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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圆全”)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继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圆全成立于1984年6月,总部位于北京,是国内最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甲19号国际传播大厦5层22、23、24、25号房。

  首席合伙人:魏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34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5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6人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453.88万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278.69万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26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审计客户5家,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覆盖的行业主要包括采矿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572万元。天圆全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圆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圆全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2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小琴,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圆全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艳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东,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合伙人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35号),除此项行政监管措施外,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圆全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同时根据公司审计中配备人员、投入时间情况最终确定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为人民币65万元,与上期费用一致。

  本期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5万元,与上期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就本次续聘事项进行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圆全在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资源配备等方面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满足公司审计需求,同意续聘天圆全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聘请天圆全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5万元/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2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红墩子煤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简称“红墩子煤业”)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0,419.02万元。

  ●此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3.71万元。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核查,通过分析、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5年公司控股子公司红墩子煤业可能发生减值的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419.02万元,将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3.71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范围和金额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自2019年完成对红墩子煤业的收购后,持续推进红三煤矿项目前期论证工作,有序开展地质条件评估、技术方案比选等系列工作。2025年,项目多项关键论证工作完成,经青海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红三矿井可行性研究报告》,确认项目不具备实施可行性。

  (二)减值测试过程与结论

  财务效益层面:经测算,项目建成投产后,计算期内全部投资所得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小于所得税前基准收益率,财务上不可行,不具备投资意义。

  技术与安全层面:项目在煤炭资源勘探精度、设计方案、施工技术、安全措施及外部技术条件等方面存在不完善之处。可采煤层冲击危险等级均为弱冲击危险等级,叠加煤层埋藏较深、可采资源较少、开采技术条件复杂等因素,项目安全风险较高。

  (三)计提金额及明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红三煤矿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为10,419.02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综上,公司拟对上述在建工程账面余额10,419.02万元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红墩子煤业对在建工程账面余额10,419.02万元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3.71万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红墩子煤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红墩子煤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4

  北京昊华能源公司

  关于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京能财务基本情况

  (一)京能财务基本信息

  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财务”)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法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督管理。

  企业名称: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16号商务中心区国际大厦23层01/02/03号

  法定代表人:倪婷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20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17662892G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京能财务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二、京能财务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控环境

  京能财务治理架构健全、有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证券投资委员会、薪酬委员会,5个专业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担任。各治理主体边界清晰,符合独立运作、有效制衡原则。京能财务规范、制衡的治理架构有效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工作,提高重大风险防控能力。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京能财务建立了较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涵盖了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并制定了对应制度,对重要风险强化了防控措施。同时,明确了风险管理三道防线的架构及职责,按照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机制运行防控各类重要业务的风险,确保各类业务合法合规。

  从风险管理流程方面,京能财务建立并实施了包含风险识别、评估、监测与控制的管理机制,按年度实施全面风险识别与评估管理,根据识别出的风险点,更新风险事件库、制定《重大风险解决方案》,及时指导业务和经营管理相关制度的调整,确保业务经营稳健合规。

  截至2025年12月,京能财务各类风险控制效果较好,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保持良好运营。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

  京能财务结算业务规范,依据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网银实现资金结算,按照内控牵制原则实现岗位分离,不为成员单位垫款,以快捷、通畅的结算,及时、准确的入账,保障企业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信贷业务控制

  京能财务信贷业务主要指自营贷款。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开展信贷业务,每笔自营贷款业务均经由信贷业务部审查、风险管理部风险合规审核、贷款审查委员会审议后,提请有权审批治理主体审批同意并签订合同,各项业务流程清晰合规。京能财务细化贷款“三查”管理环节职责,强化信贷业务风险管控,严格把控贷款项目材料的合规性,保证信贷资金投向的合理性,定期贷后检查,跟踪资金运用情况,确保信贷资金用途合法。

  3.资金业务控制

  京能财务严格资金管理,基于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资产配置。资金计划方面,京能财务制定了资金计划管理、资金平衡管理、大额资金支付管理相关规定,不断强化资金管理,对资金收支进行全面计划、统筹安排。京能财务根据资金计划对盈余资金进行同业存放等安排,向各银行询价,以安全优先兼顾收益为原则选择同业合作银行。严格审批流程,具体操作及到期兑付整个过程,均有专门人员与银行对接,确保资金安全。

  4.投资业务控制

  京能财务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批复的业务范围和业务品种开展投资业务,严格履行内部流程审批,确保投资风险可控。风险管理部独立执行风险审查和合规审查;对所开展的业务和交易对手、业务规模、收益水平等方面进行动态跟踪,对于风险变化情况交易人员都将及时报告并提出调整建议,提请相应层级审批后落实。京能财务开展的投资业务品种主要包括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AAA级债券投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5.信息系统控制

  京能财务信息系统的控制通过用户密码和数字证书实现,设置系统管理员负责权限配置。成员单位使用京能财务系统,必须实行权限分级审批,按照资金额度实现了按权限的资金支付审批,有效保障了资金支付安全。京能财务信息系统同时具备大额资金监测系统和黑名单管理功能,能够有效监测企业大额资金支付和黑名单支付。京能财务信息系统实现了数据异地备份,同时制定多项信息化建设、安全和内控管理标准,规范信息系统项目建设流程,加强边界防护,开展应急演练,保证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连续性。

  (四)内部监督方面

  京能财务每年开展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评价,针对各项业务流程和管理活动进行全方位评价,加强内控评价结果的运用,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切实将内控评价监督作为提升风险管理和内控有效性的重要抓手,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建立了以日常稽核和专项稽核为框架的后督管理体系,围绕重点经营管理活动和新业务,有计划性和针对性开展后督评价,筑牢全面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

  (五)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京能财务有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各个环节均能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措施,能对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和控制,基本无风险控制盲点,控制措施适宜,经营效果显著,不存在重大、重要内部控制缺陷。

  三、京能财务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京能财务主要财务数据

  

  (二)京能财务管理情况

  京能财务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京能财务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根据本公司对京能财务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结算业务、信贷业务、投资业务、资金业务、信息系统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京能财务监管指标

  

  四、上市公司在京能财务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严格按照《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与京能财务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一)存款业务

  

  (二) 贷款业务

  

  (三) 其他金融业务

  

  (四) 授信业务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每半年通过查验京能财务《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审阅京能财务定期财务报告,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持续评估,并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若发现京能财务出现异常情况,公司将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报告,并立即启动风险处置预案,切实防范化解相关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

  1.京能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

  2.未发现京能财务存在违反《企业集团京能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京能财务的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

  3.京能财务能够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及《企业集团京能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经营,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管控流程等均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的严格监管。京能财务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京能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重大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薛令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明川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鸣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薛令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明川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鸣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薛令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明川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鸣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薛令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明川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鸣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薛令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明川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鸣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薛令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明川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鸣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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