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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贯彻和落实最新监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新增部分内部治理制度。

  

  本次制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次新增的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1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包括成都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纽迈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担保,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成都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药康”)、广东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药康”)、北京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药康”)、上海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药康”)、纽迈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迈生物”)为公司之子公司,公司持有上述子公司100%股权,为满足子公司发展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担保,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并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

  (二)本次担保事项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成都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08月24日

  2.注册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杨柳西路南段1880号

  3.法定代表人:史培良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实验动物垫料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实验动物生产;实验动物经营;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成都药康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成都药康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26日

  2.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321国道仙溪段广东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一期第一组团D栋二层、三层

  3.法定代表人:王韬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实验动物垫料生产;实验分析仪器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玻璃仪器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实验动物笼具销售;实验动物垫料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玻璃仪器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实验动物生产;药品生产;实验动物经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广东药康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广东药康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北京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6日

  2.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大路38号1幢4层409-88室(集群注册)

  3.法定代表人:王鼎玉

  4.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实验动物垫料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实验动物生产;实验动物经营;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北京药康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北京药康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上海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09月14日

  2.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2699号13幢、25幢

  3.法定代表人:琚存祥

  4.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实验动物生产;实验动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上海药康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 上海药康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纽迈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3年09月25日

  2.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B11栋301单元

  3.法定代表人:张明坤

  4.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实验动物生产;实验动物经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纽迈生物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 纽迈生物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额度是各子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要测算,实际担保金额以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业务为依据,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签署相关协议以及文件,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药康提供担保2,000.00万元,公司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4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4日  10点整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学府路12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

  至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0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2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

  南京市江北新区学府路12号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12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邮件、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须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登记及身份核验手续。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学府路12号

  联系人:王逸鸥

  电话:025-58243997

  邮箱:ir@gempharmatech.com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7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符合正常商业逻辑及公平原则,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董事全部投票同意。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25年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6年期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董事全部投票同意,通过前述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为避免构成2026年度盈利预测,本次关联交易及提供服务的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2025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营业收入

  2、2026年已披露的偶发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前期向江西中洪投资人民币7,000万元;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通过定向减资方式部分退出投资。江西中洪同意向公司返还减资额1,000万元,并支付对应资金占用补偿,以体现历史溢价投资合理退出的资金成本,回购价款及资金成本合计11,657,534.25元。

  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公司回购公司所持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江西中洪本次回购减资定价公允,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公司回购公司所持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6年1月14日收到回购价款及资金成本;江西中洪于2026年3月13日完成工商变更,回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西中洪20.9302%的股份。

  (三)2025年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1、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2、2025年度偶发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8月,公司与派特美生签署《天使轮增资协议》《天使轮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派特美生本次增资的投后估值为人民币10,700万元,公司总投资额为150万元,认购派特美生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3333万元,溢价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派特美生9.81%的股权。2025年10月,派特美生进行新一轮融资,公司未参与该轮融资,因此持股比例从9.81%降至9.39%。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江西中洪博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南京派特美生科技有限公司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实验小鼠模型和相关服务销售、服务类采购等,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未来发展的正常商业行为。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交易价格均按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为维护交易各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上述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及未来发展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8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6年5月17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2,65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0,039.79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2,610.2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19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20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1,972.39万元,总体情况如下: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3、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包含本数)的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4年5月17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包含本数)的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5年5月17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6年5月17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本次授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非实际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的管理,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4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9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2,636,806.3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90,648,678.58元。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6年4月21日,公司总股本为410,000,000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1,030,000股,因此本次拟发放现金红利的股本基数为408,97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704,3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12,269,100.00元)总额89,973,400.0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3.08%;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3,287,813.4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03,261,213.4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2.3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应当披露以下指标并说明公司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作出的,上市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6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考核体系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及发放方式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0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发放,其中独立董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中所必需的差旅费、餐费等费用,由公司据实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年度薪酬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的规定执行,并根据公司利润计划完成情况及董事个人业绩和工作贡献考核后发放,未在公司任职的各股东方推荐的董事不支付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将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各位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情况,综合公司所处行业与地区的薪酬水平等因素,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上述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组成,具体将根据其担任的职务,综合考虑公司薪资水平、地区及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经营情况和个人绩效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因《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故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赵静、王韬回避表决;《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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