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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 增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6-027

  

  本公司董事局、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以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蛟龙集团”)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蛟龙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7,700,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2%,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0,001.0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增持计划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并已实施完毕。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蛟龙集团通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蛟龙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7,700,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2%,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0,001.0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增持计划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并已实施完毕。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蛟龙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注:上述表格中的数据如有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注:因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及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本次增持前持股比例以增持计划披露时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增持计划完成后持股比例以当前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蛟龙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7,700,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2%,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0,001.0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增持计划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并已实施完毕。

  三、 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6-018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情况,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类别对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确认。2025年度,公司与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蛟龙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下属公司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545,122.93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444,484.28万元,主要涉及快件揽收派送、干线运输、餐厨食材采购、信息系统技术服务等正常经营性往来。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1月23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系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表决。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喻会蛟、张小娟、沈沉、喻世伦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统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444,484.28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正常经营调整所致,未对公司经营及业绩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已经2025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币种统一为人民币,其中比例为0.00%的,系比例小于0.01%所致。

  2.本表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3.上述关联方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所确定的关联方,范围及关联交易金额等较审计报告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确定的关联方范围及交易金额或存在差异。同时,因关联方数量众多,公司与单一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单独列示关联方信息及交易金额;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同一控制为口径合并列示。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喻会蛟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04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徐公路3029弄18号1幢6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实业投资;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蛟龙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

  (二) 杭州黄金峡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喻泽奇

  注册资本:1,8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9月2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横村镇凤联村仓里9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销售代理;中草药种植;食用农产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水产品批发;供销合作社管理服务;新鲜蔬菜批发;企业管理咨询;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化妆品批发;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通讯设备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针纺织品销售;鲜肉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中草药收购;文具用品批发;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鲜蛋批发;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餐饮管理;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家用电器销售;金银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黄金峡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蛟龙集团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三) 上海圆汇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海彪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9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腾路1288号1幢1层K区160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贸易经纪;进出口代理;停车场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搬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销售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水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肥销售;水泥制品销售;软件销售;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圆汇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蛟龙集团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四) 杭州圆汇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罗帅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09月2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齐飞路350号圆伦大厦1幢701-2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贸易经纪;进出口代理;停车场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搬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销售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水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肥销售;水泥制品销售;软件销售;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圆汇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蛟龙集团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五)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蔡崇信、J. Michael EVANS、武卫、吴泳铭等

  注册地址:Fourth Floor, One Capital Place, P.O. Box 847,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

  股本:1,909,930.25万股

  业务性质:中国商业零售、云计算和互联网基础设施、国际商业零售、菜鸟物流

  服务、本地服务、数字媒体及娱乐等。

  关联关系:公司5%以上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同属于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阿里巴巴集团为公司关联方。

  (六)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万霖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501号V424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出口监管仓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快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报检业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广告设计、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玩具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箱包销售;皮革销售;皮革制品销售;钟表销售;乐器批发;乐器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家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防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广告发布;装卸搬运;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包装服务;洗染服务;服装、服饰检验、整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5%以上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同属于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阿里巴巴集团下属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七) 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荣博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09月1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2幢4层419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报检业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供应链管理服务;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外卖递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公司5%以上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同属于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为阿里巴巴集团下属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八) 杭州桐源酒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

  法定代表人:王云飞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6月0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横村镇杜预村

  经营范围:销售:食品、初级食用农产品;零售:卷烟、雪茄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桐源酒业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九) 上海翔运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庞建哲

  注册资本:9,090.9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年08月19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浩宇路919号7幢1层10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报检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无船承运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金属切削加工服务【分支机构经营】;民用航空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快递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保税仓库经营;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分支机构经营】;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分支机构经营】;民用航空器维修【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翔运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系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监事担任董事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十) 西北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立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6月28日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空港商务中心BDEF栋F区6层10601号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民用航空材料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进出口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共航空运输;民用航空器维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从事两国政府间航空运输协定或者有关协议规定的经营性业务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西北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系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蛟龙集团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十一) 杭州梁英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罗娜

  注册资本:8,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04月1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齐飞路350号圆伦大厦1幢23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柜台、摊位出租;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集贸市场管理服务;餐饮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梁英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十二) 佳荣企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张小娟

