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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 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26,540,354.9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按截至2026年4月20日的公司总股本329,495,34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1,527,943股后的股份307,967,403股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24,637,392.2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4,637,392.24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769,923,042.37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794,560,434.6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64.8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4,637,392.2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1.3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1,527,943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应当披露以下指标并说明公司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为了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

  (一)分红频次

  结合2026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公司可实施一次中期分红。

  (二)分红上限

  以实施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前提条件

  公司当期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四)分红程序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述分红条件及比例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后制定及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

  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贯彻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以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于2024年12月5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提示性公告》。2025年公司根据行动方案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现汇报2025年全年的主要工作成果报告,并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作为一家科技企业,目前已经发展成为汽车被动安全领域的龙头企业,产品线覆盖汽车安全气囊布、安全气囊袋以及安全带等被动安全系统部件。2020年,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制定了“完善夯实现有业务、积极拓展新领域”的长期发展战略。公司一方面夯实汽车零部件业务领域竞争力,全面拥抱全球化;另一方面,积极融入国家战略布局及新发展格局,围绕“新质生产力”,聚焦“高质量发展”,通过内生及外延的形式,积极寻求新的产业机会,战略入股并计划继续收购光通信行业企业深圳市富创优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创优越”)。

  1、越南生产基地顺利投产,海外业务布局稳步推进

  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公司越南子公司新生产基地已于2025年第二季度完成了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定点项目的PPAP与试生产,并正式投产,规划产能约20亿元人民币,主要目标市场为东南亚、日韩、印度等地区。2025年,公司越南子公司实现销售收入折合人民币约2.60亿元,同比增长0.88%,实现净利润折合人民币约-1,025.19万元,主要是新工厂投产后折旧摊销有所增加所致。2026年,公司将依托客户定点导入,有序开展产能爬坡,持续拓展汽车被动安全的海外市场,构建全球化的采购、生产及客户服务体系,加快越南生产基地收入提升和盈利增长,进一步提升在全球汽车被动安全市场的领导力及市场份额。

  2、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全面收购富创优越股权

  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开始陆续布局光通信领域,通过战略投资的形式持有富创优越42.16%股权。2025年6月,公司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富创优越剩余的57.84%股权。2025年10月,本次交易申请文件被上交所受理。富创优越致力于高速率光模块、光引擎及高速铜缆连接器等高可靠性复杂光电子产品核心组件的智能制造。目前,本次交易涉及的各项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2026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富创优越的收购进程。收购完成后,富创优越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进一步完成公司 “第二增长曲线”的打造。公司将依托子公司富创优越不断夯实在光模块制造领域的领先地位,并持续前瞻性布局包括硅光、NPO、CPO等下一代光通信方案制造领域的领先技术,提升自身业务和技术护城河;另一方面,富创优越凭借自身在光通信行业积累的能力,横向向其他行业进行业务扩展,除光通信领域外,目前已经在海事通信、高速铜缆连接器行业实现业务突破。未来,富创优越仍将在上述领域持续拓展业务广度,并且继续寻找新的领域,特别是在收购完成后,依托公司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资源优势,进一步布局汽车电子EMS领域。

  公司未来将积极融入国家战略布局及新发展格局,围绕“新质生产力”,聚焦“高质量发展”,将公司逐步打造成为“汽车零部件+光通信”的科技制造先锋企业。公司未来将加快各新建项目建成投产,积极拓展海外市场,针对集团体系内各业务条线,未来将根据所处发展阶段及市场需求,合理安排包括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投入。公司未来将聚焦自身战略,加强战略定力,减少非控股型或者非战略性对外股权投资。对于已投资的参控股公司,若其业务已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将在合适时机选择处置或对外出售相关标的股权,回收现金流。

  二、业务更聚焦,夯实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目前业务范围涵盖汽车被动安全业务、及其他新材料业务,同时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切入光通信领域,针对不同业务板块,公司未来会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不同安排。

  1、汽车被动安全业务

  公司汽车被动安全业务为安全气囊布、气囊袋等汽车被动安全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作为国内主流汽车被动安全部件供应商中少数本土企业之一,历经二十余年的发展,在核心技术、客户资源、产品质量、公司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已建立起较大优势,国内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

  2025年,公司汽车被动安全业务收入稳健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0,345.75万元,同比增长13.12%,主要业务毛利率基本持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776.48万元,同比下降21.51%。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为30,215.20万元,同比增长7.09%。

