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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迪度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度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6-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经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取得广东迪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迪度”、“标的公司”)51.00%的股权。公司于2023年5月与广东迪度签订《投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3,592万元价格受让广东迪度原股东持有标的公司合计228.9293万元已实缴的注册资本,并出资9,000万元认购广东迪度573.6138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转让价格为12,592.00万元,并于2023年6月15日完成资产重组。

  二、业绩承诺情况

  广东迪度2023年度经营业绩不及预期,但公司与广东迪度创始人曾庆前均对广东迪度已布局的工商业储能业务未来的发展前景保持积极的态度。为维护股东的共同权益,2024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广东迪度与曾庆前经过协商签署《补充协议》,曾庆前对广东迪度2024-2026年的经营业绩做出承诺。

  根据《补充协议》,广东迪度、曾庆前共同及连带地承诺,以2024年、2025年和2026年作为业绩承诺期,在此期间广东迪度每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所述“净利润”计算口径应与本条一致)应分别不低于2,000万元、3,010万元和3,010万元,且各年度单纯电芯贸易收入(指不经过任何加工环节的纯贸易行为)及其他非主营业务收入合计占对应年度营业收入比例均不高于10%,否则超过10%部分不计算。

  1、若上述业绩承诺总金额8,020万元在考核期内经本公司确认提前完成,则视为业绩承诺条款履行完毕。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剩余考核期不再进行业绩承诺。

  2、若广东迪度在业绩承诺期内未能完成上述任一年度业绩承诺,则本公司有权选择要求广东迪度、曾庆前按照如下方式向本公司共同及连带地作出补偿或回购投资方股权:

  (1)若业绩承诺期内任一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该年度承诺净利润但高于该年度承诺净利润60%(不含本数),则该年度应补偿金额按下述公式进行计算:(该年度承诺净利润金额-该年度实际净利润金额)/三年承诺净利润累计金额 8,020万元*本次投资后估值24,690万元*投资方本次投资所获得的目标公司股权比例51%;

  如某一年度应付业绩补偿款金额小于对应年度本公司应付的股权转让款金额,则有权将对应年度股权转让款在抵扣同年应付业绩补偿款后,向曾庆前支付差额部分;

  如某一年度应付业绩补偿款金额大于对应年度本公司应付的股权转让款金额,则本公司无需支付对应年度的股权转让款,且就该等差额款项部分,本公司有权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处理:①以现金方式补偿;②以股权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增资、转让等方式)向投资方补偿,应补偿的股权比例=上述差额款项金额/本次投资后估值24,690万元。

  各方同意,虽然三个年度(2024、2025、2026)分别进行考核,但本公司亦可根据广东迪度实际经营情况选择于三年业绩承诺期满后按照三个年度的累计净利润完成情况,要求广东迪度、曾庆前履行补偿或回购义务。如业绩承诺期内发生任一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该年度承诺净利润但高于该年度承诺净利润60%(不含本数),但本公司选择于三年业绩承诺期满后根据三个年度累计净利润完成情况确定是否适用补偿或回购条款的,各方确认,该等安排不影响本公司根据该年度的净利润完成情况计算并相应抵扣对应年度股权转让款(如涉及)以及要求曾庆前配合按照《投资协议》约定解除对应比例标的股权质押的权利,该等安排亦不得视为投资方就该对应年度补偿或回购权利的豁免或放弃。

  (2)若业绩承诺期内任一年度实际净利润在该年度承诺净利润的60%以下(含本数),投资方有权要求广东迪度及/或曾庆前按照本条约定的价格(“回购价”)购买投资方所持有的广东迪度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回购股权”)。

  其中,回购价=本公司已向广东迪度及其原股东(包括曾庆前及徐湘平)支付的本次投资的投资款*(1+6%*n)*回购股权占本公司持有广东迪度全部股权的比例-广东迪度或曾庆前已按照本协议约定向投资方支付的现金补偿款(如有),其中,n=本公司支付投资款之日起至广东迪度或曾庆前向本公司支付全部回购价款期间的天数/365天,如投资方分笔支付投资款的,则前述期间相应分段计算。

  若本公司选择继续持有股权,则广东迪度、曾庆前应继续履行业绩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向投资方做出补偿。

  3、曾庆前同意以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广东迪度全部股权(紧随完成本次投资后其持有的目标公司49%股权)为其在《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项下相关陈述、保证和承诺、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业绩承诺相关补偿及回购义务以及产生的其他应付款项共同及连带地向投资方提供担保。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广东迪度2024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280.42万元(2024年度单纯电芯贸易收入及其他非主营业务收入合计占2024年度营业收入比例均不高于10%),2024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2025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605.54万元(2025年度单纯电芯贸易收入及其他非主营业务收入合计占2025年度营业收入比例均不高于10%),2025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2024年和2025年累计业绩承诺数为5,010.00万元,两年累计未完成业绩承诺。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将根据《<关于广东迪度新能源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之约定,执行后续安排。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6-023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经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各项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分析、评估和减值测试后,公司对预期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8,755.32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金融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金融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年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835,057.72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减值损失10,313,862.72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1,478,805.00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开发支出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1)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公司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回收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2)商誉减值

