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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简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平台,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形式

  ●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15: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ybzydsh@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宜宾纸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4:00-15:00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4:00-15:00

  (二)说明会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李剑伟先生,独立董事周在峰先生,总经理吕延智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幸志敏先生,财务总监周明聪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14:00-15: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与公司参会人员进行互动沟通交流。

  (二)为便于交流,投资者可以在2026年5月6日(星期三)15: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ybzydsh@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三力

  邮箱:ybzydsh@163.com

  投资者热线电话:0831-3309377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简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0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340,173.01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135,996,263.1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14,843,608.61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经董事会决议,2025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之一为“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2025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简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5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食品包装原纸调结构技改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食品包装原纸调结构技改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食品包装原纸调结构技改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12月11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建食品包装原纸调结构技改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托厂区土地资源和公辅设施,对食品包装原纸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投建食品包装原纸调结构技改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6)。

  二、终止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终止本次项目的原因

  2024年以来,行业发展格局发生显著变化,新增产能集中释放,市场供给大幅增加,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产品盈利空间持续压缩,项目原有预期收益难以实现,进一步增加了项目的运营成本与实施风险。

  随着2025年“十五五”规划正式开局,公司立足长远发展,明确制定了全新的战略发展布局,确立了以绿碳特种生物基新材料为核心引领,竹基新材料与醋纤新材料为双轮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未来将重点聚焦高附加值新材料领域,集中力量打造核心竞争优势。为精准对接公司新发展战略,高效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等核心资源,保障新战略顺利落地实施,优化整体产业布局,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项目。

  (二)终止本次项目的必要性

  一是应对市场环境变化的必然选择。当前行业大规模新增产能投放,市场竞争态势持续加剧,行业同质化竞争日趋严重,叠加产品和原材料价格波动等不利因素,本次项目的实施面临诸多不确定性,继续推进项目不仅难以达到预期效益,还可能占用公司大量核心资源,影响企业整体经营效益。

  二是落实公司战略调整的关键举措。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自身发展需求,公司已对战略发展方向进行全面优化调整,主动放弃原有项目布局,转而启动竹浆模塑项目和绿色智能包装纸箱项目,进一步聚焦竹基、醋基等绿碳特种生物基新材料领域,加快自主协同研发高附加值核心技术,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端化、绿色化转型。

  三是保障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保障。终止本次项目,能够有效盘活现有资源,将有限的核心人力、资金、技术等资源集中投入到符合公司新战略的重点项目中,助力新产业格局快速成型,提升企业在高附加值新材料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是公司实现战略升级、培育新增长极的必要举措。

  (三)终止本次项目的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食品包装原纸调结构技改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项目,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后续终止投资相关手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次终止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终止本次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食品包装原纸调结构技改项目暂未开工建设,前期已产生各项费用81.54万元,本次终止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业绩造成重大影响。本次终止事项是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公司战略及实际情况所做出的慎重决定,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在食品纸领域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依托竹浆赛道,充分发挥竹纤维天然抑菌、环保健康的特性,丰富产品矩阵;面向长远发展,公司将聚焦绿碳特种生物基新材料领域,加快推进高附加值技术的自主研发与协同创新,持续打造高附加值、高成长性产品矩阵,培育新的盈利增长极,增强核心竞争力与市场抗风险能力。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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