  注册地址:SUITE 2208, 22ND FLOOR, OFFICE TOWER, SKYLINE TOWER, 39 WANG KWONG ROAD, KOWLOON BAY, KLN HONG KONG

  业务性质:房地产租赁。

  关联关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佳荣企业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涉及快件揽收派送、干线运输、餐厨食材采购、信息系统技术服务、资产租赁及设备采购等正常经营性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符合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正常经营所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在确保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同时,进一步降低费用、防范风险,实现双赢。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6年4月23日

  

  公司代码:600233                    公司简称:圆通速递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局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局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22,350,576.0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29,995,574.2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296,066,133.61元,扣除2024年度分配现金股利1,231,281,409.68元,提取盈余公积金142,999,557.4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351,780,740.73元。

  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因素,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 公司业务情况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综合性快递物流运营商,以自营的枢纽转运中心和扁平的终端加盟网络为基础,以快递服务为核心,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积极布局物流生态,深化拓展国际市场,围绕客户需求提供国内、国际快递、仓配一体、商贸、航空货运及供应链等综合服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快递服务网络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地级以上城市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县级以上城市覆盖率达99.96%;报告期内,公司动态优化网络布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加盟商数量4,972家,活跃终端门店超78,000个;公司在全国范围拥有自营枢纽转运中心76个,布局自动化分拣设备386套;公司全网干线运输车辆超8,400辆,其中自有干线运输车辆6,810辆,自有航空机队数量13架,其中波音767-300共2架,波音757-200共10架,ARJ21-700共1架;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国际化发展战略,加快国际网络布局,充分发挥覆盖全球的海外站点、深谙业务的专业团队、结构多样的自有机队、日益加密的航线网络等资源优势,围绕重点市场和优质客户,持续优化跨境物流产品矩阵,延伸跨境物流服务链路,着力发展国际快递、国际货运和供应链业务,全球化综合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2) 公司经营模式

  1) 公司业务服务流程

  公司快递服务流程的主要环节包括快件揽收、快件中转、干线运输、快件派送,其中,快件中转环节主要由公司自营枢纽转运中心体系承担,快件揽收和派送环节主要由加盟商网络承担。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信息化平台、数字化系统等进行路由管控、操作节点监控、转运中心及加盟商管理、资金结算等,实现快件生命周期的全程信息化控制与跟踪,以及全网数字化、智能化管理。

  

  ① 快件揽收

  快件揽收主要由发件人所属区域的加盟商进行,揽件加盟商通过上门揽件、门店收取等方式进行快件揽收;与此同时,公司的信息化平台通过电子面单接入、PDA扫描等方式获取快件揽收信息并从备选路由数据库自动挑选合适的路由,从而开始对快件生命周期的全程控制与跟踪。快件揽收完成后,揽件加盟商根据快件的目的地信息、尺寸和重量,进行初步分拣、建包,并运送至始发地转运中心。

  快递揽收环节的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② 快件中转及干线运输

  a)快件中转流程

  快件完成揽收环节工作并运送至始发地转运中心后,由始发地转运中心对揽件加盟商运送的进港快件进行称重、拆包、分拣、建包,并通过汽运、航空或铁路等干线运输方式实现从始发地转运中心至目的地转运中心间的运输;目的地转运中心对进港快件进行拆包,并根据不同的加盟商派送区域进行分拣,实现目的地转运中心与派送加盟商的准确对接。

  快递中转环节的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b)路由设计与网络优化

  路由是快件运输的基本路径,路由设计决定了不同揽收、派送区域的中转线路及快件时效。公司金刚核心系统会在每一单快递揽收时从备选路由数据库自动挑选适合的路由以及各节点的送达时点要求,各转运中心及加盟商按照系统生成的路由执行快件的分拣及中转运输。公司会根据不同线路的件量规模、转运中心分布情况、处理能力以及干线运输能力等因素,在综合考虑成本与时效平衡的基础上,对路由设计进行持续的优化调整。

  减少路由的中转节点会降低中转成本、提升快件时效,因此转运中心的分布情况及处理能力是路由设计的核心制约因素之一。依据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各年度业务完成量、揽收和派送区域分布情况,公司持续对转运中心布局和处理能力进行规划与调整,在部分业务完成量增长较快的区域设立新的转运中心或提升现有转运中心处理能力。

  c)快件派送

  目的地转运中心完成分拣后,由负责该派送区域的加盟商接收快件,并安排将快件送达至收件人。在快件派送过程中,公司开发的行者、智能派件等系统将为快递员提供建议派送路径,提高派送效率,并实现公司对全网快递派送及快递员的追踪、调度和管控。

