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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6-00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62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决胜的关键之年,更是公司衔接新发展周期、实现高质量跨越的攻坚之年。这一年,资本市场锚定高质量发展主线,并购整合纵深推进,以AI为代表的技术革新驱动服务模式迭代升级。科创板“1+6”改革落地见效,科创债发行机制持续优化,中长期资金入市路径不断畅通,A股总市值突破百万亿元创历史新高,AI、硬科技等新质生产力领域成为资金配置核心。同时,监管部门深化依法从严监管,筑牢风险防控底线,行业合规经营水平与业务结构持续优化。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市场格局,公司全体员工以凝心聚力、实干攻坚的奋进姿态,锚定高质量发展航向,以业务创新与合规风控双轮驱动,在差异化经营、特色化发展方面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全年经营业绩再攀新高,实现营业收入46.15亿元,同比增加17.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0亿元,同比增加101.9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054.43亿元,较期初增加5.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7.78亿元,较期初增加5.23%。报告期各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1)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

  公司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主要包括证券和期货经纪业务、推广和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业务、提供专业化研究和咨询服务业务等。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收入26.5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75%,占营业收入比重57.53%。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守合规底线,聚焦特色化经营、差异化发展的战略方向,持续推进财富管理业务向“买方投顾”模式深度转变,同时,抓住行情契机,坚持价值创造导向,发挥公司基本盘价值,推动财富管理业务高质量发展。持续拓展多元获客渠道,加强获客能力,优化客户结构。加大基金投顾领域的战略布局,形成较为完善的策略体系和服务体系,推动规模实现增长。不断提升金融产品研究能力,精选优质产品池,构建客户综合资产配置体系,有效拓展金融产品保有规模。运用数字金融工具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效,强化数字科技与财富管理融合,推动服务线上化、业务数字化、运营场景化转型。

  公司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理念纵深推进财富管理3.0转型,构建“总部赋能+分支落地”的协同服务架构,助力投资者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实现价值共创与长期共赢。公司增值产品服务体系聚焦投资者对交易型资产的配置需求,坚守买方投顾定位,助力客户资产保值增值。同时,公司证券研究所深度协同公司全业务链条,构建起以研究驱动业务、研究赋能产品、研究创造价值的良性循环体系,有效助力公司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与核心市场竞争力。

  (2)信用业务

  公司信用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等资金融通业务。报告期末,公司信用业务规模为268.20亿元,2025年实现信用业务收入9.1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56%,占营业收入比重19.72%。

  ①融资融券业务

  2025年,A股市场呈现“先抑后扬、V型反转”的结构性行情。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精准把握市场节奏,从精细化管理、智能化风控、差异化服务三个维度进行深度迭代,实现了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型发展的战略转型。本年度,公司成功捕捉市场回暖机遇,融资融券业务年末规模243.77亿元。

  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以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为指导,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践行公司特色化差异化经营思路,持续调整客户结构,完善业务风险管控措施,在确保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审慎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3)投资业务

  公司投资业务主要包括公司自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投资,以及子公司另类投资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投资业务收入8.2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00%,占营业收入比重17.87%。

  ①固定收益业务

  2025年全年,面临低利率、高波动、整体上行的债券市场环境,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积极践行多资产、多策略的FICC战略布局,投资策略得当:投资方面,持续推进多品种布局,在纯债市场和类权益市场均把握了市场的核心机会;做市方面,坚持谨慎中性的交易思路,通过主动交易持续提升组合收益率,并持续优化做市交易模式;销售交易方面,积极拓展各类业务渠道,开展撮合与分销业务,业务收入保持稳定。

  ②股票投资业务

  2025年,我国经济保持稳中向好态势,消费、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成为主要增长动力。公司持续加强股票投资业务投研能力与人员队伍建设,努力把握市场发展机遇。

  ③衍生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A股市场主要宽基指数经历宽幅震荡后实现了全年正收益,广义高股息投资在多数时间成为市场主线,多重因素驱动的结构化行情轮番演绎。在量化投资业务上,公司采用多元化的投资策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参与资本市场的价格发现,获取非方向性绝对收益。公司投资策略在整体上侧重量化基本面分析,助力国家经济结构转型过程中优质发展企业的价值发现和流动性供给,特别是主观基本面投资中覆盖程度有限的中小上市公司。在创新业务综合方面,公司以衍生品为主要抓手,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财富管理服务。

  (4)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财务顾问业务及新三板推荐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投行深入贯彻落实新“国九条”等政策精神,聚焦上市公司和新质生产力企业等服务对象,坚定不移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道路。公司实现投资银行业务收入0.78亿元,较上年同期降低40.89%,占营业收入比重1.69%。

  ①股权融资业务

  公司投行业务经过全面从严整改,已通过监管验收,并于2025年7月恢复保荐业务资格。受此前业务资格暂停影响,报告期内未完成IPO、再融资、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及新三板推荐等股权融资项目。2026年,公司投行将积极推进投行业务和财务顾问业务的落地。

  ②债权融资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为国家电力、中国大唐、中国建材、中国中铁、成都金控、西南证券、泸州银行、古蔺国资等客户发行债券27支、新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6个,全年债券融资规模超过140亿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规模超过300亿元(含存续项目滚动发行)。其中,2025年成功承销8支科技创新债券及1个科技创新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积极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金融动能。

  (5)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是指公司作为集合、单一和专项资管产品管理人提供的资产管理服务。2025年,公司实现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0.72亿元,较上年同期降低32.16%,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55%。

