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4日  14:00

  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

  至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6年4月23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公司将不迟于2026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懋盛(厦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吴黎明、张初全、蒋卫军、赵子妍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方式登记(邮件到达时间不迟于2026年5月12日下午17:00)。请在邮件上注明“股东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琨、徐伊

  联系地址: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邮政编码:361024)

  电话号码:0592-7795188    电子邮箱:ir@hmtnew.com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含)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作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6、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8、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1、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终止本次发行申请;

  12、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13、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十)决议的有效期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前。

  二、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决定,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汽车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无刑事处罚,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刘桢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雯婷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晔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行业收费标准及审计工作量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6年度审计费用13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华懋(海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华懋海防”)、华懋(东阳)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懋东阳”)、东阳华碳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东阳华碳”)。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为有融资需求的各级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对外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华懋海防约1,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500万元)、华懋东阳13,100万元人民币,东阳华碳23,000万元人民币。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预计为有融资需求的各级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对外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华懋海防提供1,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500万元)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华懋东阳提供13,100万元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东阳华懋新材料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或单独为孙公司东阳华碳提供23,000万元的担保。

  所担保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及采购合同履约担保等。担保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在此期间内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纳入本担保事项的范围内,无论债项到期日是否超出上述有效期。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议程序

  公司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担保事项系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担保预计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华懋(海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懋(海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初全

  注册资本:9,5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8年8月7日

  住所:越南海防市,安峰坊安阳工业区C-12和C-13地号属于CN11地块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安全气囊等特种工程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股权结构:华懋科技持股100%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懋海防总资产71,977.83万元,净资产66,992.19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032.34万元,净利润-1,025.19万元。

  (二)华懋(东阳)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华懋(东阳)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2K1BDU23

  法定代表人:蒋卫军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3日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六石街道经济开发区木雕小镇云松路2号青创基地商务楼东楼204-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华懋科技持股100%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懋东阳总资产144,807.67万元,净资产128,574.28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110.91万元,净利润9,449.88万元。

  (三)东阳华碳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东阳华碳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7KEM223R

  法定代表人:蒋卫军

  注册资本:10,1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3月3日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江北街道猴塘社区广福东街23号总部中心D幢西区701-5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合成纤维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东阳研究院持股99.01%,华懋东阳持股0.99%。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东阳华碳总资产15,455.39万元,净资产5,287.43万元,2025年度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49.0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华懋海防提供担保的协议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0日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公司为华懋东阳、东阳华碳提供担保的协议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7日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各级子公司2026年度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公司拥有对被担保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为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3,6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71%。其中,公司为华懋海防提供约1,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9%;为华懋东阳提供13,1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2%;为东阳华碳提供23,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1%。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懋科技”)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华懋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上述产品的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自有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募集资金,按资金性质的不同,分别购买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注:1、“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审计;

  2、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将“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7月31日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募集账户产生的理财和利息收益合计44,779.70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如仍有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该事项已经股东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自有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募集资金,按资金性质的不同,分别购买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R1);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产品持有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等)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R3)和国债逆回购。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任意一方即可)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前述额度范围内选择适当时机及合适的理财产品类型,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购买协议、风险承诺书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证券账户,资金划转、理财产品的管理等。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3、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1)闲置自有资金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2)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监管专户。

  4、其他具体措施

  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五)投资期限

  在审议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现金管理情况

  1、最近12个月(2025年4月22日-2026年4月21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最近12个月(2025年4月22日-2026年4月21日)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注: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自有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募集资金,按资金性质的不同,分别购买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 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自有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任意一方即可)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前述额度范围内选择适当时机及合适的理财产品类型,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购买协议、风险承诺书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证券账户,资金划转、理财产品的管理等。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上述产品的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3、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华懋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吴黎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6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及《华懋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针对本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906号《审计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按截至2026年4月20日的公司总股本329,495,34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1,527,943股后的股份307,967,403股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24,637,392.24元(含税),占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3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一)分红频次:结合2026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公司可实施一次中期分红。(二)分红上限:以实施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三)前提条件:公司当期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四)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述分红条件及比例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后制定及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针对本议案,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针对本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907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委员薪酬/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关联委员就本议案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董事薪酬/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关联董事就本议案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三、(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信有效期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自有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募集资金,按资金性质的不同,分别购买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R1);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产品持有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等)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R3)和国债逆回购。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任意一方即可)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前述额度范围内选择适当时机及合适的理财产品类型,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购买协议、风险承诺书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证券账户,资金划转、理财产品的管理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针对本议案,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为有融资需求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对外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华懋(海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500万元)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华懋(东阳)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3,100万元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东阳华懋新材料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或单独为孙公司东阳华碳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23,000万元的担保。所担保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及采购合同履约担保等。担保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在此期间内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纳入本担保事项的范围内,无论债项到期日是否超出上述有效期。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5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32,906.0517万元增加至32,949.5346万元,公司股本由32,906.0517万股增加至32,949.5346万股。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委员会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发表了意见,认为该制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5年度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计提2025年度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13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厦门生产基地改建扩建项目” 2025年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置换金额为3,190.90万元,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二十四)听取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

  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

  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厦门证监局主办,厦门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协办的“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4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

  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至5月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hmtnew.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将于2026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3:00-14:00举行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吴黎明

  董事、总经理:张初全

  独立董事:党小安

  董事会秘书:臧琨

  财务总监:高梅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至5月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hmtnew.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华懋科技证券部

  电话:0592-7795188

  邮箱:ir@hmtnew.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及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年8月28日至2026年4月20日期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内股票期权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406,320股,“华懋转债”转股28,509股,合计新增股份434,829股。因此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2,906.0517万元增加至32,949.5346万元,公司股本由32,906.0517万股增加至32,949.5346万股。故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公司章程》。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