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113682 债券简称:益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97.432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179,743.2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35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78,393.2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69.99万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103.0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8,026.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2-3号)。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应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异是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中还余10.00万元应付未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生物医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杉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先导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江苏益丰医药有限公司、上海益丰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江西益丰医药有限公司、湖北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韶关市乡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西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湖北益丰广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东益丰益荔康信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河北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生物医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杉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先导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江苏二期、湖北医药分拣加工中心及河北医药库房建设项目主要面向公司内部提供药品仓储及物流配送,不直接产生效益,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益丰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主要涉及数字化基础设施优化以及商品数字化平台、物流数字化平台、财务数字化平台等多个系统平台的搭建及迭代更新,将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全面交融渗透,助力公司全面构建以顾客为中心的价值转化能力,实现有效的内外部生态环境资源整合,该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止2026年4月14日,上表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均已归还。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益丰药房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益丰药房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益丰药房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江苏二期、湖北医药分拣加工中心及河北医药库房建设项目,其中湖北医药分拣加工中心自2023年3月开始投入,河北医药库房建设项目自2022年8月开始投入。江苏二期项目尚未开始投入,主要原因:为提升仓储物流效率,公司根据区域业务的实际情况,物流仓储规划由一省一仓转向一省多仓模式,通过优化仓网布局,打造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物流3C(成本更优,离客户更近,更加便捷)服务模型,2024年,公司在江苏宿迁投资建设地级仓库,满足了公司在苏北区域的物流配送业务,江苏二期项目因此延后投入。
[注2]本次募投“新建连锁药店项目”是对前次募投“新建连锁药店项目”的有序衔接及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在前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于2024年4月底开始投入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建设期3年。
[注3]新建连锁药店项目采取边开店、边运营的方式,建设期为三年。本项目经济效益根据公司历史数据预测,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10.51%,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7.14年,该项目还在建设。
[注4]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不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入总额及用途的前提下,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益丰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的建设完成日期由2025年7月31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注5]益丰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差异系使用账户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40.33万元。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6-026
债券代码:113682 债券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大的利益。
(二) 投资金额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 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本金保障类或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要求。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和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在授权额度及时间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将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尽管公司选择本金保障类或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等风险。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根据其职责,对现金理财产品进行监督和检查。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6-028
债券代码:113682 债券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例对比如下: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最终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公司章程》为准。
二、 修订及制定部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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