  公司未来将持续发展汽车被动安全业务,巩固市场份额、夯实核心竞争优势,公司使用前期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一方面扩充国内生产基地产能,做到对客户需求的及时响应,另一方面也加速推进越南生产基地建设,实现越南生产基地从气囊布到气囊袋的全产业链生产布局,在巩固国内既有市场份额的同时,积极寻求海外市场的突破。

  2、新材料业务

  在全球化竞争的产业大背景下,单一处于制造业中游领域的企业将面临来自上游核心原材料供需波动的不确定性以及下游竞争加剧的利润挤压。因此,为了持续提升公司业务竞争力,尤其是在已经处于行业龙头地位的汽车被动安全领域,公司需要通过内生及外延的形式进一步掌握核心材料的供给能力。同时,在涉及核心材料制造的精细化工、电子化学品、汽车电子材料等领域,积极引入人才、配方、工艺,满足公司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材料自给需求,并挖掘新材料领域的更多增长机会。

  (1)东阳华芯

  为满足上述战略发展需求,公司于2025年收购东阳华芯82.4286%股权,收购完成后东阳华芯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一方面其土地性质及厂房建设能够满足公司需求,另一方面东阳华芯曾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已有较完整的管理、财务、内控等方面的建设,符合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公司在完成东阳华芯收购后,拟在东阳华芯建设车规级有机硅及电子级有机硅材料、车用改性TPU(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材料、PEEK(聚醚醚酮)及其他电子化学品等产品产线,整体服务于公司的两大业务板块的材料应用,目前相关产线的设计、建设等工作正在稳步有序推进中。

  (2)徐州博康

  公司目前的光刻材料及光刻胶业务主要依托于参股公司徐州博康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徐州博康信息化学品有限公司),公司通过东阳凯阳科技创新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持有其23.2176%股权。鉴于光刻胶业务存在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的特征,且已经不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公司预计不会继续加大在此领域的投入,并将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在合适的时机进行择优处置,以获得新的发展机会。

  3、光通信业务

  公司的光通信业务依托于参股子公司富创优越,富创优越业务模式属于电子制作服务(EMS),提供从工艺设计、供应链管理、制造、光学封装、系统集成、组装、测试等一站式解决方案。

  富创优越具备完整的光模块PCBA制造能力,包括100G至1.6T全系列光模块PCBA、先进光学封装、光耦合与测试等。在先进光学封装方面,富创优越通过自主研发,陆续推出COB(Chip On Board,芯片直接贴装)、Flip Chip(倒装芯片)、CPO(Co-Package Optical,共封装光学)等封装工艺技术,紧跟光通信领域主流技术方案,为全球头部光模块厂商提供全产业链智造服务。

  光通信制造领域是公司经过审慎决策确定的“第二增长曲线”,针对上述领域,公司后续在完成收购富创优越基础上,将围绕其产业链及行业发展技术路径进行进一步的业务拓展。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权益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工作,坚持将企业发展成果与股东共享,建立稳健、可持续的股东回报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制定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于2025年6月完成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5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2,863.16万元,占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32%。自2014年上市以来,每年度均有现金分红,2014-2024年度已累计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87,957.58万元(含税)。

  为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于2024年12月20日披露了《关于增加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规模的公告》,回购规模由“不低于人民币2.50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增加为“不低于人民币4.00亿元(含),不超过8.00亿元(含)”,除调整回购规模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完成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502,94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53%,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9,991.84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5年,公司控股股东东阳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阳华盛”)、董事长吴黎明先生分别实施了股份增持计划。董事长吴黎明先生于2025年3月28日增持公司股份共计27,2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0083%。东阳华盛于2025年10月22日至11月5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2,402,100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73%,增持金额合计为11,997.95万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增持行为,彰显了控股股东、董事长对公司发展前景及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向市场传递了积极的信号,有效稳定了投资者预期。

  2026年,公司将持续强化投资者回报意识,统筹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兼顾投资者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持续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维护投资者权益价值,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重视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

  2025年,公司持续坚守高质量信息披露准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期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并就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外投资、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回购等重大事项及时发布临时公告。

  2025年,公司持续完善与投资者的高效沟通机制,积极传递公司投资价值,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以及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方面与投资者做充分交流;以电话会议等方式接待机构投资者、行业分析师等的调研,并及时对外披露调研交流内容;通过股东会现场互动、畅通投资者热线电话和邮箱、依托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渠道,回应市场关切。公司在合规范围内与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积极沟通交流,使得投资者能够更加全面、清晰、透彻地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维护投资者长期稳定的互信关系。

