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6-040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公司1,12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569,683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4.88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315,330,141股减少至314,760,458股,注册资本由315,330,141元减少至314,760,458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23日起45天内,现场申报为此期间的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3、联系人:公司证券投资部
4、联系电话:0510-82255998
5、邮箱:investor@wxautowell.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 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6-033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特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57,720,330.9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截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之日(2026年4月12日),公司总股本315,330,14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2,264,112.8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409,862,148.3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2.2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需求等因素,并广泛听取了股东的意愿,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6-038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维”或“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7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将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从2023年8月1日延期到2023年8月7日。
3、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30日期间,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此外,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8月29日为授予日,以10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256名激励对象授予75.621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并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7、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8、2024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9、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披露《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和《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10、2025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披露《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和《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11、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和《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1.调整事由
2025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结果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价格调整如下:
P=P0–V=45.38-0.50=44.88元/股
因此,2023年激励计划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44.88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6-035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4)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5)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邓超;截至2025年末合伙人52人,注册会计师2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46人。
(6)审计收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810.8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5,546.9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596.51万元。
(7)业务情况: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4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3,382.90万元。2025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09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1,682.05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审计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6,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处理5次、自律惩戒3次、纪律处分2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3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9次、行政处理9次、自律惩戒3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曹宇辰,合伙人,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中联执业。曹宇辰先生近三年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魏新宇,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魏新宇先生近三年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3)质量控制复核人:邓超
合伙人,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为12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30万元。该费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审计服务的性质、工作量以及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如下意见: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建议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6-030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0号)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葛志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0.46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8.7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52.8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447.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2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22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30号)。
2、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3号)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08.6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291.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6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16日出具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2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为85,261,975.18元,超出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790,277.07元,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产生并支付。②节余募集资金补流4,102,720.15元系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锂电池电芯核心工艺设备”所节余资金,该项目已于2025年8月完成结项。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2年8月,公司聘请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担任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持续督导机构平安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2022年8月-11月,奥特维、子公司无锡奥特维光学应用有限公司、无锡奥特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及方正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2月,公司聘请平安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并承接原持续督导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方正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2023年3月,公司、相关子公司及平安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8月16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全部到位,2023年8月-9月,公司、平安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1月,奥特维、子公司无锡奥特维光学应用有限公司、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及平安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此外,为更好的管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于2023年12月,与平安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5月,奥特维、子公司普乐新能源(蚌埠)有限公司、无锡普乐新能源有限公司、平安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4年7月,因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光学应用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奥特维、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及平安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相关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相关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2021年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该次发行于2022年8月22日完成。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0.00元。
2、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0.00元。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详见附件附表一: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二: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11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2025年10月28日,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 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6)。
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东大道证券营业部等开立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0.00万元。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同意公司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990.87万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立信中联专审字[2022]D-0549号《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5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详见公司在2025年6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以及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针对上述事项,分别以募集资金置换累计金额为7,085.05万元、635.19万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 com. cn)的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5-004)。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的2.26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2025-121)。
2025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5-12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锂电池电芯核心工艺设备”已于2025年8月完成结项,结余资金4,102,720.15元。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锂电池电芯核心工艺设备项目”予以结项并将本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决定将“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2025年5月延长至2026年3月,并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的公告》(2025-038)。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事项,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做出的决策,调整均在同一募投项目内部进行结构调整,该等调整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构成募投项目变更。
本次募投项目之“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建设项目”,核心定位是服务光伏、锂电及半导体领域,所提供的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明确。项目建设将重点满足未来2-3年上述领域的生产需求,包括光伏设备、锂电设备、半导体封装测试设备等产品的组装与调试,并配套机加工园区建设,可有效解决公司当前场地限制问题,为业务拓展提供充足产能支撑。
从实施收益看,项目建成后将打破产能瓶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同时,通过构建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将进一步完善产品布局,助力公司优化产品质量、缩短交付周期,强化利润增长点,深化行业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在成本控制层面,新建厂房替代租赁场地将减少租赁支出,降低生产负担;集中化办公与生产还将提升集团及事业部间的沟通效率,优化资源调配,降低管理成本,为经济效益增长莫定基础,同时有助于提升企业对外形象与综合实力。后续公司将持续推进项目实施,并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动态优化项目安排,确保实现战略目标,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
2、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进度迟于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TOPCon电池设备项目:TOPCon技术近年来迭代较快,公司对原项目计划进行重新论证及进一步优化,决定增加TOPCon-钙钛矿叠层方向核心设备样机的研发投入,项目预计完成日期延期至2026年8月。
(2)半导体封装测试核心设备项目:受益于AI的快速发展,半导体封装设备迭代加速。为提高募投项目的效益,公司在原研发计划基础上进行重新论证及优化,增加在功率器件、光通讯方面的应用,并进一步完善方案设计中产品性能指标。截至目前,装片机已完成研发并结项,倒装芯片键合机和金铜线键合机已有样机在客户端验证及优化中。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研发设计方案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预计该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投入低于预算,公司正规划将该等结余的募集资金应用于更适合市场需求的封装设备的研发,以持续完善公司高端半导体装备产业布局,夯实半导体装备业务发展根基。
3、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科技储备资金”项目:受行业技术迭代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发生变化,部分关键技术的研发学习需调整方向和承诺需投入时间超出预期,为保证募集资金发挥应有价值和作用,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增加公司核心产品的竞争力,公司审慎选择对外战略投资、技术合作研发等方向,综合考虑资金使用情况、实际项目进度等影响,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8月,并根据项目实际实施进度投入募集资金。
4、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进度迟于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项目:由于“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同时,公司对原有的软硬件配套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导致项目整体进度较计划有所延后。此外,本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低主要系项目建设规模较大,为保障工程质量、进度及资金安全等,公司控制付款进度,仍有部分工程款等尚未支付。目前该项目预计完成日期延期至2026年8月。
(2)光伏电池先进金属化工艺设备实验室项目:鉴于光伏行业技术迭代速度较快,该项目此前规划的部分设备已不适用于最新的光伏技术,需结合技术发展趋势重新评估,故目前该项目的设备购置及实验进展低于预期。公司将在原计划基础上探索新的技术路线及实验室功能,配置更适合未来光伏技术的设施。
(3)半导体先进封装光学检测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该项目在产品概念阶段投入时间比预期时间长,整体进展不及预期;为精确定位产品,满足客户具体需求和功能,提升产品优势以及竞争力,目前项目仍在持续完善研发方案设计中。结合半导体先进封装光学检测设备高分辨力智能光学系统与高性能检测算法的实现难度与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研发投入,加快项目推进,并将项目预计完成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奥特维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特维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表1:
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单位: 人民币万元
附表2:
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单位: 人民币万元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单位: 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6-031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真实、公允地反映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与2025年年度的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相应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二、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同时,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测算资产减值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当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成本时,按差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是指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2025年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预计合计57,327.73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约57,327.73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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