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6-036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2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主持,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截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6-03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独立董事尚需向股东会作述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孙新卫、薄煜明、杨建红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运用自身会计及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内部控制工作,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加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公司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已出具,该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6]D-0314号-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需求等因素,并广泛听取了股东的意愿,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6-03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市场标准,是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发展所作贡献的肯定,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调动上述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2026-032)。

  (12.1)审议《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孙新卫、薄煜明、杨建红回避表决

  (12.2)审议《公司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葛志勇、李文、刘世挺、贾英华、殷哲、周永秀回避表决

  (12.3)审议《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葛志勇、李文、殷哲、周永秀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中关于董事的薪酬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考虑了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6-03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监管要求与行业倡议,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主体责任。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与经营实际,全面评估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成效,并在此基础上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编制<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ESG(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是资本市场重要指标。因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关注度提升、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各项事务监管力度的加大,公司现已出具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 2025 年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最新监管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履职的深度绑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拟结合公司实际,对现行《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 年4月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6-039)。

  (十八)审议《关于修订<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参与投资创新业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适配公司当前对外投资业务开展实际,同时满足创新业务人才引进需求、充分激发核心员工创业热情与担当精神,遵循“风险共担、成果共享”原则,公司依据《公司章程》《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对《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参与投资创新业务子公司管理办法》予以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 年4月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用途和投向和投资总额,系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和市场需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及延期的公告》(2026-03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二十)审议《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

  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6-039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569,683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44.88元/股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维”或“公司”) 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7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将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从2023年8月1日延期到2023年8月7日。

  3、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30日期间,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此外,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8月29日为授予日,以10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256名激励对象授予75.621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并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7、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8、2024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9、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披露《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和《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10、2025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披露《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和《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11、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和《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水平应为204,102.72万元,公司2025年度业绩为38,462.06万元(注:此处业绩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且剔除公司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公司1,12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569,683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司回购价格调整为44.88元/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办理回购注销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综上,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69,683股,回购价格44.88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保持勤勉尽职,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注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公司代码:688516                                                  公司简称:奥特维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本次董事会通知之日(2026年4月12日)的总股本315,330,1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226.4113万元;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从事高端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性能优异、性价比高的高端设备和解决方案。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锂电/储能行业、半导体行业封测环节、光通信检测环节。公司具有自助研发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以拥有的核心技术实现产品线延伸,助力客户精益生产、降本增效。为客户提供高端智能装备和解决方案。

  2、公司主营产品及服务

  公司主要产品是低氧单晶炉、大尺寸超高速硅片分选机、丝网印刷线、激光辅助烧结设备、光注入退火炉、BC印胶设备、大尺寸超高速多功能串焊机等光伏设备;模组/PACK线等锂电/储能设备;应用于半导体封测环节的晶圆划片机、装片机、铝线键合机、AOI设备;以及适用于光通信领域的光模块AOI检测设备等。

  公司还为客户提供设备的改造、升级服务和备品备件。

  2.2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向客户销售设备,以及配套的备品备件、设备改造升级技术服务等,获得相应的收入,扣除成本、费用等相关支出,形成公司的盈利。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是光伏设备、锂电/储能设备、半导体封测设备、光模块检测设备等。该等设备、服务的销售使公司获得收入,实现盈利。

  2、研发模式

  经不断探索,公司目前已形成较规范化的项目制研发模式,其简要情况如下图所示:

  

  公司的研发活动分为产品研发和技术开发。其中,产品研发为分别以公司产品规划、产品优化申请和客户合同为依据的自主型研发、改善型研发和定制化研发。技术开发分为前瞻性技术研发(用于技术储备和原理验证)和针对可广泛应用模块/机型进行的平台化开发。

  3、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根据由销售订单/预投申请形成的主生产计划,生成物料需求计划,对需外购的原材料进行采购。

  公司生产涉及原材料种类众多,公司将其分为采购件、加工件两大类。

  公司将采购部门划分为战略采购部和执行采购部,其中战略采购部负责供应商开发、管理、维护、议价等,执行采购部负责采购计划执行与物料跟踪。公司还设立了物流部,专职负责物料保管及出入库管理工作。

