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4月11日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瑞泽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研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总结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总结公司总裁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总裁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为总结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情况的有效监督,公司董事会下设了专门的审计委员会。为总结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审计委员会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董事薪酬发放情况已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之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中披露。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非独立董事除董事长外,其他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董事长根据公司内控相关制度领取董事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每人领取津贴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6.《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已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之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中披露。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绩效薪酬分为年度绩效和月度绩效,年度绩效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挂钩,月度绩效与当月经营绩效考核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本朋、胡培峰、胥德才、李卫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及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公司对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行了总结评估,并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及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23,781,503.67元。
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9,741,11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5,974,111.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627,807,392.3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公司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6年审计费用合计1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150万元,内控审计30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的日收费标准确定。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2025年度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信永中和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利群商业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认为信永中和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行为规范有序,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养,按时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测算,2026年度,公司、各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及其相互之间拟提供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50亿元。其中:
(1)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担保对象在40亿元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
(2)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在10亿元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使用,但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不能调剂给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使用。
上述担保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担保人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业务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或签章,董事会不再就每笔担保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包含控股、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测算,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5亿元整(最终以合作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黄金租赁、保理、保函、经营性物业贷款、项目融资、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
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信贷业务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或签章,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信贷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总结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并预计了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瑞泽、高伟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诚实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自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可转债到期日),累计有597,164,000元“利群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份,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累计为123,380,036股,其中77,571,866股的转股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不新增股本,45,808,170股的转股来源为新增股份,因此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45,808,170股,由91,393.2943万股变为95,974.1113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91,393.2943万元变为95,974.1113万元。
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拟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关于制定<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效益,促进公司做大、做强、做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度原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青岛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汇丰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平安银行、恒丰银行、兴业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齐鲁银行、广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苏银行、日照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5 亿元整(最终以合作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黄金租赁、保理、保函、经营性物业贷款、项目融资、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
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信贷业务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或签章,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信贷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受公司可转债转股影响,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拟相应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及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自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因公司股份回购注销和可转债转股影响,公司总股本共计增加64,307,435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84,962.5508万元变为91,393.2943万元。公司已于2025年5月23日取得了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自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可转债到期日),累计有597,164,000元“利群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份,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累计为123,380,036股,其中77,571,866股的转股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不新增股本,45,808,170股的转股来源为新增股份,因此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45,808,170股,由91,393.2943万股变为95,974.1113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91,393.2943万元变为95,974.1113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拟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如下:
修订前: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393.2943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91,393.2943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修订后: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5,974.1113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95,974.1113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群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度末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5年度公司计提坏账准备2,044.93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按照存货类别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181.80元,
3、其他减值准备
