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6-02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面对国家战略部署与产业转型升级的历史机遇,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坚守“原始技术创新,向废物要资源”的发展路线,历经二十年技术沉淀与产业深耕,形成以固废资源化利用、低值废塑料化学循环等为主的核心业务布局,以自主研发技术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将各类固体废弃物转化为高附加值资源与绿色产品。公司围绕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三废治理业务板块开展经营,并重点推进废塑料化学循环项目。随着“双碳”战略纵深推进,政策红利、技术革命与市场需求形成叠加效应,驱动行业由总量管控转向质量提升与高值化发展,公司将顺应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不断突破创新,以核心技术及精细化运营为护城河,在变革中谋求新的发展。
2.1主要产品和服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废弃物处理处置服务,同时对处置过程产出资源化产品销售的环保型高新技术企业。
(1)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服务
公司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主要为炼油企业提供废催化剂处理处置服务、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处理处置服务。
(2)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公司的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主要包括:
1)FCC催化剂(新剂)系列产品
FCC催化剂(新剂)系列产品可针对客户不同原料油情况,以及多产柴油、多产清洁汽油、多产烯烃等多元化需求进行灵活调整配方并生产,以满足客户对催化裂化装置产品分布、转化率等要求。
2)复活催化剂系列产品
公司将污染较重的废催化剂通过废催化剂复活及再造等生产技术,实现废催化剂金属脱除、比表面积恢复、活性提高等目的,以达到重返炼油企业催化裂化装置使用要求。复活催化剂系列产品可部分或全部替代催化剂新剂,应用于特定的原料油或特殊的催化裂化装置工况,具有更高的性价比。
3)再生平衡剂
公司将污染较轻的废催化剂通过物理分离、化学处理后实现废催化剂活性提高,以满足炼油企业催化裂化装置特殊工况使用需求,如催化裂化装置的开工、催化剂跑损时维持藏量和催化剂重金属中毒时置换等需要大量投入催化裂化催化剂的工况。因再生平衡剂活性温和、价格低,使用该产品在确保催化裂化装置平稳运行的同时节约催化裂化催化剂采购成本,提高催化裂化装置的经济效益。
4)蒸汽
公司在处理处置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过程中产出蒸汽。蒸汽作为一种常见的能源载体,在现代工业和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热源供应等领域。公司产出的蒸汽主要有4Mpa蒸汽、0.5Mpa蒸汽两种,达到应用条件后,可作为工业能源直接销售。
5)液化塑料裂解气、塑料裂解轻油
公司将低值混合废塑料通过废塑料深度催化裂解 “一步法”工艺产出液化塑料裂解气(LPCG)、塑料裂解气(PCG)、塑料裂解轻油(PCLO)产品。前述产品主要用作化工原料。
6)其它资源化产品
其它资源化产品主要为硫酸铝、硅铝粉,以及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处置过程中的产生的粗钒、粗镍等副产品。
(3)三废治理业务
公司三废治理业务主要为炼化企业提供工业烟气治理、农地膜回收及处理处置、一般固废处理处置等。
(4)其他产品
公司报告期内的其他产品包括催化裂化功能性助剂以及分子筛产品等。
2.2主要工艺流程
公司专注于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的持续创新,以提高固体废弃物循环再利用价值,提升资源化产品种类及附加值。
(1)废催化剂资源化综合利用
公司收集卸出的废催化剂,经过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处理处置,生产出FCC催化剂(新剂)、复活催化剂、再生平衡剂以及硅铝粉等产品。
公司销售部负责收集市场信息,通过参与投标或协商谈判的方式与客户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交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客户到所属地环保局办理审批手续,由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将危险废物运送至公司生产场所,办理入库手续后由质检部负责检测分析,生产管理部根据危险废物分析数据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在危险废物中添加反应溶剂,生成反应浆液,第二步是对反应后产生浆液进行过滤洗涤、气流干燥,生产出资源化利用产品,整个流程为资源再利用过程,将危险废物转化为可再利用的产品。
(2)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
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处理处置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产生的石油焦制氢灰渣,灰渣通过管道输送至东粤环保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装置,依托公司自主研发的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技术,经过烧炭、酸溶、分离等工序,实现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主要生产出蒸汽,同时还有粗钒、粗镍等副产品。
(3)混合废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
混合废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工艺装置主要包括原料处理单元和裂解单元。废塑料经过预处理后,进入裂解单元,采用逆流接触式流化床反应器技术和具有专利的特殊催化剂进行催化裂解反应,生成液化塑料裂解气(LPCG)、塑料裂解气(PCG)、塑料裂解轻油(PCLO)产品。
2.3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将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业务和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1)废催化剂资源化综合利用
废催化剂处理处置服务业务现阶段主要针对长期使用公司资源化催化剂系列产品的合作伙伴及拟开发客户等群体。
公司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主要采取直接销售模式,以销定产,分批供货,由销售部负责与目标客户直接沟通获取客户的需求,经过技术交流、样品测试、参与投标等程序最终实现产品的销售。
公司废催化剂处理处置服务费以政府指导价格为参考,结合装卸服务、运输半径等因素,由公司与客户双方协商确定最终服务价格。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以市场价格和主要原材料价格为主要参考依据,结合客户发货产品配方、回款账期、合作关系等一系列因素协商确定最终销售价格。
(2)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
广东石化根据其建设的石油焦制氢装置所产生的灰渣总量、组分等因素确定委托东粤环保处置石油焦制氢灰渣。依据双方签署的《石油焦制氢灰渣委托处置协议》,在16.7万吨/年的委托处置数量基础上,装置具备一定的操作弹性。广东石化向东粤环保支付处理处置费,同时采购东粤环保石油焦制氢灰渣处理处置装置产出的蒸汽产品。
(3)混合废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
公司将回收的工业复合纸塑薄膜、市政生活垃圾端等低值混合废塑料通过预处理后,为后续裂解反应提供规格均一的原料。进入裂解单元原料采用逆流接触式流化床反应器技术和具有专利的特殊催化剂进行催化裂解反应,生成液化塑料裂解气(LPCG)、塑料裂解气(PCG)、塑料裂解轻油(PCLO)三种产品。实现分子级还原,打通“低值混合废塑料-高附加值化工原料-绿色再生材料”的全链条,为行业破解低值废塑料治理难题提供了原创技术方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评级,出具编号为联合【2025】4660号的《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并维持“惠城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上述跟踪评级报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可转换债券相关事项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7月2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年1月13日至2027年7月6日。
2022年6月21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11元/股调整为17.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2023年7月24日,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上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06元/股调整为15.9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2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2023年8月29日,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99元/股调整为15.9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8月2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2024年5月27日,因公司实施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93元/股调整为11.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2024年11月12日,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29元/股调整为11.2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1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2025年7月22日,因公司实施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25元/股调整为11.1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7月2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2025年8月14日,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15元/股调整为11.1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8月1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计转换成“惠城环保”股票15,511,375股,“惠城转债”余额为81,921,500.00元人民币(即819,215张)。
2、股份回购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并在未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60.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024年5月27日,因公司实施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2.84元/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5月2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2.8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0.0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12月1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经董事会审议,回购资金增加自筹资金。公司取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贷款承诺函,承诺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伍仟陆佰万元,贷款用途为股票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
截止2025年2月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成。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04,9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146%;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98.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35.6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0,108,292.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12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0,338,11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2.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99,979.7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4,500,318.6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5,499,661.06元。2026年4月10日,上述新增股份发行上市。
4、股权激励事项
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办理1,082,2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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