  同时,公司制定了《供应商开发与管理流程》《供应商绩效管理流程》《物料计划》《执行采购》《收货管理》《物料入库》等制度、流程,严格规范采购各个环节的执行过程。

  4、生产模式

  (1)自主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以销定产”+“预投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公司通常是根据客户订单来确定采购计划和生产计划,同时因部分客户的订单规模大,交付周期短,而设备产品从采购、组织生产到交付有一定周期,为实现生产的连续性、规模化,经审批,公司可对部分标准化程度较高的产品进行一定程度的预投生产。

  公司的生产主要过程具体如下:按照订单或预投申请结合产品交付计划、物料供给安排等情况生成主生产计划,并由主生产计划生成生产计划、物料需求计划、委外计划等;生产部门根据相关生产计划及物料到货情况完成安装、调试、成品检验、入库;交付时,为便于运输,公司产品可能需分拆为较小的模块,运送至客户现场后再行组装、调试。

  (2)外协生产

  公司产品均以自主生产为主。同时,公司主要为更灵活地进行生产计划安排、提高生产效率,根据主生产计划制定委外计划,经比价等程序,将部分电气装配等工序进行委外加工。

  5、销售模式

  公司境内销售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境外销售通过采用直接销售、经销两种模式进行。公司直销流程主要包括订单获取、组织生产、货物运输(含出口报关)、现场安装调试、设备验收、质量保证等。

  经销模式的主要流程是,公司在生产完成后,将设备运送至合同约定的国内地点,由经销商负责出口报关和后续运输,在设备到达客户现场后,主要由公司负责现场安装调试、设备验收和质量保证(部分经销商会提供协助)。

  2.3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1 光伏行业

  (1)光伏设备行业近年发展情况

  光伏产业是全球能源结构转型的重要发展方向,世界各国均高度重视光伏产业的发展。中国光伏新增装机规模已连续多年位居世界首位。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数据,2025年全年国内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达316.57GW,同比增长14%,其中集中式光伏新增164GW,分布式光伏新增153GW;截至2025年12月,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199.91GW,同比增长35%。在装机并网增长的同时,光伏行业产能严重过剩问题在年初仍较突出,光伏行业各环节开工率普遍不足,价格仍处于历史低位,企业普遍亏损。2025年,光伏制造端产量增速显著下降,上游环节出现负增长,全国多晶硅产量134万吨,同比下降26.4%,为2013年以来首次同比下滑;硅片产量约680GW,同比下降9.7%,为2009年以来首次负增长。随着行业供给侧改革进程的逐步推进,2025年下半年行业内产能过剩问题在政策与市场的双重作用下有所缓解,产业链各环节产品价格经历前期大幅下行后出现阶段性修复。但整体仍处于历史低位。受此影响,光伏行业企业盈利能力大幅下滑,光伏行业持续深度调整。

  放眼长远,未来光伏行业将加速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主导“,通过结构性优化和技术革新促进降本增效进一步巩固其作为全球主力清洁能源的地位。我国光伏设备行业的发展,与光伏行业的技术发展密切相关。提高光电转换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是光伏行业发展的永恒主题。2025年行业呈现技术路线加速分化、设备迭代与产能优化并行的特征,随着N型技术渗透率突破90%,TOPCon技术从1.0向2.0升级,LECO/LIF技术因为提效效果较好已融入常规工艺,成为TOPCon产能标配;电池端、组件端的0BB技术在2025年开始规模应用并逐步成为市场主流;随着边缘钝化技术逐步解决电池片切割损伤问题,多分片技术作为TOPCon组件提效的核心路径之一,在2025年加速导入并实现量产;BC电池2025年产业化进度明显加快,多家龙头企业加速布局;2025年,钙钛矿叠层技术作为光伏“下一代提效方案“持续获得市场关注,晶硅-钙钛矿叠层电池的转换效率屡创新高。新技术、新工艺快速成熟并迅速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成熟后其市场渗透率将迅速提高,从而要求光伏设备供应商及时推出适应光伏行业技术主导发展路线的新产品,以实现工艺进步。

  (2)光伏设备行业在科技创新方面的发展趋势

  提高光电转换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是光伏行业的技术发展主题,也是未来的发展思路。相应地,光伏设备行业需持续推出新产品,以满足光伏行业的技术进步需求。未来几年,光伏行业在科技创新方面主要有以下发展趋势:

