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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在上年度所审议的计划额度内。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周付春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5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672.38万元,未超过经审批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的经营需求,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付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西沙屯

  注册资本:人民币14,6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2年5月22日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租赁设备;维修工程机械;城市园林绿化;种植花卉;水库管理;调水、引水管理;城市污水排放、疏通、清淤;城市道路养护;城市桥涵、隧道养护;市政设施抢险、维修;城市地下公共设施的管理;防空设施的管理;城市公用设施的综合管理;城外旷野公用设施的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销售软件、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劳务派遣;工程勘察;测绘服务;工程设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478,600.53万元,净资产44,204.02万元,营业收入474,852.75万元,净利润12,315.99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周付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此外,周付春先生担任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含下属公司)与关联方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日常业务需求,在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的情况下,计划开展向关联方提供专业分包等关联交易业务,预计在2026年将合计发生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的进行,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符合公开、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客观需要,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交易同时也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导致公司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6-02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

  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价值及未来发展的信心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2025年,公司聚焦北京等资金状况良好的重点区域,目前该业务升级战略已取得初步成效:北京重点区域市场项目占比大幅提升,同时北京市水利项目资金保障充足,公司当前在执行项目可实现30%预付款及80%进度款结算,资金回笼质量优良,为业务持续推进提供了资金保障。

  2026年,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业务作为营收压舱石与利润稳定器,聚焦生态水利核心赛道,以“区域深耕+科技赋能”为路径,巩固市场地位、提升盈利水平、拓展AI应用场景。

  1)研发设计:深化与三大国家实验室、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中国水科院等重点科研院所合作,建立“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两级研发体系,推进课题承接与政策研究;强化北京设计院及水利专业资源配置,引进优秀专业人才补齐技术短板,完善施工图专业团队,实现项目全流程服务。

  2)市场布局:深耕北京,快速建立密云根据地,同时围绕通州、北京生态涵养区成立子公司拓展市场,聚焦水安全、水生态、水科技项目,重投入、深扎根、建标杆。

  3)项目管理:以区域为项目管理主体,组建“市场-设计-生产-经营-供应链”联合作战团队,严格落实“事前精准谋划、事中严格检查、事后系统复盘”的全周期闭环管控机制,保障项目整体履约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

  二、加速推进智能科技业务布局,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智能科技业务以河湖海洋大模型、水务机器人巡检运维为核心方向,目前已实现阶段性突破。2025年上半年,公司联合智谱AI与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成功发布“AI知识库”及“国内首个海洋生态修复垂直大模型ShorelineGLM”,海洋生态修复大模型已在厦门观音山海岸线完成试点验证。同时,公司具身智能巡检水务“机器狗”已正式在南水北调大宁管理处中堤泵站试运行,承担日常巡检、数据采集、异常识别等关键运维任务。公司将全力保障该项创新技术系统年内完成试运行正式落地,在北京水利行业场景进一步推广,为抢占全国水利设施智能化运维市场领先地位奠定基础。

  2026年,智能科技业务作为公司未来核心增长极与技术创新引擎,将聚焦“AI算法+平台+智能硬件+场景运维”体系,构建以水务机器人产业化、水利河湖、海洋生态修复垂直大模型商业化、智慧运维管理平台为核心的“2+1”产品矩阵,致力于打造国内领先的水务智能科技运营服务商。

  1)水务机器人产业化

  产品矩阵完善:近期重点发力引调水工程巡检机器人、河道水库岸基巡检机器人,积极匹配水利行业“天空地水工”智能化需求。通过自主研发、跨界提质、并购扩容“三步走”的策略,实现水务智能科技的市场化、规模化,适时切入工业场景(水力、电力、核电、引水隧洞等)水下机器人等应用场景。

  场景落地加速:与生态水利业务深度协同,在公司承接项目中优先应用;面向全国水务、水利企业推广,打造密云区、北京生态涵养区、五大流域等智能科技应用标杆示范区。

  产业链整合:遵循市场特点,硬件本体“开门开放”择优合作,强化自主研发能力建设,充分利用智能科技子公司在海淀的技术高地优势,创新与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范式,提高合作效率、效益,突破智能感知、算法控制等核心关键技术;依托端侧智能大脑,实现多传感器融合、本地AI推理、断网离线运行及数据实时上报,构建“研发-生产-销售-运维”统合体系,通过自主知识产权建立有效技术壁垒,持续保障产品的领先优势。