  公司资管业务锚定长期发展战略,持续夯实投研专业核心能力,始终坚守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着力构建资产管理与财富管理深度融合、协同共进的业务新生态。报告期内,公司紧扣客户多元化、个性化需求,全面升级全流程服务体验,基于不同客群的风险偏好、资金属性与理财目标,量身打造差异化产品解决方案;同时以私募FOF等创新模式为抓手,高效整合市场优质投研与资产资源,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定制化资产配置服务。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资管业务受托管理的份额规模为629.99亿份。其中,集合产品、单一产品、专项产品受托管理份额规模分别为41.81亿份、57.54亿份和530.64亿份,专项产品受托管理份额规模同比上升了10.70%。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合并

  单位:元

  

  母公司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合并

  单位:元

  

  母公司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3) 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注:中国证监会在本报告期修订了相关计算标准,上年末数据已按2025年1月1日施行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重新计算列示。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确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对报告期内新发债券“25华股01”“25华股02”“25华股K1”“26华股01”“26华股02”信用评级为AAA;对报告期内存续债券“23华股01”“23华股02”“23华股03”“24华股01”“24华股02”“24华股03”“24华股04”维持信用等级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请参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2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70,328,175.60元。母公司2025年初未分配利润为7,436,761,789.81元,加上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356,097,920.99元,扣除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股东分配现金红利223,125,000.00元,扣除实施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向股东分配现金红利105,000,000.00元,扣除本年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及风险准备金 406,877,716.21元,加上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对可供分配利润的影响-27,399.86元,扣除不得用于现金分配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9,480,592.40元后,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988,349,002.33元。报告期末,公司A股总股本2,625,000,000股。

  综合考虑《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相关监管要求、《公司章程》中对于现金分红的规定、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A股总股本2,625,000,000股为基数,本次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9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443,625,000.00元。考虑公司在2025年中期已派发现金红利105,000,000.00元,2025年公司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为548,625,000.00元,即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9元(含税),2025年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7.31%。2025年度剩余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止,如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最新股本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2025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03.27%。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年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未来经营发展和股东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量状况及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0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公司”)对2025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并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包括证券期货经纪服务、证券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服务、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等。关联人名称、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2025年度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详见后述表格内容。

  公司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分项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与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无关联董事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以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该子议案。

  2、与其他关联法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董事黄卉、彭峥嵘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非关联董事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该子议案。

  3、与关联自然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全体董事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该子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老窖集团”)、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窖股份”)、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资本”)、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剑南春公司”)将分别对本议案中关联事项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注: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若涉及本公司汇总财务报表范围的各分支机构,其关联交易将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相互抵消

  (三)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依据《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开展。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白酒系2025年上半年采购,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向关联方采购白酒为同一事项,下半年公司未新增该类采购。

  1、关联方在本公司的证券账户资金余额情况

  

  2、关联方持有本公司资产管理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方持有本公司资产管理产品情况。

  3、公司关联方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情况

  

  4、报告期内买卖关联方发行的证券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买卖关联方发行的证券情况。

  5、与关联方同业拆借、存放于关联方银行存款期末余额情况

  

  6、与关联方现券、回购交易

  报告期内不存在与关联方现券、回购交易。

  7、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应收关联方债权

  

  (2)应付关联方债务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老窖集团

  法定代表人:刘淼

  注册地址:泸州市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园区爱仁堂广场

  注册资本:2,798,818,799.53元

  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企业总部管理;进出口代理;贸易经纪;农作物栽培服务;树木种植经营;养老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科技中介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显示器件制造;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代理记账;职业中介活动;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老窖集团总资产2,576.26亿元,净资产868.71亿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63.34亿元,实现净利润124.32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为老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老窖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老窖股份

  法定代表人:刘淼

  注册地址:四川泸州国窖广场

  注册资本:1,471,987,769元

  经营范围:酒类产品的生产、销售(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啤酒、其他酒等);(以上项目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不得开展经营活动)。进出口经营业务;技术推广服务;发酵制品生产及销售;销售:汽车配件、建材及化工原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老窖股份总资产654.96亿元,净资产498.25亿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1.27亿元,实现净利润107.95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与老窖股份均为老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泸州老窖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泸州银行

  法定代表人:游江

  注册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酒城大道一段1号

  注册资本:2,717,752,062元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为准。主营业务从事包括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及金融市场业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泸州银行资产总额为2,024.62亿元,净资产137.32亿元;2025年度泸州银行实现营业收入48.61亿元,净利润15.42亿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泸州银行没有绝对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为老窖集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泸州银行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四)其他关联方

  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的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包括:

  1、其他关联法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除以上介绍的关联方外,其他关联法人包括:(1)由老窖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持有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3)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1)-(3)项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4)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关联自然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包括:(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4)上述第(1)项、第(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1)-(4)项所述情形之一的自然人;(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1.证券经纪服务、期货经纪服务:参照市场上同类交易服务的佣金率定价。

  2.证券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服务: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与客户协商定价。

  3.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与客户协商定价。

  4.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价格将根据当日市场价格确定。

  5.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参照交易时基金单位净值、申购/赎回费率等行业惯例进行定价。

  6.场外衍生品业务: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市场行情定价。

  7.期货资产管理业务: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与客户协商定价。

  根据日常业务开展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经公平协商收取。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公司根据业务开展实际需要与关联人签订相关协议。关联交易发生超出预计范围的,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相关证券业务服务等关联交易,均在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增加盈利机会。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由关联方代收相关费用为业务经营实际需要,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二)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具有可供参考市场价格,公司拟以公允价格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主营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一)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合理、必要,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公司对2026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交易价格公允,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增长。

  (三)有关的关联交易情况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在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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