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6-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的相关规定,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得医药”或“公司”)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5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22.91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88.00元。共计募集资金1,428,160,80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92,830,452.00元(税款5,569,827.12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1,335,330,348.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331,482.9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08,998,865.0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2]7021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9,661.01万元,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为7,694.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上述“直接支付发行费用”仅包括主承销商在划入公司账户前已扣除的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92,830,452.00元。上述“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包括使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以及超募资金支付的会计师费、律师费、用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331,482.94元。
注2:上述“其他-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节余转出”主要系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时剩余余额转出,已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3:本报告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下同。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
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告编号:2024-041)。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告编号:2025-08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25,464.27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公告编号:2024-042)。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上述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25,464.27万元公司已全部使用完毕。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为42,336,198.24元,其中浙商银行超募资金专户已于2025年11月13日注销。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告编号:2025-073)。
2、 募集资金冻结事项
2025年度,公司存在小金额募集资金被司法冻结情形,公司因劳动人事纠纷导致于浙商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中被司法冻结3,700.14元。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部分资金已解除冻结。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毕得医药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超出承诺投资金额,主要原因系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统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注2:募投项目“超募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包含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与本次发行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投资金额包含上述发行费用的支付金额,因此“超募资金”实际投资金额超出承诺投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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