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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绍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君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杏娜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公司负责人:刘绍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君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杏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绍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君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杏娜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之通知、议案内容于2026年4月17日通过书面、电话的方式告知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绍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

  (1)《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事项。

  (3)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4)董事会保证《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433名,拟行权股份数量为1,770,015份;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85名,拟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228,561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邓利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84名,拟行权股份数量为352,105份;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99名,拟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78,150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拟对触发回购情形的439,889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和194,06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已经获得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6年4月22日,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触发回购情形的439,889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9,889股,回购完成后由公司统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公司总股本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相应减少439,889股。

  根据《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要求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修改公司章程等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6年4月23日)起45日内,公司债权人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进行申报债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158号景旺电子大厦

  2、债权申报联系邮箱:stock@kinwong.com

  3、申报时间: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6月7日,工作日9:00-11:00;14:30-17:00

  4、联系人:黄恬

  5、联系电话:0755-83892180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433人,可行权股份数量为1,770,015份,行权价格为14.52元/份,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85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228,561股。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尚需向有关机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行权和解除限售。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子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15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6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7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202.41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7月9日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在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后,于2024年7月12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6、2024年7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4年7月13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7、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决定以2025年3月2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82.77万份,行权价格为15.32元/份;向符合条件的12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69.84万股,授予价格为9.39元/股。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5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212.98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5月8日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在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后,于2025年5月10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9、2025年5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5年5月10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10、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二、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说明

  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上市之日起24个月。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4年6月13日,第二个等待期将于2026年6月12日届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7月9日,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7月8日届满。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和解除限售安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行权数量及解除限售数量分别占已获授股票期权和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为30%,公司将为符合条件的433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手续,此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770,015份;为符合条件的385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228,561股。

  不符合行权/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三、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4年6月13日

  2、行权数量:1,770,015份

  3、 行权人数:433人

  4、 行权价格:14.52元/份(调整后)

  5、 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6、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7、 行权安排: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 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1)上表中仅包含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

  (2) 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4年6月13日

  2、解除限售数量:3,228,561股

  3、 解除限售人数:385人

  4、 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注:(1)上表中仅包含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433名,拟行权股份数量为1,770,015份;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85名,拟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228,561股。本次可行权及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可行权及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权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公司在授权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及注销、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及注销的依据、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二个等待期/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的人数、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及注销、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宜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登记或注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由公司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439,889股

  ●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9.39元/股

  ●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194,060份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触发回购情形的439,889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和194,06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子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15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6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7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202.41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7月9日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在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后,于2024年7月12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6、2024年7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4年7月13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7、2025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形,同意对触发回购情形的114,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和97,1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8、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决定以2025年3月2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82.77万份,行权价格为15.32元/份;向符合条件的12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69.84万股,授予价格为9.39元/股。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 年5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212.98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5月8日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在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后,于2025 年5月10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10、2025 年5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5年5月10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11、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形,同意对触发回购情形的16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和145,2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其中,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5,000股,回购价格为9.39元/股;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45,200份。

  12、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存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部分激励对象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情形,同意公司对触发回购情形的177,64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和108,128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13、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存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部分激励对象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情形,同意公司拟对触发回购情形的439,889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和194,06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注销的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1、因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情形,公司需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31,56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90,9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因个人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第二个股票期权行权期部分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第一个股票期权行权期部分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公司需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8,329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103,16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39,889股,注销股票期权194,060份,具体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注销股票期权份数、因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注销股票期权份数将以本次办理相关手续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39元/股。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变动仅为预测数据,不包括因股票期权行权造成的股本增加情况,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后续工作安排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及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改等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及注销、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及注销的依据、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二个等待期/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的人数、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及注销、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宜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登记或注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由公司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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