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101                                                  公司简称:昊华能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439,997,9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共计派发359,999,481.50元,完成股利分配后,期末留存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派发股票股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我国煤炭行业经历了深刻的结构性调整,呈现出“供需重构、价格下行、效益收缩”的基本特征。从行业基本面看,煤炭消费总量自2017年以来首次出现同比负增长,非化石能源替代效应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跨越,截至10月底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已达61%。消费端结构性分化显著:电煤消费占比虽超60%,但燃煤发电量已从长周期较快增长转为波动回落;冶金、建材行业耗煤进入峰值平台期;煤化工行业耗煤则保持适度增长,成为为数不多的亮点。

  从发展阶段看,行业正从规模扩张阶段转向质量提升阶段。宏观经济与煤炭消费的关联度持续减弱。权威机构预测,“十五五”时期我国煤炭消费将进入48-50亿吨的峰值平台期,行业转变发展方式迫在眉睫。供给端呈现“国内产量低速增长、进口显著收缩”特征,安全监管趋严、超产核查加强成为常态。

  周期性特点方面,2025年煤价呈现“V型”走势,行业亏损面扩大。政策层面,2026年电煤中长期合同首次建立煤炭出矿环节“基准价+浮动价“机制,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稳定供需预期。

  在此行业背景下,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可概括为:区域市场的重要供应主体、京能集团的战略支撑平台。公司核定煤炭产能1930万吨/年,在煤炭上市公司中处于中等规模。主力矿井成本优势使公司在行业效益普遍下滑的背景下仍保持一定盈利空间,但红墩子煤业等新投产项目尚未达产,一定程度上拖累了整体业绩表现。

  2025年,公司聚焦“做精煤炭主业,盘活存量资源,强化对标管理,提高核心竞争力”工作主线,业务开展呈现“量增价跌、以量补价”的基本特征。主要产品包括煤炭和甲醇两大类。煤炭产品以动力煤为主,主要供应电厂燃料使用;同时,红墩子煤业所产气煤经洗选后,可用作炼焦配煤或气化原料,具备一定的产品差异化优势。甲醇产品由国泰化工生产,主要作为基础化工原料,供应周边市场。经营模式方面,公司依托“煤矿+物流+贸易”的产业格局,形成了煤炭生产、铁路发运、商贸销售一体化的运营体系。煤炭销售以中长期合同为主,保障了销售渠道的基本稳定。

  竞争优势方面,一是主力矿井成本优势显著。高家梁煤矿、红庆梁煤矿生产成本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在煤价下行周期中形成了较强的抗风险能力。二是产业协同效应逐步显现。东铜铁路利用运费优惠政策拓展发运空间。三是智能化建设成效显著。采煤工作面全部实现智能化开采,三个煤矿通过中级智能化矿井验收,为减人、增安、提效奠定了基础。四是人才队伍稳定精干,年轻化趋势明显,为长远发展提供支撑。

  竞争劣势方面,产品结构相对单一,抗周期波动能力偏弱。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等各项指标较前三季度出现下降的原因说明:一是红墩子煤业第四季度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二是第四季度集中发放年终绩效兑现奖金,职工薪酬较前三季度均值有所上升;三是年末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所得税费用较前三季度均值增加。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2亿元,降幅50.57%。业绩下滑的核心原因是煤炭市场价格大幅下行,尽管煤炭销量同比增加,仍未能有效抵消价格下降的影响。

  与此同时,国泰化工受益于原料煤价格下降及内部管控,2025年利润总额实现83.05万元,同比减亏2.6亿元;公司煤炭产量再创新高,超额完成目标,显示了生产组织韧性。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派发股票股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相应调整拟分配利润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98,808,838.1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39,997,92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9,999,481.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70.26%。

  完成股利分配后,期末留存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派发股票股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相应调整拟分配利润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9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厚伯茏先生因有其他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授权董事张明川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宋刚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14时,在公司三层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0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含授权董事)。公司董事厚伯茏先生因有其他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授权董事张明川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宋刚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其余董事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总法律顾问及相关部室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薛令光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2025年,公司董事会面对煤炭市场下行的不利因素,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及公司党委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履职尽责,扎实推进年度重点工作,切实维护股东权益,公司经营发展显示出较强韧性。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 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公司经理层坚决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及董事会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聚焦重点、攻坚克难,经营发展成效显著。

  3. 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坚持诚信、勤勉、独立履职,依法依规出席各类会议,对议案进行充分讨论与审慎决策,坚持独立客观判断,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力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监管规定及公司治理要求,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准则,勤勉履职、认真尽责,全面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各项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5.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 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7.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红墩子煤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墩子煤业”)对在建工程账面余额10,419.02万元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3.71万元。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8.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9.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预案。

  同意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439,997,9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共计359,999,481.50元,完成股利分配后,期末留存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派发股票股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此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10. 关于公司《2025年下半年董事会授权行权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11.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决策事项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12.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方董事柴有国先生、刘国立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

  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13. 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4. 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5.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发放的议案