  快件派送环节的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2) 加盟模式

  ① 模式概述

  公司致力于搭建与合作伙伴和谐共生的快递业务平台,采用枢纽转运中心自营化和末端加盟网络扁平化的运营模式,掌控枢纽转运中心等核心资源,并有效调动庞大加盟网络中的资金和人力资源,将快递服务网络末端延伸至全国各地。

  公司的揽收、派送环节工作主要由加盟商承担,各加盟商负责固定区域内快件的揽收、派送工作,其末端网点及快递员构成了服务体系中最末端的网络体系,承担了快递服务“最后一公里”的工作,实现“门到门”的服务。公司为加盟商提供快件的运输中转、标准化管控、客户服务、安全管理、流程管理、信息技术、资金结算、员工培训、广告宣传及推广支持等综合服务,并授权其在日常运营中使用公司的商标和企业VI(视觉设计)。

  公司采取了扁平化的加盟模式,加盟商负责末端网络运营,公司则负责路由规划、干线运输和转运操作,全网的操作流程由公司进行统一协调。该模式通过对网络核心节点的掌握与网络核心资源的统一调配,具有网络管控力强、网络稳定性高等优势。同时,公司通过领先的信息化平台实现对数量庞大的加盟商网络的监测和管理,并依据全方位的标准化体系对全网的服务质量进行有效监督和管控。

  ② 加盟商终端门店网络

  终端门店是快递服务的最末端,承担快件揽收、派送和初步分拣功能,终端门店覆盖率直接影响快递服务的开展范围和服务能力。随着快递行业规模的不断扩大、消费者结构与消费理念的不断变化,快递服务企业的末端服务能力对其市场形象、服务质量、行业口碑等均产生重要影响。近年来,快递行业快件自提比例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智能快递柜、终端门店、第三方驿站等多元配送形式日益完善,快递服务企业均加大对建设末端服务能力的投入,延伸服务网络及范围,拓展多元化派送渠道,提升终端派送服务能力。终端门店因其深入社区、校园等人流密集区域,且与城市电商、快消品等存在较好可延伸性、拓展性,科学合理布局的终端门店不仅助力快递服务企业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配送难题,亦可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差异化、全方位的生活服务。公司与加盟商在社区、学校等区域采取招商分租、社区团购、城市电商等多种模式建设、运营终端门店,鼓励终端门店与城市电商或便利服务相结合,打造开放、便民的公共服务中心,增加终端门店收入,增强客户粘性,集中配送快件,降低终端派送成本。

  公司快递服务网络内的终端门店主要为圆通妈妈驿站,由公司输出经营模式、操作模式及管理体系,加盟商建设并实际运营。同时,公司及加盟商亦结合各项社会资源,拓展了包含智能快递柜、第三方驿站、菜鸟驿站等灵活多样的末端网络形式,与公司的圆通妈妈驿站统一构成了完善便捷、服务优质的终端配送网络。

  

  ③ 加盟商管理模式

  公司制定了《加盟商管理手册》《加盟公司质量指数考核管理制度》《加盟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加盟公司场地形象标准化管理办法》《加盟公司车辆标准化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加盟商管理制度和标准,并通过领先的信息化平台对加盟商进行管理与考核。

  a)加盟商遴选流程

  公司在加盟商的营业资质、资金规模、场地设备和人员配置等方面,均设置了相应的准入条件,以保证加盟商网络的质量和服务能力。在收到潜在加盟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后,公司会对申请方进行资信评估,在评估通过后,适时安排申请方至转运中心或其他现有加盟商处进行实习,以便其在未来更快融入公司的网络体系。以上步骤完成后,申请方将进入公司加盟商资源库。在原有加盟商出现清退、分割、转让等情况而需要引入新加盟商时,公司将从上述资源库中选择相应区域的潜在加盟商进行筛选,并最终确定新的加盟商。

  b)加盟商培训制度

  公司建立了涵盖总部、省区、加盟商的三级培训机制,整体由公司总部统筹组织、省区灵活补充、加盟商参与执行,培训内容涵盖数字化系统应用、运营管理、客户服务、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方面。公司总部对加盟商的培训体系主要包括:

  ①启航培训:针对新加盟商开展业务前的基础培训;

  ②精英培训:针对优秀加盟商负责人的精进培训;

