乙烯糊状树脂162万吨),产能净增长137万吨(其中新增204万吨,退出67万吨),产量约为2,300万吨,开工率74%,较2024年下降1个百分点。目前,国内聚氯乙烯产能约占全球总量的48%、产量约占全球总量的46%,是全球主要的聚氯乙烯生产及消费地。在推进高质量发展历程中,环氧氯丙烷、氯化亚砜等精细耗氯产品产能保持稳步增长,聚氯乙烯在氯气消费总量中的占比小幅降低,但作为最重要的有机耗氯产品,聚氯乙烯近几年受关注度也有所提高,仍是实现氯碱行业“碱氯平衡”的压舱石,约占氯气消费总量的35%。与此同时,个别聚氯乙烯企业因不具备资源、能源优势,存在频繁停车或长期停车现象。因此,未来几年国内聚氯乙烯仍将保持有进有退,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数据来源:中国氯碱网)
2.烧碱行业
烧碱属于国民经济基础性化工原材料,主要上游原料是原盐,通过电解饱和食盐水制得烧碱,其中原盐对于烧碱价格的影响有限,电力对行业影响较大。而从烧碱的下游用途来看,作为一种基础性的化工原材料,烧碱的下游行业众多,可用于生产氧化铝、纸浆、肥皂、染料、人造丝,水处理,冶炼金属,石油精制,棉织品整理,煤焦油产物的提纯,以及食品加工、木材加工、机械工业、化学工业等行业,其中氧化铝作为烧碱最大的下游行业,其对烧碱价格影响较大,此外因烧碱下游用途分布广泛,整体刚需体量较大,供需同步扩张,供需格局长期处于相对平衡阶段。中国是世界烧碱产能最大的国家,约占全球总产能的48%。2025年,我国烧碱总产能5,151万吨(产能新增160.5万吨,退出20万吨),烧碱产量约为4,653万吨,全年行业开工负荷达到89%。未来,随着我国新能源领域不断发展,磷酸铁锂电池和三元电池需求明显增长,磷酸铁锂和氢氧化锂等相关化工品耗碱量持续提升,烧碱市场需求稳步增长,投资热情提升,“碱氯平衡”问题更加受到关注。(数据来源:中国氯碱网)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主要业务。公司主要从事聚氯乙烯、烧碱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产品包括聚氯乙烯和烧碱,配套热电、电石、电石渣制水泥等。其中聚氯乙烯广泛应用于塑料型材、管材、电缆以及地板薄膜等产品的生产,随着产业结构的升级,PVC制品逐步向高性能化、差异化升级转变。烧碱是国民经济基础性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冶炼、造纸、纺织印染、有机及无机化工、石油工业以及食品工业等领域。公司现具有110万吨/年聚氯乙烯、8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220万吨/年新型干法工业废渣水泥、50万吨/年电石、4×125MW火力发电、300MW光伏发电生产能力。
2.经营模式。公司形成了完整的以PVC为核心的“煤—盐—发电—电石—氯碱化工(离子膜烧碱、PVC)—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生产水泥”的一体化绿色循环经济产业链,在致力于生产单元上下游紧密配套、协同发展的同时,积极构建高端化、精细化、差异化的产业新布局,打造多元融合新业态。
(1)采购模式:公司对外采购物资包括电石、煤炭等大宗原料,各类辅料、助剂,设备及备件等。采购模式主要有招标采购、战略采购、竞价采购、比价采购和工业品商城采购。根据物资分类、属性、采购金额等采取不同的采购模式,不断提升采购质量,节约采购成本。
(2)销售模式:公司立足行业发展新形势,积极创新营销模式,全面拓展“国内+国外”“期货+现货”多模式营销体系,形成了经销、直销、出口及期货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其中,聚氯乙烯产品终端客户较为分散,主要采取经销、期货和出口等模式进行销售,液态烧碱对运输及储存条件要求较高,主要采取直销模式进行销售。公司在经销商客户日常管理、客户关系维护等方面相关内控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拥有稳定的优质客户群体。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3,817.42万元,较上年减少11.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30.26万元,较上年减少53.09%。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聚氯乙烯136.04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106.28%;生产烧碱90.31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106.25%;生产水泥261.72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109.05%。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568证券简称:北元集团公告编号:2026-012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并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集团”)、陕西恒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投资”)、孙俊良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陕煤集团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625687785
成立时间:2004年2月19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东长安街636号
法定代表人:张文琪
注册资本:1,018,000万元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加工和综合利用;煤化工产品、化学肥料和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力生产与供应;煤炭铁路运输(限自营铁路);机械加工;煤矿专用设备、仪器及配件制造与修理;煤炭、化工、煤机的科研设计;煤田地质勘探;咨询服务;煤及伴生矿物深加工;矿山工程及工业和民用建筑;机电设备安装;矿井(建筑)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建材销售;气体产品的制造和销售;火工、公路运输;物资仓储;高科技产业;农林业;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中煤炭开采、电力生产与供应、煤田地质勘察、气体产品制造、公路运输项目由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国资委。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陕煤集团未经审计总资产为7,564.86亿元,净资产为2,673.0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4.66%;202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10.20亿元,实现净利润262.09亿元。
公司与陕煤集团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陕煤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陕煤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陕西新元洁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元洁能”)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新元洁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25671304988
成立时间:2011年1月24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海则庙乡郭家峁村
法定代表人:左宁心
注册资本:92,4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灰和石膏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府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新元洁能10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元洁能经审计总资产为344,301.51万元,净资产为38,827.0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8.72%;202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9,055.56万元,实现净利润-1,069.08万元。
公司与新元洁能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新元洁能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新元洁能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木能源发展”)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1694924805N
成立时间:2009年10月19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孙家岔镇柠条塔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进峰
注册资本:139,934.67万元
经营范围:组织半焦(兰炭)、煤焦油、焦炉尾气、电石及电力、石灰产品、硫酸铵、石灰石粉(脱硫剂)、生石灰粉(脱硫剂)、碳材除尘粉、氧化镁等的生产与销售及相关废旧物资的销售;进出口贸易;煤化工技术的研发及煤化工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煤化工产业有限公司持有神木能源发展4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神木能源发展经审计总资产为263,121.43万元,净资产为207,883.0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0.99%;202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2,882.40万元,实现净利润-115.58万元。
公司与神木能源发展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神木能源发展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神木能源发展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木电化发展”)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1562219223W
成立时间:2010年9月13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店塔镇草垛山村
法定代表人:王志忠
注册资本:46,706万元
经营范围:电石、水泥、建材、型煤、电力的生产与销售;供热;混煤分离筛选;块煤销售;煤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大数据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煤化工产业有限公司持有神木电化发展59.17%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神木电化发展经审计总资产为202,891.69万元,净资产为-64,375.3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31.73%;202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6,050.54万元,实现净利润-11,540.49万元。