  A、N 型电池及相应设备逐渐成为市场关注点

  根据 CPIA 发布的《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5-2026 年)》,随着 PERC 电池转换效率逐渐提高并接近其理论极限,N 型电池技术所拥有的效率优势,已经成为电池技术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

  B、多种电池片处理工艺共存,光伏电池增效设备成为市场关注点

  在降本增效的市场要求下,光伏技术不断升级迭代,光伏产业链开始出现增效设备。该等设备在以往的工艺技术条件下未能发挥的优势,随着光伏技术的迭代,该等设备针对 N 型技术的增效效果开始显现,产业对该等新设备出现较强需求。此外,N 型技术路线呈现百花齐放态势,TOPCon、HJT、XBC三种电池路线呈现并存和互补的关系,各自在特定市场领域发挥优势。

  C、栅线印刷技术不断提升,新的印刷技术开始出现

  目前,电池片的金属栅线几乎全部通过丝网印刷的方式制备,预计未来几年丝网印刷技术仍将是主流技术。近年来,为进一步实现电池技术的降本增效,金属板印刷技术占比逐步提升。此外,生产企业和设备厂家正在不断研发电镀、转印、喷墨等其他栅线印刷工艺技术。随着行业对降本增效的极致苛求,0BB 技术在 2025 年开始规模化应用并逐步成为市场主流。贱金属在光伏行业的应用,亦将对栅线印刷技术提出更高要求。

  1.2 锂电/储能行业

  受益于各国可再生能源转型加速、储能政策和市场环境优化等因素,全球储能市场需求持续高速增长。GGII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储能锂电池出货量630GWh,同比增幅达85%,其中储能电池出货量占主导地位。新型储能保持爆发式增长态势,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到136GW/351GWh,较2024年底增长84%。

  海外市场,因IRA税收抵免政策延期刺激需求,美国储能项目落地进度加快,大型储能装机增长强劲,2025年储能装机容量同比增长约50%;欧洲多国储能支持政策密集落地,英国领跑大型公用事业储能项目,德国分布式储能部署领先,全年新增装机同比增长160%,成为增速最快的区域市场;中东地区凭借沙特等多个GW级大型储能系统项目启动,成功投运多个独立储能项目,已跃升为全球第四大储能装机区域,新增储能装机规模增长显著。

  因新能源汽车及储能领域对电池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的需求升级,以及低空经济等新兴应用场景的持续拓展,固态电池产业化进程快速推进,技术路线加速收敛,硫化物电解质与干法电极成为行业主流选择之一。参考行业预测分析,中国固态电池出货量将从2024年的7GWh增长至2028年的30GWh,复合增长率达46%。

  1.3半导体封测环节设备行业

  根据SEMI报告,2025年半导体测试设备销售额预计激增48.1%至112亿美元,封装设备销售额增长19.6%至64亿美元。2026、2027年测试设备销售额预计继续增长12.0%和7.1%,封装设备销售额预计增长9.2%和6.9%。该等增长的驱动力主要来自器件架构复杂度提升、先进/异构封装加速渗透,以及AI与HBM对性能的严苛要求。

  2025年,随着封装市场规模的扩大,半导体封装设备行业的竞争也变得更加激烈。在此过程中,中国企业的设备优势提升明显。国内封装企业新增的主要工艺设备如键合机、划片机、装片机、AOI等,国内企业的占比逐步提升;

  据LightCounting数据,2025年全球800G高速光模块出货量预计达1800-1990万只,光模块整体销售额突破230亿美元,同比增长约50%,光模块生产环节对高精度光学检测设备、芯片级测试设备的需求同步放量,为后端测试设备市场贡献新增量空间。在光模块封装检测领域,国内企业亦加速突破,在光功率测试、眼图分析、误码率检测等关键设备环节的国产化率稳步提高。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公司光伏设备产品的市场地位

  公司属于光伏设备行业中的细分市场龙头。公司报告期内的公司主要产品是低氧单晶炉、大尺寸超高速硅片分选机、丝网印刷线、激光辅助烧结设备、光注入退火炉、BC 电池印胶设备、大尺寸超高速多功能串焊机等光伏设备;其中,核心产品大尺寸超高速串焊机、硅片分选机已在各自细分市场占据优势地位,低氧单晶炉竞争优势明显,丝网印刷生产线的市场份额逐步提升。