  15.01公司董事2025年薪酬发放事项

  公司董事薛令光先生、张明川先生、柴有国先生回避表决此项。

  经分项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项。

  15.0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发放事项

  公司董事薛令光先生、张明川先生回避表决此项。

  经分项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项。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5年董事薪酬发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6. 关于公司2025年度工资总额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7.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薛令光先生、厚伯茏先生、张明川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8. 关于公司《2025年度法治合规建设工作总结和2026年度法治合规工作计划》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法律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19. 关于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2026年度主要生产经营目标及主要生产企业年度生产经营指标。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20. 关于公司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5万元/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年。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1. 关于《公司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方董事柴有国先生、刘国立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

  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公司关于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22. 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3. 关于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预计固定资产投资29,006.28万元,股权投资36,500万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4. 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五年内向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墩子煤业”)增资4.2亿元,首次增资7,500万元;内蒙古圣圆能源集团易能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五年内向红墩子煤业增资2.8亿元,首次增资5,000万元;全部增资完成后红墩子煤业注册资本金将增至18亿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25. 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6.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选举厚伯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27. 关于公司制定、修订《环境、社会与治理管理办法》等七项制度的议案

  27.01 制定《环境、社会与治理管理办法》事项

  经分项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项。

  27.02 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事项

  经分项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项。

  27.03 修订《信息披露制度》事项

  经分项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项。

  27.04 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事项

  经分项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项。

  27.05 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事项

  经分项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项。

  27.06 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事项

  经分项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项。

  此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7.07 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事项

  经分项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项。

  此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8. 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三、董事会听取报告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公司出具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本次会议听取了上述报告和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0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此议案尚需提交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方董事柴有国先生、刘国立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遵循公允、合理、平等、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或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合理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及其控制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三)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与京能集团及其控制企业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注:1.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京能秦皇岛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京能康巴什热电有限公司、河北涿州京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京能双欣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京能盛乐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京海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京能吕临发电有限公司、山西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其统一控制人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2.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北京京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北京金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金泰之家宾馆有限公司、北京京西晨光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泰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其统一控制人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甲天银大厦A西9层,经营范围: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能源供应、管理;能源项目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号,经营范围:投资、煤炭开采、加工、销售(含收售);铁路托运、汽车货运、铁路仓储、仓储服务、装卸;节能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互联网信息服务;货物运输保险、仓储货物的财产保险;销售煤制品、成品油、燃料油、百货、日用杂品、食品、饮料、机械制品、机械设备、铸件、火工品、精细化工制品;汽车维修;旅游服务、住宿、餐饮;种养殖;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施工总承包;发电;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10号,主营业务为:生产电力、热力产品;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销售热力产品;电力设备运行;发电设备检测、修理;销售脱硫石膏;固体废物治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16号CBD国际大厦,主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北京市门头沟区黑山大街32号,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城市园林绿化;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周转材料租赁;销售建筑材料、塑钢门窗、塑料制品;物业管理;设计、制作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煤炭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煤矿开采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普通货运。

  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街11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制造液压设备(滑移顶梁、液压支架);制造、加工立体停车场设备与仓储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工业设备、矿用产品;加工金属结构、钢、塑钢及铝门窗;制造离心泵、渣浆泵、泥浆泵、风筒;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维修、租赁立体停车场设备与仓储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工业设备、矿用产品;安装金属结构、钢、塑钢及铝门窗;电弧焊技术培训;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防水材料、钢材、电子产品、机电产品、机器人、充电桩;餐饮(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进出口;销售、维修液压设备(滑移顶梁、液压支架);停车场设备、矿用产品、液压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建筑物防水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机器人研发(含中式、样机制造、设计等)。

  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0号院1层01号,经营范围为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融资租赁;租赁建筑工程机械、建筑工程设备、计算机及通讯设备;汽车租赁;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制毒化学品)、日用杂品;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开发;销售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

  北京京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英贝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8,59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专业承包;计算机技术培训;软件开发;委托生产加工电子产品;经营电信业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京能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预计交易与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关联交易价格制定的主要依据是:有国家政策定价或指导价格的,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没有国家政策定价或指导价格的,按照市场价格执行;没有国家政策定价、指导价格及市场价格的,按照协议价执行。

  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财务”)签订了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协议规定:公司将闲置的流动资金等存入公司在京能财务开立的账户,京能财务应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型存款利率向公司支付存款利息;公司从京能财务获得的贷款,应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型贷款(基准)利率向京能财务支付利息;公司从京能财务获得其他金融服务时,京能财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的标准收取服务费。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从关联方采购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减少采购流通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向关联方销售是为了减少销售流通环节,拓展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5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如下: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以上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上述数据与内容并不是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的预测或保证,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数据。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各专业工作组_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每年编制并发布一次年度ESG报告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与要求并开展双重重要性分析,未披露的议题说明如下:

  1.科技伦理方面:昊华能源未开展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等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科研及技术开发活动,因此本报告未就科技伦理议题进行披露。

  2.平等对待中小企业方面:报告期末,昊华能源应付账款(含应付票据)余额未超过300亿元,应付账款(含应付票据)占总资产的比重未超过50%,且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公示昊华能源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信息,因此本报告未就平等对待中小企业议题进行披露。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