  2)行业大模型商业化

  产品体系构建:合作研发水利河湖垂直大模型核心产品,覆盖水质监测、生态预警、污染溯源、智能调度、运维决策等场景。

  商业模式创新:采用“模型授权+场景定制+运营服务”模式,面向政府、水务集团、水利工程企业提供标准MaaS服务与定制化解决方案;按硬件捆绑销售、年费、项目分成、运营分成多元化收费,提升盈利持续性。

  3)技术生态构建

  深化与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智谱AI的战略合作,通过共建智慧水生态联合实验室、设立合资公司等多种形式,保持年度持续研发投入,全力构建“大模型+硬件+应用+服务”一体化产业生态。

  三、文旅康养业务构建“线上+线下”运营体系,稳步推进项目落地

  文旅康养业务构建“线上+线下”协同发力的运营体系。线上业务方面,筹备打造“正行天下”官方矩阵,计划通过直播、短视频等多元形式,打造优质文旅内容,推广地方特色产品;线下业务方面,围绕贵州省六枝特许示范小城镇生态环境扶贫PPP项目,重点推进子项目B出表、子项目A完工运营工作。2025年,在建项目A成功引入知名文旅产业运营商顶度集团,为子项目A量身打造运营提升方案,目前该方案已顺利通过SPV公司各股东方及地方政府审核,计划于2026年按照最新提升方案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针对子项目B,2025年公司已与政府积极协商,稳步推进该项目股权回购工作。

  2026年,文旅康养业务作为生态价值变现载体与高附加值业务入口,构建“线上内容+线下场景”一体化体系,打造特色文旅康养产业运营品牌,实现生态、科技与文旅的价值闭环。

  1)线下业务

  聚焦贵州省六枝特区示范小城镇生态环境扶贫PPP项目,完成子项目B资产出表工作,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同时推动子项目A顺利完工并投入运营,项目价值实现有效释放与闭环管理。

  2)线上业务

  以“文旅内容打造+地域文化传播+特色产品推广”为核心,通过直播、短视频等多元渠道构建内容矩阵;同步搭建标准化运营体系,形成“线上种草+线下体验+私域留存+复购转化”的全链路增长闭环。

  矩阵搭建:在抖音、快手、小红书、视频号打造“正行天下”官方矩阵,聚焦“地理、历史、哲学”、“建筑、艺术、民族、服饰”、“城市文化风貌、规划和经济”、“东西文化、不同城市的差异”、“有趣的人和事”五大内容方向。

  内容创新:推出《究天人之际 寻多彩贵州》等系列IP内容;通过直播带货、短视频种草、达人合作、UGC共创,扩大品牌影响力,引流线下场景。

  3)业务协同

  生态+文旅:将生态水利工程转化为文旅场景,如美丽河湖打造滨水旅游带、湿地修复建设生态公园、水毁修复融入水利文化,实现“工程完工即场景开放”。

  四、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025年,公司结合最新监管政策导向,对公司治理架构进行优化调整,包括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等一系列安排,公司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确保各治理主体高效协同、履职尽责,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公司将持续规范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管理,提升公司决策与运作效率。依据新《公司法》及监管新规,全面梳理、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健全法人治理与内控管理体系。常态化开展新规新政培训,强化全员合规意识。构建以战略与经营为核心的风险防控体系,重点防范运营、财务等各类风险,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夯实履职责任

  2025年,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规范履职工作,组织公司董事及高管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督促其积极学习掌握监管的最新政策和要求,进一步提升上述“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和规范意识。

  2026年,公司将持续组织“关键少数”学习资本市场最新监管政策及法律法规,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管理层激励和约束机制,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效益合理挂钩,促进“关键少数”与公司长期利益深度绑定,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六、提升投资者回报,促进价值共享

  公司始终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放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回报股东、价值共享的理念。2026年,公司将立足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主业提质增效,以智能科技业务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坚持稳健经营、严控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内在价值与市场认可度。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在实现盈利、具备可分配利润的前提下,结合业务发展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投资计划等因素,统筹平衡短期经营与长期发展,积极构建可持续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努力为全体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投资者沟通,彰显公司投资价值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完成各项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沟通工作,设置投资者热线电话并安排专职人员接听并回复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同时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此外,公司主动召开了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帮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

  2026年,公司将立足当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以“透明化沟通+价值再发现”为核心,坚持合规底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做好信息披露,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持续丰富沟通形式、拓展交流渠道,通过定期业绩说明会、券商策略会、投资者现场调研等方式加强互动;专人负责上证E互动运维,及时、专业回应投资者关切,持续提升公司透明度与市场认可度。