  (1)公司串焊机产品的市场地位

  串焊机是光伏组件生产环节的核心设备。公司串焊机的市场地位较高,为全球超过1,000 个生产基地提供了串焊机,市场占有率超过 60%。全球光伏组件前十的供应商均是公司的客户。

  (2)公司硅片分选机产品的市场地位

  公司硅片分选机不断创新,满足客户的各种需求,卓越的产品性能得到全球客户的认可。目前全球主要硅片生产商隆基绿能、弘元绿能等均是公司硅片分选机客户。

  (3)公司大尺寸单晶炉产品的市场地位

  公司大尺寸单晶炉产品自 2022 年开始量产出货,至2024 年获得客户大额订单。公司单晶炉表现出较高的市场竞争力和产品服务优势。公司推出的低氧单晶炉,获得天合光能、晶科能源、阿特斯等光伏知名客户的认可。

  2、公司锂电/储能模组 PACK 生产线产品的市场地位

  公司生产的应用于电化学储能的锂电/储能模组/PACK 智能产线、集装箱装配线,已取得阳光储能、海博思创、海辰储能、阿特斯、天合储能、晶科储能、中车株洲所等客户的订单。公司锂电/储能等设备2025年新签订单为9.50亿元,订单增长率达69.64%

  3、公司半导体封测设备的市场地位

  经过多年的市场验证,公司铝线键合机与 AOI 检测设备已具备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和客户口碑。公司铝线键合机、AOI 设备持续获得气派科技、富满微、华润微,应用于光通信的AOI设备已取得应用光电(AAOI)等光通信知名客户的批量订单。公司半导体业务2025 年新签订单超过2.5亿元,订单增长率达107%。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3.1、新技术

  公司在光伏电池技术更新迭代速度加快的情况下,重点研发适用于N型电池的0BB、BC工艺以及提升转换效率的激光辅助烧结工艺。2025年,0BB技术已在行业实现规模化量产应用,银浆耗量较传统技术下降约30%;多分片技术的成熟度快速提升,业内量产化导入速度明显提升;BC电池量产转换效率不断提升,激光辅助烧结技术(LECO)已成为N型电池产线标配工艺,有效降低接触电阻并提升转换效率0.3-0.5个百分点。该等工艺技术的应用,为公司新产品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3.2、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光伏产业已成为我国少有的形成国际竞争优势、实现端到端自主可控、并有望率先成为高质量发展典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推动我国能源变革的重要引擎。目前我国光伏产业在制造业规模、产业化技术水平、应用市场拓展、产业体系建设等方面均位居全球前列。2025年,我国光伏电池产量持续领先全球,N型电池渗透率已突破90%,光伏电池技术已全面进入“N型时代“。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9,718.39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0.6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451.56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4.6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37,648.08万元,比年初下降4.9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371,652.02万元,比年初下降8.2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6-034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半导体先进封装光学检测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在产品概念阶段投入时间比预期时间长,整体进展低于预期;主要是为精确定位产品,满足客户对产品的精准需求和性能要求,提升产品竞争优势。目前项目仍在持续完善研发方案设计中,鉴于半导体先进封装光学检测设备高分辨力智能光学系统与高性能检测算法的实现难度与资金使用情况,经审慎判断,决定将“半导体先进封装光学检测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2026年8月延长至2027年12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523号”文《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8.6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291.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6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25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及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半导体先进封装光学检测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在产品概念阶段投入时间比预期时间长,整体进展不及预期;为精确定位产品,满足客户具体需求和功能,提升产品优势以及竞争力,目前项目仍在持续完善研发方案设计中。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78.64万元(不含发行费、手续费),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19.46%。

  结合半导体先进封装光学检测设备高分辨力智能光学系统与高性能检测算法的实现难度与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经审慎判断,决定将“半导体先进封装光学检测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2026年8月延长至2027年12月。将项目预计完成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

  (三)募集资金目前的存放和在账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半导体先进封装光学检测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余额为3,240.98万元(含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公司确保募集资金的存放安全,同时加强内部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高效性。

  (四)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除前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7年12月,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该募投项目的继续投入,并根据实际进度分阶段投入。

  (六)保障募投项目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募投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积极协调公司内外部资源配置,保持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防范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推动募投项目如期完成。

  (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主要是结合当前公司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是依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做出的必要调整,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也未实施新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系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