公司对计划关闭门店的相关固定资产及待摊费用计提减值准备165.3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7,392.38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7,392.38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 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许保如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张宗生先生,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超先生,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150万元,内控审计3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本所认定应当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无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真审核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人员信息、业务规模、独立性和执业质量等,认为信永中和能够按照新的审计准则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提议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内部控制专项审计报告等。
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支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不含审计地交通住宿等差旅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徐瑞泽、高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该议案有关资料,经审慎核查,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诚实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涉及关联事项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与会委员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部分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为公司年初预计关联交易时充分考虑了各类关联交易发生的可能性,按照可能发生的上限进行预计,但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变化等因素导致部分预计交易实际未发生。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向关联人承租房产主要系向大股东及其子公司承租商业物业用于公司商场经营,该承租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全面体现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情况,仍将上述承租租金纳入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中。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关的关联人为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1635668855
成立时间:1980年11月13日
法定代表人:徐恭藻
注册资本:人民币80,467.2万元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67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酒店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体育健康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柜台、摊位出租;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鲜肉零售;鲜肉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零售;鞋帽批发;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食品用洗涤剂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日用电器修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摄影扩印服务;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光缆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洗染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保温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食品生产;生鲜乳收购;出版物零售;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烟草制品零售;电子烟零售;烟草专卖品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歌舞娱乐活动;理发服务;洗浴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电影放映;呼叫中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8,351,415,039.16元,净资产2,113,804,842.53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700,823,156.58元,净利润69,096,365.03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合理、必要,公司与关联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依据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活动所需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平、公正以及诚实守信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公司代码:601366 公司简称:利群股份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23,781,503.67元。
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9,741,11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5,974,111.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627,807,392.3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5年,外部环境严峻复杂,国内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市场活力有待进一步释放,经济运行仍面临诸多压力和挑战。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国家精准施策、科学调控,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创新推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为消费行业复苏与经济平稳运行注入坚实动力。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达140.19万亿元,同比增长5%,经济总量稳步攀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首次突破50万亿元,达50.1万亿元,同比增长3.7%,消费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其中,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3.8%,餐饮收入同比增长3.2%,消费业态呈现稳步复苏态势。具体来看,消费市场亮点纷呈,以旧换新政策成效显著,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带动相关品类销售额达2.61万亿元,惠及3.66亿人次。限额以上单位各细分品类零售额表现分化且亮点突出:家电零售额达1.17万亿元,同比增长11%,连续两年突破万亿大关;通讯器材、文化办公用品、家具零售额分别增长20.9%、17.3%和14.6%,增速亮眼;粮油食品零售额增长9.3%,服装鞋帽针纺织品零售额增长3.2%,日用品零售额增长6.3%,保持稳定增长态势;体育娱乐用品零售额增长15.7%,冰雪、徒步、骑行等相关装备需求旺盛,重点平台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智能产品销售额均增长超40%;化妆品零售额增长5.1%,金银珠宝零售额增长12.8%,消费升级趋势持续显现。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2%,持续发挥着拉动经济发展的主引擎作用,成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重要支撑。
总体来看,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首次突破50万亿元,在“十四五”收官之年交出了一份规模稳增、韧性凸显的成绩单。但同时也应看到,居民消费意愿与信心仍需进一步修复,消费复苏呈现明显的结构性分化特征:大宗消费依赖政策强拉动,部分服务消费领域的复苏基础尚不牢固。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利群股份始终坚持“零售是基础,供应链整合是方向”为战略导向,以“商业连锁、物流供应链及食品工业”为主营业务,坚持“全产业链运营”为商业运营模式,并着重从“社会配送、食品生产加工、内外贸一体化”三个业务体系方面全方位发展。
(1)物流供应链业务
公司始终坚持全产业链运营模式,重点加强采购、物流、渠道终端体系建设,打造强大的智慧物流供应链体系。目前公司拥有超60万平米的智慧物流中心,各品类品牌运营子公司及成熟的买手团队,实现从生产源头到渠道终端的全链路贯通,既保障消费需求,也为终端配送提供有力支撑。物流供应链业务在满足公司自身门店需求外,还积极承担社会配送职能,向第三方企业、政府、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便利店等多元化渠道配送商品,依托智慧物流配送体系拓宽社会化覆盖范围,增强区域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
(2)食品工业
食品生产和加工业是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重点领域。公司下设青岛福昌科技、淮安福昌科技、福盛加食品、福满兴食品等专业化子公司,建设了总面积超11万平米的食品生产加工车间,配备先进生产设备与完善质检体系,实现全流程标准化作业,筑牢规模化生产与品质保障根基。
公司深耕产品研发,构建多品类自有品牌产品矩阵,自主研发豆制品、米面制品、烘焙面包、酱卤熟食、腌制调理制品、盒饭寿司、预制菜、海参、粉丝、薯条等500余种单品,并培育了福兴、麦谷仟仟、郦可麦、禛禛有、祥悠、仟福臻、谷仁庄等多个差异化自有品牌,覆盖多消费场景,通过多品牌协同,全力向现代化食品工业企业迈进。
(3)商业连锁经营
公司始终坚守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的商业本质,积极推进业态创新,紧跟消费趋势变化,构建全场景消费生态。目前公司商业连锁经营业态涵盖综合商场、购物中心、综合超市、便利店、生鲜社区店、品类专营店等多种线下经营业态以及O2O、B2B 线上业态,同时积极拓展即时零售业务,推进极速店建设,精准满足消费者即时性、便捷性购物需求,实现线上线下全渠道协同发展,全方位满足消费者需求。截至2025年底,公司共有大型门店62家,便利店及品类专营店188家。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竞争加剧、部分亏损门店闭店、公司业务整合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9.03%,主营业务毛利减少约2.90亿元,导致公司本报告期产生亏损。
2025年,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和行业动态,加快百货及购物中心业态调改,重点提高集团供应链运营效率,增强门店长远竞争力。与此同时,调改初期因一次性投入、销售短期不及预期,叠加报告期内关闭门店产生的资产处置损失、房东、租户以及人员的补偿等费用约3000万元,对公司业绩产生了不利影响。
在计提减值与成本费用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各类减值较同期增加约4400万元,缴纳税金及附加费等较同期增加约3700万元。
此外,受市场环境影响,2025年公司物流供应链板块个别品类商品价格下行,导致毛利下降。食品工业板块前期投入的厂房、设备等固定成本摊销较高,虽然销售规模增长较好,但因处于市场培育初期,整体业务目前仍处于亏损状态。西海岸金鼎写字楼项目销售不及同期,销售毛利同比减少约4000万元。
未来,公司会继续优化经营结构,加快门店调改,积极引进新品类、新业态、新场景,优化供应链体系,着力构建多元消费空间,提高食品生产产能和利润,提升经营业绩。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竞争加剧、部分亏损门店闭店、公司业务整合等因素影响,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70亿元,同比下降约9.03%;利润总额-3.0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7亿元,公司经营业绩出现阶段性亏损。在资产端,截至2025年底,公司总资产147.19亿元,净资产40.26亿元,资产负债率72.65%,较同期下降0.58个百分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优化。
公司客观正视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部经营压力,持续推进商业连锁业态调改与门店优化,强化物流供应链核心竞争力,巩固供应链优势,加快食品工业扩能增效与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为后续效益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