  八、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做出的规划,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相关承诺,方案的实施可能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6-028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4月20日,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市密云区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密云支行”)签署了《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在保证责任期间内,为泽邦生态水利在农发行密云支行的本金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含)的融资业务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本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含)。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熠君女士、控股股东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出质人):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质权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市密云区支行

  3、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5,000万元

  4、保证方式: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主合同解除债务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差旅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鉴定费、保管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及所有其他费用。

  6、保证期间: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12个月,自2026年2月13日至2027年2月12日止,主合同实际履行债务的期限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依主合同约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推动公司业务稳健增长,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此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如在年中有新增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对新增子公司的授信和担保,也可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进行使用。授权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截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62,799.8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4.56%。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制定标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薪资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薪酬与公司效益及业绩考核挂钩的原则;

  (三)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五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独立董事: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年度津贴制,津贴金额及发放方式由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和岗位职责领取薪酬,其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及标准执行,不另发放董事津贴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年度发放董事津贴,津贴金额及发放方式由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在遵循本制度第三条和第四条基础上,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年度经营情况、岗位职责和市场薪资情况制定,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等部分组成,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多维度因素确定。公司可以对高级管理人员发放一定的年度奖金,由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个人分管业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和国家规定的其他税费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三章 管理与考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条 当公司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调整薪酬和考核标准,并报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薪资标准按通过后的金额为准。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被董事会认定为离开岗位、无法履职,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受到监管机构的通报批评、处罚,辞职或被免职等情况时,公司可以降薪或不予发放薪酬或津贴。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赔偿或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和解释,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6-024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年度津贴制,独立董事津贴为15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和岗位职责领取薪酬,其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及标准执行,不另发放董事津贴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年度发放董事津贴,董事津贴为15万元/年(税前)。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部分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绩效薪酬根据董事会确定的经营目标及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核定,包括公司效益、目标考核、个人绩效考核等方面,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考核结果核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四、其他说明

  1、以上薪酬均为含税薪酬,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6-021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额度: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3.9亿元

  ● 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62,799.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4.56%,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 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概述

  (一)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正文所列或授权期间新设立或新纳入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结合公司2026年度发展计划,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融资及贴现、委托贷款、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等有关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最终融资金额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及实际发生额为准。2026年公司使用贷款金额将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在获批额度内进行调配。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担保的基本情况

  在前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3.9亿元人民币(含)的担保额度(不含过往已发生且仍在担保期内的担保合同金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自有资产提供担保及/或相互提供担保及/或接受关联人无偿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留置、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担保及适用法律法规项下的其他担保形式。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前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审议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新的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起止时间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已审议通过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对应债务未到期的,公司继续按照原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为其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预计不存在反担保。本次担保预计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按其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系由于公司对该控股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三)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本次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内决定相关事宜并签署办理授信及担保等有关业务的具体文件。

  (四)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和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归母净资产为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上表为2026年度公司预计对外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

  为了不影响上述公司日常经营,在不超过本次担保预计总额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互相调剂使用。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泽邦生态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二)北京润邦生态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三)北京正和恒基国际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四)北京正和恒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五)正和恒基(北京)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上述表格统计口径尾数差异均四舍五入所致。上述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合同(过往合同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6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相关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预计不存在反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按其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系由于公司对该控股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事项,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62,799.80万元,且均为公司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4.56%。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6-026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一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B座21层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3日

  至2026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2日(9:30-12:00、13:00-18: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一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B座21层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使用电子邮件(IR@zeho.com.cn)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请在2026年5月12日18:00前发送到公司上述邮箱(登记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为准)。

  (四)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六、 其他事项

  联 系 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号码:010-62708087

  电子信箱:IR@zeho.com.cn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6-017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

  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27.4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3,959.95万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的净利润为负值,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6-018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

  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5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经过减值测试,公司当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7,112.94万元,增加公司利润7,112.94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106.76万元,减少公司利润2,106.76万元;公司2025年合计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5,006.18万元,增加2025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006.18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即金融工具减值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

  经测试,2025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7,112.94万元,增加公司利润7,112.94万元。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为:

  1.1对于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风险组合及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公司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按照应收款项连续账龄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1.2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计提方法如下: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将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客户的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风险组合及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1.3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的组合如下:

  

  具体风险组合及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1.4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长期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基于原则,根据所处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业的业务特点和资产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合理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2025年,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经测试,2025年公司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106.76万元,减少公司利润2,106.76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2025年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006.18万元,增加2025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006.18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6-022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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