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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6-017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26年4月22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喻会蛟先生主持。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局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局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独立董事分别编写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8)。

  本议案已经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喻会蛟、张小娟、沈沉、喻世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9)。

  本议案已经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局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局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0)。

  本议案已经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2025年度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2025年度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 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构建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税前人民币200,000元,按月发放。

  2.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津贴或薪酬。

  3.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薪酬管理规定执行,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根据岗位价值、承担责任等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达成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挂钩,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由季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构成。其中,季度绩效薪酬依据季度绩效考核指标达成情况核定并发放;年度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评定,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4.董事薪酬方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5.本方案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本议案已经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和约束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定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根据岗位价值、承担责任等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达成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挂钩,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由季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构成。其中,季度绩效薪酬依据季度绩效考核指标达成情况核定并发放;年度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评定,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2.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未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期限为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3.本方案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关联董事潘水苗、葛程捷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董事局同意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其酬金,聘期1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3)。

  本议案已经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局确定以2026年4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授予70.40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4)。

  本议案已经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于2026年5月20日14:0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6-024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2026年4月22日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70.40万份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圆通速递”)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局确定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4月22日,向28名激励对象授予70.40万份股票期权。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0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间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正式提出的异议。

  3、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5、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和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该等议案已经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 董事局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条件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局确定以2026年4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授予70.40万份股票期权。

  (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授予的28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6年4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28名激励对象70.40万份股票期权。

  (四)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6年4月22日

  2、预留授予数量:70.40万份

  3、预留授予人数:28人

  4、行权价格:10.1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年。

  (2)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的等待期指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在本次激励计划通过后,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程序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发生了变化,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若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公司将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行权后的股票可依法转让。

  (3)公司及个人考核指标

  1)公司层面考核内容

  业绩考核指标为:净利润增长率或业务完成量增长率

  上述净利润指标是指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公司层面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未满足的,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根据当前公司的考核管理办法,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A+、A、B+、B、C、D六档等级评定(由高到低)。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安排具体如下:

  

  7、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次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注2:授予股票期权总数为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总股数997.70万股。

  8、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5年6月17日实施完毕,根据《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局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为10.16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一致。同时,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局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40人调整为139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930.30万份调整为927.30万份。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为200.00万份,本次实际授予70.40万份,剩余129.60万份预留权益不再授予并自动失效。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预留授予事项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预留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获授股票期权的28名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28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6年4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28名激励对象70.40万份股票期权。

  三、 股票期权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应科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局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4月22日,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预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从而对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指标造成影响,但影响程度有限。若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四、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已就本次授予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确定的授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行权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6-023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请的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其酬金,聘期为1年。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张朱华近三年从业情况:

  

  (2)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晨曦近三年从业情况: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丽君近三年从业情况: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2026年度,公司将以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工作量等因素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核查,并对其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较好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其酬金,聘期为1年。

  (三)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局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董事局年度审议。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董事局为ESG治理的最高监督与决策机构,指导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部署,审议并批准可持续发展方针、政策、目标、规划、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及相关重大事宜;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董事局主席、董事及总裁(CEO)组成,对董事局负责,围绕公司长期发展、重大投资决策及可持续发展进行研究并提出专业建议,监督公司ESG工作实施进展与落地成效。可持续工作小组由公司资本运营部联合核心业务和职能部门共同组建,根据公司整体战略部署与工作重点,制定科学可行的ESG工作计划,开展各ESG议题的风险识别与评估工作,协同各业务及职能部门落地执行ESG政策和目标相关工作,并定期向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有“污染物排放”“废弃物处理”“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环境合规管理”“水资源利用”“循环经济”“乡村振兴”“社会贡献”“供应链安全”“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反不正当竞争”上述议题已按照《14号指引》相关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同时,“尽职调查”是公司议题重要性评估的重要步骤,不作为议题进行评估。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6-020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局

  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在确保持续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局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2026年中期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金额

  以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预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不低于1.2元(含税),且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局在满足中期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预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局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且本次中期分红方案需结合公司当期未分配利润与业绩等因素做出合理规划并另行拟定具体方案。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6-026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30日下午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3日至4月29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yto.net.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发布《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和《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公司拟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和《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利润分配事项,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9)。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分红等相关情况,公司将以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形式召开说明会,针对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及利润分配,以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表现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30日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局主席喻会蛟先生、董事兼总裁潘水苗先生、独立董事许军利先生、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王丽秀女士、副总裁兼董事局秘书张龙武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4月30日下午16:00-17: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3日至4月29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yto.net.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黄秋波

  电话:021-6921 3602

  传真:021-5983 2913

  邮箱:ir@yto.net.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6年4月23日

  附件:

  投资者关于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

  问题征询表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6-022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为自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议案属于董事局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受宏观经济形势、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制定配套风险控制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最大限度地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

  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该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三) 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将选择资信、财务状况良好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等作为受托方,主要投资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公募基金产品等各种金融资产。

  (五)委托理财期限

  自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 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议案属于董事局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委托理财产品。受宏观经济形势、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制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董事局授权财务部门负责委托理财的具体实施工作。公司财务部门将结合资金状况,适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积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通过建立台账并安排专人负责等方式对委托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向董事局汇报资金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同时,公司将密切跟踪每笔投资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情况。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周转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增加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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