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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6-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年4月22日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2.47万股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4月22日,以19.3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名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2.47万股。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8日,公司通过内部电子邮件通知的方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年8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40)。

  3、2025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5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42)。

  5、2025年9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1、 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4月22日,并同意以19.3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12.47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6年4月22日

  2、预留授予数量:12.47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2人

  4、预留授予价格:19.34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期和归属安排

  ①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期间内归属,具体如下:

  A、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B、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C、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D、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期间的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期间将根据修改后的相关规定执行。

  ②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后(不含披露日)授予,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并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情形而持有的调整后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7、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及外籍员工;

  3、谢朋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经理,是公司的创始人及核心管理者,对公司发展战略制定、经营决策把控及重大经营事项的管理均有重大影响。谢朋村先生参与本激励计划能有效激发公司员工创造力与能动性,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及外籍员工。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4月22日,并同意以19.3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12.47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案例,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实质是公司赋予员工在满足可行权条件后以约定价格(授予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员工可获取行权日股票价格高于授予价格的上行收益,但不承担股价下行风险,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存在差异,其实质为一项股票期权,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交易。对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职工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该模型以2026年4月22日作为定价基准日,对预留授予的12.4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测算。具体参数如下:

  1、标的股价:54.36元/股(2026年4月2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2.0501%、16.6982%(采用上证指数对应有效期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00%(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未实施)。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经测算,公司于授予日2026年4月22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12.47万股,合计需摊销费用443.45万元,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预留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价格和数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指南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授予合法、有效。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二)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三)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于2026年4月8日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739,170股股份登记工作。本次归属登记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6,983.7819万股增加至7,057.6989万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983.7819万元增加至人民币7,057.698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基于以上事项,公司需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现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云科技大厦33楼公司培训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

  至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3、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对议案2、3、4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6年5月11日17:00,附有上述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发送至ir@kiwiinst.com,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四)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除出具上述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外,还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二路万科云城六期一栋云中城B3303,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入场签到手续。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雷

  联系电话:0755-82042719

  电子信箱:ir@kiwiinst.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二路万科云城六期一栋云中城B3303,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参加十五五·科技自立自强——科创板

  集成电路核心技术攻关之2025年度

  模拟芯片设计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至4月29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ir@kiwiins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分别于2026年3月14日、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情况,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公司计划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十五五·科技自立自强——科创板集成电路核心技术攻关之2025年度模拟芯片设计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此次活动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15:00-17:00

  (二)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会人员如下:

  (一)公司董事长、经理:谢朋村先生

  (二)公司董事、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高雷先生

  (三)公司独立董事:周斌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至4月29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kiwiins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82042719

  邮箱:ir@kiwiins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朋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雷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建忠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谢朋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雷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建忠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朋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雷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建忠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结合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285.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数据未经审计

  二、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 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5.71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评估,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291.29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285.58万元,预计将导致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285.58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实际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财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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