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金融业务需求,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银行授信相关工作。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46证券简称:药康生物公告编号:2026-015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4月11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翔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认真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审慎客观,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和专业作用,同意独立董事杜鹃、余波、肖斌卿向董事会提交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股东会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截止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以及回报投资者的初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分红政策的要求,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赵静、王韬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1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5年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13、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6年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审计机构及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鉴证报告及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9)《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1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需保证金,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授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总经理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等相关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17、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成都药康、广东药康、北京药康、上海药康、纽迈生物提供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的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银行授信相关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履行了各项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公司自上市以来,深度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坚决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和中国证监会的工作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的自查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杜鹃、余波、肖斌卿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4、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贯彻和落实最新监管要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新增《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内部治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5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1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11010156)等相关资质。
历史沿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与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更名为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吸收合并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正式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以北京为总部,在长春、成都、大连、福州、广州、哈尔滨、海口、杭州、济南等省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客户群十分广泛,包括200余家上市公司,3,000多家大型国有、外资及民营企业。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6,000人,其中合伙人244人,注册会计师1,3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闫磊,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国静,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恩成,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项目合伙人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1次,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5年公司审计费用合计为70万元,其中包含年报审计费用45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6年公司将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与致同所协商确定相应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致同所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阅了致同所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业务资格、人员及业务规模、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认为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在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过程中,致同所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根据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不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逸鸥 会计机构负责人:柳业昆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赵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逸鸥 会计机构负责人:柳业昆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逸鸥 会计机构负责人:柳业昆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0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公司外汇收支业务规模增长较快,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需保证金,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在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品种主要为外汇汇率,涉及的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主要有美元、欧元等,主要通过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进行。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总经理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等相关事项。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6、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可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
2、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审计部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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