  本公司对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自购买日起将其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3)存货跌价

  本公司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年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8,718,139.15元,其中:商誉减值损失38,324,293.95元,商誉减值事项已由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广东迪度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26)第YCV1005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18,161,141.79元;存货跌价损失9,096,966.09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1,635,737.32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1,500,000.00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分别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科目,2025年度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87,553,196.87元,共计减少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7,553,196.87元,已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6-022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推动业务发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及融资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保证公司财务安全的前提下,择机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6、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即: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9、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10、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事项的高效、顺利推进,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制定、调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等事项的确认,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3)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签署、修改、执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重要文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4)聘请为本次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5)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由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7)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者提前终止;

  (10)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决定,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6-020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在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限额内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此业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为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减少各类票据管理成本,公司拟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合作。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公司与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了票据池业务,业务开展良好,未发生超过授权额度的情况。因12个月的授权期限已满,故申请再次开展票据池业务,本次具体业务内容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介绍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业务实施主体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三)协议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协议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资质情况、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选择。

  (四)实施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收到票据后,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据的管理成本。

  (二)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据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据,用于支付承运商运费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四、授权和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负责在出现任何不利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开展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累计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票据池业务。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公司代码:603569                                                  公司简称:长久物流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中期现金分红金额共计187,087,247.81元。

  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所属行业

  公司是一家专注为汽车行业提供综合物流解决方案的现代服务企业,服务主体为汽车制造企业,核心业务领域属于汽车物流行业。依据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标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19680),物流企业按业务类型划分为运输型、仓储型和综合服务型三类,公司凭借多元化服务体系,被界定为综合服务型汽车物流企业。同时,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公司所属行业类别为道路运输业(G54)。

  (2)2025年汽车行业情况

  2025年,汽车行业顶住贸易保护和全球产业链重构等外部压力,克服技术攻关难题、行业内卷等多重挑战,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和活力,实现了产业规模与发展质量双提升。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2025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均突破3,400万辆,产销量再创历史新高,连续17年稳居全球第一。其中,乘用车市场稳健增长,作为汽车消费的核心组成部分,有效拉动汽车市场的整体增长;商用车市场回暖向好,产销实现10%以上增长,回归400万辆以上;新动能加快释放,新能源汽车产销超1,600万辆,国内新车销量占比超50%,成为我国汽车市场主导力量;对外贸易呈现出较强韧性,汽车出口超700万辆,新能源汽车出口达261.5万辆,出口规模再上新台阶。

  1)2025年汽车产销概况

  2025年,“两新”政策加力扩围,实现平稳过渡与有序衔接,企业新品密集上市,终端需求持续释放,全年汽车产销实现超预期增长,产销分别完成3,453.1万辆和3,44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汽车产销连续三年保持3,000万辆以上规模。

  

  注1:历史年度数据为当年发布数据;

  注2:未标注出处的数据,均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下同)。

  

  2)2025年汽车出口情况

  2025年,企业愈加重视海外市场开拓,中国品牌国际竞争力持续提升,合资企业出口也有良好表现,新能源汽车出口快速增长,带动我国汽车出口再上新台阶。全年汽车出口超700万辆,达到709.8万辆,同比增长21.1%。其中,新能源汽车出口261.5万辆,同比增长1倍;传统燃料汽车出口448.3万辆,同比略有下降。

  

  3、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销情况

  2025年,在政策利好、供给丰富和基础设施持续改善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新能源汽车持续增长,产销分别完成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连续11年位居全球第一。

  

  (3)2025年物流行业情况

  2025年我国物流行业景气水平保持良好,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比率持续优化,行业降本增效成效显著。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2025年全国物流运行数据,2025年社会物流总费用19.5万亿元,同比增长3.0%。其中运输费用10.6万亿元,增长3.5%;2025年物流业总收入14.3万亿元,同比增长4.1%。新兴产业物流需求增速显著,其中新能源汽车物流量同比增长25.1%。

  政策层面持续聚焦降本提质、智慧物流与绿色转型,密集出台物流标准化、数据共享、治超规范化等配套措施;技术层面,自动驾驶、智能调度、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快商业化落地,带动行业运营效率持续提升。行业整体逐步告别低价粗放竞争,进入规范化、集约化、数智化发展新阶段,给合规经营的头部物流企业带来了更大发展空间。2025年中国社会物流运行情况来看,基本实现了助经济、稳增长、提效率、降成本和创价值的功能与作用。

