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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6-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15 点 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三一产业园 1 号楼1 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还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三一重能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直接持股的公司董事应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7日9:30-17:30

  (二)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三一产业园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邮件方式登记,信函、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三一产业园

  会议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邮编:102206

  电话:010-60737789

  邮箱:sanyreir@sany.com.cn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6-017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

  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22日,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1、按照《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度绩效合约》等规定,经公司人力资源部、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如下:

  

  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强、周福贵、余梁为、张营、毛导钦已回避表决。

  2、按照《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度绩效合约》等规定,经公司人力资源部、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如下:

  

  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强先生、余梁为先生、张营先生已回避表决。

  3、上述薪酬金额的披露口径为按权责发生制应归属于2025年度的现金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不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非现金薪酬。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按照公司2020年 9 月 26 日发起人会议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10 万元人民币(税前),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的情况,按照公司薪酬制度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确定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非独立董事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股东会另有决议的除外)。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按照就高的原则确定绩效考核标准。非独立董事薪酬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决定。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等组成。基本年薪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年薪以其签订的年度绩效合约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年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报董事会决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5、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6-020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未成就并作废对应部分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对应部分股票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12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邓中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1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02)。

  4、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年1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05)。

  5、2025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第一批次)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第一批次)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第二批次)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对应部分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对应部分股票的具体情况

  本次归属期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预留授予(第二批次)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对应的652.5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具体考核情况说明如下:

  

  注:1.上述营业收入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加按电站产品销售同口径还原的非电站产品销售类型的处置风场收入(如有)。2.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作废第一个归属期未成就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的原因、作废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对应部分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营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丹丹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李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营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丹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营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丹丹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6-019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4月22日,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一重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可能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保操作,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企业,生产所需原材料包括锡、镍、铜、纯苯等,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将对公司产品成本造成压力。为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控制市场风险,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权利金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工具仅限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上市的标准化期货合约,交易品种仅限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原材料包括锡、镍、铜、纯苯等,不得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五)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交易期限为2026年4月23日至2027年4月22 日。

  (六)授权事宜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以及签署相应的文件,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相应操作及管理。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料,主要目的是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市场本身存在一定的系统风险,同时套期保值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有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公司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会造成实际交易结果与设计方案出现较大偏差,从而产生交易损失。

  (二)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将合理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并严格控制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权限进行操作。

  3、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同时也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4、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科学规划和使用资金,合理选择合约月份,尽可能控制、减少市场流动性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说明本次交易对公司可能带来的影响,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体现。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6-016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专业地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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