  2026年,公司亦将通过召开股东会、组织业绩说明会、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开展一对一或一对多电话会议交流、券商策略会、投资者热线/邮箱/上证e互动等多元化投资者沟通交流渠道,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形成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资本市场形象,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持续坚持规范运作,不断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深入贯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等各方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2025年,为落实新《公司法》关于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强化职工民主管理等核心要求,公司结合合规管理与发展需要,体系化修订了《公司章程》及相关配套制度,并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市值管理制度》等制度,取消了监事会,强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增设职工代表董事,确保公司顺利完成治理架构的调整,为公司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治理基础。

  2026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持续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加强内部监督与风险管控,防止管理层利用优势地位侵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优化管理团队的运营机制,深化专业化分工,完善人才培养与激励体系,提升核心管理团队的经营管理能力。

  六、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履职担当

  2025年,公司紧密关注监管政策变化,持续对市场监管新规、典型案例等信息梳理传达,促进“关键少数”了解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及政策动态。同时公司积极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参加证监会、上交所、地方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以及厦门市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建设与合规意识培育,提升专业素养与自律意识,切实提高董事会、管理层运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026年,公司将持续加强与“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关键少数”传递最新的监管要求,组织“关键少数”参加上交所、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提升“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及自律意识,严守合规底线,为公司规范运作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与管理保障。

  综上,公司稳步推进了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各项举措并取得了积极成效。2026年,公司将持续扎实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效,通过稳健的业绩表现、规范的治理运作、高质量的信息披露、积极的股东回报及有效的投资者交流,回馈投资者的信任,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积极传递公司价值,维护良好市场形象,助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公司代码:603306                                                  公司简称:华懋科技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按截至2026年4月20日的公司总股本329,495,34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1,527,943股后的股份307,967,403股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24,637,392.24元(含税),占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3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华懋科技作为一家科技企业,目前已经发展为汽车被动安全领域的龙头企业,产品线覆盖汽车安全气囊布、安全气囊袋以及安全带等被动安全系统部件,因此公司的业务与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

  (一)2025年我国汽车行业的基本情况

  国家持续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汽车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下乡等促消费举措持续显效,《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出台,聚焦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汽车产业智能化、新能源化转型加速洗牌,在政策与产业双轮驱动下,持续扩大国内汽车消费,汽车市场整体稳健增长。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5年汽车产销量分别为3453.1万辆和344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产销量再创历史新高,连续17年稳居全球第一。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连续11年位居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7.9%,较上年提升7个百分点,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率的快速增加,带动了汽车零部件需求持续稳定增长。

  (二)汽车被动安全行业情况

  汽车被动安全是汽车安全最后的防线,产品通常包含汽车安全带、安全气囊、方向盘等。目前我国安全气囊市场较为成熟,汽车产量、单车配置率对汽车安全气囊的市场容量增长起到主导作用,同时新能源车的崛起、“造车新势力”的汽车消费市场品牌国产化趋势以及我国汽车出海的产业化发展为安全气囊带来了结构性的增长机会,市场潜力依然较大。汽车安全带销量也随着汽车保有量的提高而持续增加。

  根据观研报告网的分析,2020-2024年,全球汽车被动安全市场规模由1200亿元提升至1602亿元,期间年复合增长率为7.4%,预计2029年全球市场规模有望达到2136亿元,2025-2029年复合增长率为5.4%。

  但随着我国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内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众多,加上来自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及终端主机厂的双重压力,汽车零部件行业在产品价格、技术创新、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竞争格局也日益激烈。

  (三)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被动安全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作为二级汽车零部件的供应商,是国内较早进入安全气囊布行业的公司之一;作为国内安全气囊布和安全气袋的主要供应商,国内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