  (4)2025年储能市场情况

  2025年作为“十四五”收官之年,我国储能行业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据国家能源局发布,截至2025年12月底,我国电力储能累计装机规模213.3吉瓦,同比增加54%。报告期内,储能技术路线市场份额发生变化,抽水蓄能占比31.3%,以锂电池为代表的新型储能实现跨越式增长,累计装机占比超过2/3。储能技术由单一向多元化加速发展。截至2025年12月底,我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达到144.7吉瓦,同比增加85%,是“十三五”时期末的45倍。“十四五”时期,新型储能主要应用场景从以用户侧为主转向以独立储能为主,新能源配储占比保持稳定。

  行业政策由强制配储逐步转向市场化驱动,容量电价、电力现货等多元收益机制落地,盈利模式持续完善;大容量电芯、构网型储能加速普及,磷酸铁锂储能仍为主流,应用场景从新能源配套延伸至电网调频、工商业光储充等领域,行业规模化、规范化、市场化特征显著。

  (5)主要业务布局

  公司以整车物流运输服务为核心主业,在国内第三方汽车物流行业中占据重要地位。作为汽车供应链体系的关键环节,公司长期深耕整车物流领域,依托完善的运输网络与成熟的运营体系,持续为汽车生产厂商、经销商提供专业化、定制化的物流服务。当前,汽车整车运输仍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业务稳定性与规模效应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面对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公司积极推进业务多元化战略,充分整合自身在物流领域的运营经验、资源及控股股东长久集团的产业资源,着力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在新能源产业链延伸方面,公司通过技术研发投入与市场资源整合,构建起新能源储能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逐步形成传统业务与创新业务协同发展的格局,以应对行业变革带来的挑战与机遇。

  (6)经营模式

  1)整车业务模式

  整车业务构建了覆盖运输、仓储、社会车辆服务及网络货运的全链条物流服务体系。在整车运输环节,公司通过优化多式联运方案,整合公路、铁路、水路运输资源,实现商品车从生产厂商到经销商的高效转运,业务范围涵盖乘用车与商用车;整车仓储服务则依托自主研发的仓储管理系统,依据厂商生产计划与市场需求,提供车辆入库、存储、出库的全流程管理,保障库存车辆的高效周转;社会车辆物流聚焦二手车、电商平台车辆、高端定制车辆及私家车的运输需求,针对不同客户特点设计差异化服务方案,并延伸至装卸等衍生业务。此外,公司通过搭建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系统,实现运力资源与运输需求的高效匹配,提升物流服务效率与资源利用率。

  2)国际业务模式

  国际业务以中欧班列、国际海运、国际公路及空运为运输载体,构建起覆盖全球重要市场的物流网络。公司依托自有滚装船队,提供专业的海运滚装船出口运输服务,同时配套提供整箱/拼箱运输、集货分拨、仓储管理、贸易代理及报关报检等一站式国际海运服务。在整车及零部件进出口运输方面,公司凭借专业的国际物流操作团队与稳定的运输渠道,保障货物跨境运输的时效性与安全性;同时,针对化学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等多元化货物类型,制定符合国际运输标准的定制化方案。通过与国内外物流企业、港口、场站的深度合作,公司不断优化国际物流网络布局,提升全球供应链服务能力。

  3)新能源业务模式

  新能源业务主要围绕储能系统和电池产品开展。在储能产品领域,公司依托专业技术研发团队,深耕户用储能、工商业储能系统的研发与精益化生产。公司深度联动电芯、BMS、PCS、逆变器等上游核心供应商及下游工程、渠道伙伴,搭建产业协同生态;面向家庭、园区与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设计、规模化制造、现场安装调试及全周期运维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助力客户实现削峰填谷、降本增效与绿色低碳用能。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差错更正,将对前述报告中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进行追溯调整,更正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及《关于前期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及附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9,338.94万元,同比下降8.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37.16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6-017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久物流”)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议案》。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均属于较低风险投资品种。鉴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相关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仍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审慎把握投资时机与投资规模。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利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利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均属于较低风险投资品种。鉴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相关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仍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审慎把握投资时机与投资规模。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较低风险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对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6-024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将对上述报告中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进行追溯调整,相应调减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14,936,114.50元,调减营业成本14,936,114.50元;调减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152,731,392.48元,调减营业成本152,731,392.48元;调减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869,891,016.23元,调减营业成本869,891,016.23元。

  前述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一)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对旗下子公司运输业务进行了全面自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2025年1-3季度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公司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至2025年三季度,部分业务用总额法确认依据不足,为了更公允反映上述期间业务,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前三季度相关期间该部分业务的收入确认进行差错更正,由总额法改按净额法核算。相应形成的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减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14,936,114.50元,调减营业成本14,936,114.50元;调减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152,731,392.48元,调减营业成本152,731,392.48元;调减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869,891,016.23元,调减营业成本869,891,016.23元。

  (二)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对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不会对母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一) 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二) 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三)对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续)

  

  (续)

  

  三、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及追溯调整事项。

  (三)审计机构意见

  公司2023年、2024年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长久物流收入、成本调整事项出具了《关于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认为:长久物流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

  四、其他说明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财务报表及附注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及附注》。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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