  ③超越培训:针对末位加盟商负责人的补充培训。

  同时,公司督导各省区就质量管控、客户服务、终端管理等方面对加盟商开展培训,培训对象包含加盟商负责人、财务人员、客服人员、业务员等。通过贯穿全程、覆盖全员的培训体系,公司可有效地向全网加盟商输出“文化与理念、标准与制度、资源与能力、服务与管控”等经营理念,强化公司利用数字化系统和标准化体系管控加盟网络的基础。

  c)加盟商日常监控

  通过信息化平台和数字化系统,公司可实时监控加盟商的订单状态、操作过程、硬件及人员状态等信息,并设置了可量化的考核指标体系对加盟商进行日常监控与考核。公司对加盟商的主要考核指标为:

  

  d)加盟商考核与淘汰

  公司对加盟商的各项考核指标进行实时监控后,会对加盟商进行定期考核。当考核指标低于一定目标值时,加盟商会被给予预警,并视情节轻重采取单独跟进、强制培训、驻点指导等措施。如果加盟商连续多个月度被预警,且强制培训整改后的效果仍不理想,公司将考虑终止其加盟合作关系或调整其经营区域。公司将提前从潜在加盟商资源库中选择新的加盟商。新加盟商可在原加盟商彻底退出前实现与公司网络无缝衔接,保证快递业务的平稳过渡。

  (3) 行业情况说明

  2025年,快递行业发展稳中有进、持续向好,业务规模与收入再创新高,服务质效稳步提升,基础网络纵深拓展,智能化转型加速推进,绿色发展成效显现,逐步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国家邮政局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1,989.5亿件,同比增长13.6%;快递业务收入达1.5万亿元,同比增长6.5%。行业内主要服务企业强化科技赋能,提升全链路质效水平,为构建高效、韧性、可持续的现代物流体系提供坚实支撑。

  1) 监管政策持续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近年来,我国快递行业政策体系持续健全完善,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2025年7月,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强调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聚焦重点难点,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同月,国家邮政局召开党组会议,强调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完善邮政快递领域市场制度等,旗帜鲜明反对“内卷式”竞争,依法依规整治末端服务质量问题,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贡献行业力量。

  在监管规范引导及行业协同自律下,行业发展范式加速转型,逐步由价格竞争转向价值竞争,主要快递服务企业致力于不断提质增效,通过精细运营管理、升级服务体验、优化网络布局,深化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2025年下半年以来,行业内主要服务企业积极响应政策号召,落实“反内卷”相关举措,推动终端价格实现合理回升,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2) 前沿技术加速应用,行业实现智能化变革

  近年来,伴随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兴技术加速迭代,快递行业迎来智能化升级变革机遇。2025年9月,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人工智能+交通运输”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人工智能在交通运输领域规模化创新应用,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行业内主要快递服务企业强化科技创新,全面推进智能化转型升级,深化大模型本地部署,聚焦全链路业务场景构建智慧大脑,实现数据整合、智能研判、动态优化,多维赋能管理决策,持续提升管理的科学性、前瞻性与精准度;依托AI、大数据等技术构建数字化平台,智能规划路由、实时调配运力、优化资源配置,并推广辅助驾驶技术应用,提升干线运输时效,降低运输成本;探索并打造转运中心可视化交互系统,监测快件流向轨迹、设备运行状态、在岗人员效率等,推动运营管理由“事后处理”向“主动干预”转变,并布局智能化分拣设备,提升转运操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推广无人技术在快递末端的探索应用,重塑末端配送体系,部署无人车、无人机等设备,并推广智能快递柜等终端设施,提升末端配送效率,降低配送成本。

  3) 服务质量稳步提升,消费体验持续优化

  2025年,快递行业坚持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聚焦升级服务能力,服务质效持续提升。2025年12月,我国快递服务质量指数达650.8,其中快递服务公众满意度预计为85分,同比提升0.6分;重点地区72小时妥投率预计为86.6%,同比提升1.7个百分点。主要快递服务企业依托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不断完善多元化产品服务体系,并搭建客户需求分析体系,识别用户在时效偏好、交付方式等方面的个性化诉求,优化服务供给,按需提供多元化、差异化服务;强化智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智能调度、前置仓配等方式提升履约效率,持续改善“最后一公里”服务效能;建立健全客户反馈响应机制,提升问题一次性解决能力,消费者服务体验持续改善。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实现快递业务完成量311.44亿件,同比增长17.20%,超出行业平均增速3.60个百分点;实现营业收入752.77亿元,同比增长9.0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3.22亿元,同比增长7.73%,其中,快递业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6.14亿元,同比增长7.14%。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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