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天津大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大豪”),浙江大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大豪”),天津大豪、浙江大豪均系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天津大豪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6,000万元,为浙江大豪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天津大豪提供担保余额34,000万元(含本次担保)、为浙江大豪提供担保余额4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天津大豪、浙江大豪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2026年4月21日,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北京分行”)出具《担保延期确认书》,关于2024年6月7日公司与汇丰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保证书》,公司为天津大豪与汇丰银行签订的授信函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6,000万元,经确认该担保持续有效。
2026年4月20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中关村支行”)签署编号为BJ中关村ZHBZ26004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①》”),《保证合同①》中约定,公司为天津大豪与光大银行中关村支行签订的编号为BJ中关村ZH26004的《综合授信协议》(以下简称“《综合授信协议①》”)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范围为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2026年4月20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919200)浙商银高保字(2026)第00013号)(以下简称“《保证合同②》”),《保证合同②》中约定,公司为天津大豪与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合同编号:(101016)浙商银综授字(2026)第10006号)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15,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2026年4月20日,公司与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919200)浙商银高保字(2026)第00012号)(以下简称“《保证合同③》”),《保证合同③》中约定,公司为浙江大豪与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合同编号:(101016)浙商银综授字(2026)第10005号)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2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二)上市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年度担保预计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使用授权额度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授信融资涉及的为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产生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本次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后止。前述额度为授权有效期内单日有效授信累计最高限额,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前述担保额度,在前述担保总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发布的《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本次担保金额在上述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已使用89,000万元,年度已批准的对外担保预计总额度剩余的可用担保额度为61,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天津大豪
企业名称:天津大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新金融大厦)滨海基金小镇-20层-08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BPNDRM2J
成立时间:2022年6月8日
法定代表人:茹水强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大豪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1,199万元、负债总额为18,905万元、净资产为22,294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30万元、净利润1,089万元。
天津大豪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1,871万元、负债总额为19,338万元、净资产为22,533万元。2026年1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16万元、净利润238万元。
天津大豪与公司的关系:天津大豪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天津大豪100%的股份。
2、被担保人:浙江大豪
企业名称:浙江大豪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暨东路51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781837435B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15日
法定代表人:杨艳民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伺服控制机构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电机制造;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外包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浙江大豪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52,836万元、负债总额为106,099万元、净资产为46,737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1,601万元、净利润32,566万元。
浙江大豪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57,800万元、负债总额为100,454万元、净资产为57,346万元。2026年1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8,631万元、净利润10,571万元。
浙江大豪与公司的关系:浙江大豪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浙江大豪100%的股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能力,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损害。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3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使用授权额度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前述审议的担保额度,在前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该次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后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合计15亿元,其中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5亿元,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00%。
含本次新增担保在内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8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08%,已批准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的额度为61,00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股东吴海宏先生持有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豪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0,234,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7%。上述股份均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送红股等方式取得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海宏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9,067,5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7%。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吴海宏先生因个人资产配置需要,拟自2026年3月6日至6月5日对个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2026年4月22日,公司收到吴海宏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告知函》,获悉自2026年3月6日至4月22日,吴海宏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166,500股,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吴海宏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六)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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