公司与神木电化发展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神木电化发展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神木电化发展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五)秦岭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秦岭数科”)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秦岭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2MAC4U4F7XD
成立时间:2022年12月10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灞柳西路1368号国家开发银行西安数据中心17-19层
法定代表人:刘晨辉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汽车零配件零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肥料销售;货物进出口;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秦岭数科42%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秦岭数科经审计总资产为327,267.92万元,净资产为301.6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9.91%;202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80,174.80万元,实现净利润2,606.47万元。
公司与秦岭数科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秦岭数科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秦岭数科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六)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木天元化工”)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176632501XX
成立时间:2005年8月25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杨旭
注册资本:21,455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肥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炼焦;煤制品制造;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煤集团持有神木天元化工45%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神木天元化工经审计总资产为383,969.68万元,净资产为54,801.5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5.73%;202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6,579.78万元,实现净利润-36,040.73万元。
公司与神木天元化工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神木天元化工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神木天元化工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七)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木富油”)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1794117621M
成立时间:2006年11月6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元南路
法定代表人:王升龙
注册资本:22,2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质燃料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煤化工产业有限公司持有神木富油55%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神木富油经审计总资产为422,799.51万元,净资产为-92,507.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1.88%;202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9,054.38万元,实现净利润21,006.59万元。
公司与神木富油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神木富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神木富油为公司控股股东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八)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林化学”)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00MA708M1D63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6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汇源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王会民
注册资本:1,501,1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集装箱租赁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集装箱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公共铁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煤集团持有榆林化学10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榆林化学未经审计总资产为4,172,468.43万元,净资产为1,382,869.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86%;202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2,899.37万元,实现净利润124,474.45万元。
公司与榆林化学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榆林化学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榆林化学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九)善美保理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善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9MA6U8HA76Y
成立时间:2017年9月29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西安国际港务区陆港大厦8层0806-136室
法定代表人:刘晓燕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账管理;与本公司商业保理业务相关的信用风险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持有善美保理10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善美保理经审计总资产为517,661.83万元,净资产为125,600.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74%;202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737.49万元,实现净利润6,032.01万元。
公司与善美保理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善美保理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善美保理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财务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598794107W
成立时间:2012年7月3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二号陕煤化集团大楼四层
法定代表人:高雪君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煤集团持有财务公司55.6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3,661,442.40万元,净资产为474,959.2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03%;202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8,263.00万元,实现净利润49,122.27万元。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财务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一)恒源投资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恒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067552298905
成立时间:1998年1月10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滨河新区诚信路3号恒源集团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薛海龙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洗选;炼焦;铁合金冶炼;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酒店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煤炭开采;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酒制品生产;牲畜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恒源投资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孙恒。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恒源投资未经审计总资产为986,810.53万元,净资产为838,605.3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5.02%;202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347.38万元,实现净利润26,698.42万元。