  全球汽车产业链格局正在经历重大变革,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公司作为汽车安全气囊行业中的先行者,利用已在安全气囊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一体化优势和客户服务优势,进一步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把握增量市场带来的业务机会,通过积极布局海外市场,获得更广阔的市场机会和潜在客户,降低对单一市场的依赖,实现业务的多元化发展,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华懋科技是一家科技企业,目前是汽车被动安全领域的龙头企业,产品线覆盖夹网布、汽车安全气囊布、安全气囊袋(DAB\SAB\PAB\KAB\CAB等)以及安全带等被动安全系统部件。公司具体的产品类别如下所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03亿元,同比增长13.12%;总资产59.94亿元,比上年年末增长11.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8亿元,同比下降21.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4.30亿元,比上年年末下降9.42%;基本每股收益0.628元,同比下降27.3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华懋科技”)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证监会《关于同意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82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5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10.50亿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税)11,686,500.00元后,本次发行可转债实收募集资金为1,038,313,500.00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9月20日全部到位。本次发行可转债实收募集资金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含税)4,573,246.7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33,740,253.2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9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223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表: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和使用。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1、公司和保荐机构申港证券于2023年10月10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厦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杏林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厦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根据公司2024年1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东阳华懋新材料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研究院”)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系东阳研究院,公司及子公司东阳研究院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金华分行”)、申港证券于2024年1月1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根据公司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及上述募集账户产生的理财和利息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终止。针对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专户下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公司与中信银行厦门分行、申港证券于2024年10月2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

  4、鉴于原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经终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理财收益用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故原本为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而开立在实施主体东阳研究院名下的募集资金专户于2024年12月11日予以注销,公司与申港证券、中信银行金华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各方均按照规定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账户活期余额67,379,454.23元,进行现金管理余额140,000,000.00元,合计余额207,379,454.23元。

  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571.88万元,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10,792,136.72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431号)。公司已完成了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全部置换,总额为210,792,136.72元。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自有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R1),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保荐机构申港证券针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5年度,公司因募集资金使用需要,赎回大额存单12,00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大额存单存续规模为14,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大额存单仅在对外转让或存单到期时,一次性计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金额。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越南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款项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025年度,“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置换金额为15,677.61万元。

  “厦门生产基地改建扩建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购买境外设备、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等直接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确有困难,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并经内部付款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对上述事项进行确认并对后续置换进行授权。2025年度,“厦门生产基地改建扩建项目”的置换金额为2,687.82万元。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该事项经得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度变更的项目为“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7月31日,“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9,227.11万元、159.99万元。上述项目原承诺投入但尚未使用资金及累计理财和利息收益合计44,779.70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如仍有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2025年度,上述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厦门生产基地改建扩建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购买境外设备、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等直接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确有困难,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并经内部付款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根据2025年6月15日生效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应当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生效后,公司未事先召开董事会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进行审议,但已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对上述事项进行确认并对后续置换进行授权。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懋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华懋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事后确认。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指截至2025年12月31日承诺投入金额。2023年9月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在此之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了募投项目建设,承诺投资金额包含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注2:公司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变更的项目为“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5年度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5年度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公司本期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注:1、表中计算公式为: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2、合计数差异由四舍五入导致。

  二、本期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进行相应的信用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26.83万元。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其他应收款进行相应的信用减值测试,本期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36.47万元。坏账准备其他变动减少20.77万元。

  3、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进行相应的信用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357.54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98.23万元,转销或核销1,587.10万元。

  2、预付款项坏账损失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预付款项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期计提预付款项坏账损失1,709.39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78.94万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409.15万元,将减少公司本期净利润3,588.09万元。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金融衍生品、信托融资及贸易融资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最终融资金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信有效期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事项已经得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

  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懋科技”)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确认“厦门生产基地改建扩建项目”2025年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置换金额为3,190.90万元,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事项无异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82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5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10.50亿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税)11,686,500.00元后,本次发行可转债实收募集资金为1,038,313,500.00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9月20日全部到位。本次发行可转债实收募集资金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含税)4,573,246.7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33,740,253.2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9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223号)。

  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和使用。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承诺投入但尚未使用资金及累计理财和利息收益全部用于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如仍有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该事项已经通过股东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三、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原因为:

  1、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境外采购业务,需以外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支付。受募集资金专户功能限制,公司若采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可操作性较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需先通过外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2、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以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四、置换的具体流程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要求,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具体情况,项目经办部门依据相关合同提交付款审批单进行审批,付款审批单上需写明收款单位全称、支付的币种及金额、用途等要素,公司财务部根据募投项目项下审批后手续齐全的付款审批单,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并建立台账;

  2、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程序,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上述置换事项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公司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确认“厦门生产基地改建扩建项目”2025年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置换金额为3,190.90万元,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华懋科技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事后确认,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懋科技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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