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限为2025年6月13日至2026年6月12日,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的方式,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股份数量为33,916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33,916股。
根据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的情形,公司拟对触发回购情形的439,889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前述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439,889股。
上述变动后,公司总股本减少405,973股,公司总股本由984,784,137股变更为984,378,16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84,784,137元变更为984,378,164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
鉴于上述原因,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注:以上股本变动仅为预测数据,不包括后续因股票期权行权造成的股本增加情况,最终结果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4月)。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已经获得股东会的授权,具备因上述原因修改《公司章程》、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权限。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和《公司章程》的修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
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主要安排
1、 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 行权数量:1,770,015份
3、 行权人数:433人
4、 行权价格:14.52元/份(调整后)
5、 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7、 行权安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有效期为2026年6月13日-2027年6月12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 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主要安排
1、 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 行权数量:352,105份
3、 行权人数:84人
4、 行权价格:14.52元/份(调整后)
5、 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7、 行权安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有效期为2026年3月28日-2027年3月27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 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84人,可行权股份数量为352,105份,行权价格为14.52元/份,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99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78,150股。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尚需向有关机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行权和解除限售。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子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15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6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7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202.41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7月9日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在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后,于2024年7月12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6、2024年7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4年7月13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7、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决定以2025年3月2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82.77万份,行权价格为15.32元/份;向符合条件的12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69.84万股,授予价格为9.39元/股。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5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212.98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5月8日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在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后,于2025年5月10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9、2025年5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5年5月10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10、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二、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说明
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5年3月28日,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6年3月27日届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5月8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5月7日届满。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和解除限售安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行权数量及解除限售数量分别占已获授股票期权和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为50%,公司将为符合条件的84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手续,此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352,105份;为符合条件的99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978,150股。
不符合行权/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三、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5年3月28日
2、行权数量:352,105份
3、 行权人数:84人
4、 行权价格:14.52元/份(调整后)
5、 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6、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7、 行权安排: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 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1)上表中仅包含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
(2) 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5年3月28日
2、解除限售数量:978,150股
3、 解除限售人数:99人
4、 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注:(1)上表中仅包含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84名,拟行权股份数量为352,105份;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99名,拟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78,150股。本次可行权及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可行权及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权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公司在授权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及注销、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及注销的依据、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二个等待期/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的人数、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及注销、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宜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登记或注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由公司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