公司与恒源投资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恒源投资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恒源投资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孙恒,孙恒为公司董事孙俊良之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第(四)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恒源投资及其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二)陕西恒源投资集团电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投资电化”)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恒源投资集团电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067588044835
成立时间:2001年4月2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孙家岔镇兰炭产业特色园区
法定代表人:李帅
注册资本:300万元
经营范围:焦炭、电石、硅铁、白灰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恒源投资持有恒源投资电化10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恒源投资电化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39,637.07万元,净资产为138,706.9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67%;202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9,201.87万元,实现净利润455.00万元。
公司与恒源投资电化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恒源投资电化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恒源投资电化为恒源投资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三)陕西亚华煤电集团锦界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界热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亚华煤电集团锦界热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06735348921D
成立时间:2002年11月7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任文飞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发电、供电、供热;煤炭、兰炭的加工销售;化工产品与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钢材、水泥、环保材料与设备、电线电缆、机电设备、电厂副产品销售;普通货物运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恒源投资持有锦界热电10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锦界热电未经审计总资产为63,014.03万元,净资产为42,133.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3.14%;202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488.32万元,实现净利润2,651.00万元。
公司与锦界热电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锦界热电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锦界热电为恒源投资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四)香水河矿业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神木县香水河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6984015773
成立时间:2009年9月27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锦界镇黄土庙村香水河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文艺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洗选;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煤制品制造;矿物洗选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煤炭开采;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神府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香水河矿业10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香水河矿业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29,703.90万元,净资产为105,573.0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8.60%;202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1,334.39万元,实现净利润-2,259.69万元。
公司与香水河矿业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香水河矿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香水河矿业为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离任董事孙志忠担任董事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五)精益化工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精益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1MA703AYG0F
成立时间:2016年8月8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常懿
注册资本:18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炼焦;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铁合金冶炼;煤炭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精益化工35.5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精益化工经审计总资产为551,677.89万元,净资产为57,848.4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9.51%;202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55,162.43万元,实现净利润2,501.31万元。
公司与精益化工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精益化工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精益化工为公司董事薛海龙担任董事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陕煤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原料、材料和设备、接受工程劳务和综合服务,与恒源投资及其所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原料、材料,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与香水河矿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香水河矿业采购原料、材料,与精益化工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精益化工采购原料、材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均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上述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依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陕煤集团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
依据公司与陕煤集团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公司(含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与陕煤集团(含陕煤集团所属企业,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除外,下同)间就生产元素及原料供应、生产辅助服务进行互供,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公司与陕煤集团相互间的产品和服务包括:1)生产元素及原料供应类:陕煤集团向公司提供电石、电煤、块煤、焦煤、白灰、与氯碱生产有关的设备及配件、劳保用品、信息系统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公司向陕煤集团提供聚氯乙烯、烧碱、盐酸、次氯酸钠、水泥、煤焦油、白灰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2)生产辅助服务类:陕煤集团向公司提供运输服务、仓储、维修及保养服务、委托销售、商品期货经纪服务、建筑工程服务、职工培训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及其它相关或类似产品及服务。
(2)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须按以下总原则和顺序确定: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4)前三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可按照协议附件所列的定价依据执行;5)凡采用代购方式购入或销售的,代购方必须具有价格优势,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
(3)协议有效期为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年。
(4)协议在如下条件均满足时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2)双方在本协议上加盖公章;3)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协议;4)2024年1月1日。
2.公司与恒源投资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
依据公司与恒源投资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公司(含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与恒源投资(含恒源投资所属企业,下同)相互提供产品和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恒源投资与公司相互间的产品和服务包括:恒源投资向公司提供电石、原煤、块煤、蒸汽、焦煤、白灰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公司向恒源投资提供烧碱、盐酸、次氯酸钠、水泥、煤焦油、白灰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
(2)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须按以下总原则和顺序确定: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4)前三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可按照协议附件所列的定价依据执行;5)凡采用代购方式购入或销售的,代购方必须具有价格优势,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
(3)协议有效期为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年。
(4)协议在如下条件均满足时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2)双方在本协议上加盖公章;3)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协议;4)2024年1月1日。
3.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依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1)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服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对公司提供担保;4)吸收公司的存款;5)办理公司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6)为公司办理票据签发、承兑及贴现服务;7)办理公司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向公司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9)承销公司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企业债券;10)办理经批准的保险经纪业务;11)提供公司产品的买方信贷、融资租赁服务;12)根据公司的需求和实际情况,为公司提供不同主题的金融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13)其他服务:财务公司将与公司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公司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服务。
(2)财务公司在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1)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条件均不逊于其为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财务服务的条件,亦不逊于当时其他金融机构可为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2)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亦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陕煤集团同类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及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3)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如有),亦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陕煤集团同类成员单位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及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4)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3)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有效期届满之前30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自动续展三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
(4)协议自下列条件均满足之日起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2)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本协议;3)财务公司有权机关批准本协议;4)2024年1月1日。
4.公司与善美保理签署的《保理服务协议》
依据公司与善美保理签署的《保理服务协议》,善美保理向公司提供保理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善美保理向公司提供的保理服务内容为:善美保理建设并运营“善美E融”平台,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可在“善美E融”平台向其供应商开立单笔或多笔基于双方合同项下应付账款的电子信用凭证(以下简称“善美融单”)。善美融单到期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供应商作为善美融单持有人可将其进行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向善美保理申请善美融单融资;善美融单到期时,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善美E融”平台的通知按时足额向善美融单持有人支付应付账款。
(2)善美保理在为公司提供保理服务业务时,承诺在符合相关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参照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向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确定的融资费用并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商定。当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确定的融资费用难以询得时,融资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进行浮动。
(3)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有效期届满之前30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自动续展三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
(4)协议自下列条件均满足之日起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2)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本协议;3)善美保理有权机关批准本协议;4)2024年1月1日。
5.公司与香水河矿业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供应协议》
依据公司与香水河矿业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供应协议》,香水河矿业向公司(含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产品和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香水河矿业向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面煤、原煤、块煤、焦煤、白灰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公司向香水河矿业提供烧碱、盐酸、次氯酸钠、水泥、煤焦油、白灰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
(2)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须按以下总原则和顺序确定: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4)前三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可按照协议附件所列的定价依据执行;5)凡采用代购方式购入或销售的,代购方必须具有价格优势,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
(3)协议有效期为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年。
(4)协议在如下条件均满足时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2)双方在本协议上加盖公章;3)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协议;4)2024年1月1日。
6.公司与精益化工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供应协议》
依据公司与精益化工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供应协议》,精益化工向公司(含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产品和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精益化工向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原煤、块煤、甲醇、氨水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公司向精益化工提供烧碱、盐酸、次氯酸钠、水泥、煤焦油、白灰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
(2)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须按以下总原则和顺序确定: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4)前三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可按照协议附件所列的定价依据执行;5)凡采用代购方式购入或销售的,代购方必须具有价格优势,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
(3)协议有效期为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年。
(4)协议在如下条件均满足时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2)双方在本协议上加盖公章;3)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协议;4)2024年1月1日。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持续开展。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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