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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6-01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43,340,21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主要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供应商,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磷酸铁锂等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锂离子电池的制造,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等领域。

  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资源投入,在研发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技术成果转化经验并加快产业化落地,在提高自主研发能力的同时,也注重研发效率和效益的优化。在产品开发和推广过程中,公司坚持产品研发以客户需求以及市场应用为导向,精准把握市场需求,加快产品迭代升级,与大量优质客户和供应商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公司磷酸盐正极材料产品特点如下:

  1、高能量密度:通过级配理论的应用,以及加工工艺的优化,再结合低杂质含量和高铁磷比前驱体的技术优势,产品压实密度和充放电容量不断提高,进而实现产品能量密度提升;

  2、高稳定性:公司团队有深厚的正极材料行业质量管控经验,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通过原材料、新技术和新设备在工艺中的应用和改进,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的优化,使产品的稳定性控制水平得到不断提升和完善;

  3、高性价比:公司通过一体化布局、工艺优化、持续创新等措施,在有竞争力优势区域进行基地布局,在产品性能和品质稳定性实现提升的同时,严控生产成本,提高产品性价比;

  4、长循环寿命:公司产品在原有一次粒径均匀、结晶度高等技术优势的基础上,通过二烧工艺技术、优化碳包覆工艺和粒径分布控制技术,产品循环性能进一步提升;

  5、低温性能优异:公司产品主要通过前驱体、碳源配方和掺杂工艺的优化,以及产品一次粒径大小的控制等技术,有效保障了产品的功率及能效性能。尤其是二烧工艺技术的应用,公司产品在一次粒径降低的同时,碳包覆和掺杂效果大幅提升,低温性能表现优异,在动力电池应用中体现为高功率性能,储能电池应用中体现为高能效性能和长循环性能。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6-017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1日,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7,718.34万元,未分配利润为657,857.70万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60.89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16.09万元,母公司2025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6,230.69万元,2025年末母公司报表资本公积余额为522,069.26万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43,340,2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5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0,229,116.1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含本次拟实施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00,229,116.18元,占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23.51%。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均进行现金分红,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积现金分红总金额为735,649,627.62元,高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6-031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2025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总额为23,147.35万元,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公司2025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2,711.58万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3、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2)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二)存货跌价准备

  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53.23万元,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为: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2025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056.11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626.43万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四、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23,147.35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23,147.35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422.23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9,422.23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经会计师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减值准备计提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6-022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更好地规避和防范相关业务的汇率或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商品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有直接关系的锂盐;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3、交易工具: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等衍生品合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等衍生产品业务。

  4、交易场所: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只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5、交易金额: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6、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7、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套利操作,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1、投资目的

  锂盐是公司磷酸盐正极材料业务的重要原材料,近年来,该材料价格波动明显,为有效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将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以投机为目的,充分利用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仅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商品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有直接关系的锂盐。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等衍生品合约。

  4、授权期限

  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投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有所提升。为更好地规避和防范相关业务的汇率或利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管理汇率、利率大幅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不超过20亿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等衍生产品业务。

  4、授权期限

  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利用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且公司已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商品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期货、远期合约及其他衍生产品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

  期货、远期合约及其他衍生产品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交易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

  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从而导致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为了应对开展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的相应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职责、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定期报告制度、信息隔离措施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2、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

  4、公司将持续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增强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5、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执行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拟开展的202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6-027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1日,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裕能”)实施存续分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立情况概述

  贵州裕能为公司重要子公司之一,是公司落实一体化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其主营业务包括磷化工、磷酸铁和磷酸盐正极材料的生产运营,其下设的控股子公司贵州裕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裕能矿业”)主营磷矿开采和选矿。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增长,对管理水平的要求不断提升,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架构,推动各业务板块专业化、精细化发展,公司拟采用存续分立的方式,将磷化工业务从贵州裕能中分立,设立独立的法人主体。实施存续分立后,贵州裕能将继续聚焦磷酸盐正极材料、磷酸铁等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生产及研发,同时通过控股子公司贵州裕能矿业专注于磷矿的开采和选矿;新设立的磷化工公司将专注于磷化工及相关配套业务的生产运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存续分立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单独或共同全权处理本次存续分立的相关手续。

  二、分立前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02MAALQPQG0L

  成立日期:2021年7月5日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牛场镇双龙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肥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269,760.07万元,负债总额为996,264.28万元,净资产为273,495.79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1,415,825.01万元,净利润为67,335.1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分立方案

  (一)分立方式

  本次分立采用存续分立的形式,将公司现有磷化工业务分立成裕能磷化工(贵州)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分立完成后,贵州裕能继续存续,依法办理减资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新设立的裕能磷化工(贵州)有限公司依法办理工商设立登记。

  (二)分立前后各子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权结构

  

  (三)资产业务分割情况

  裕能磷化工(贵州)有限公司将承接贵州裕能现有的磷化工生产装置及相关配套资产,具体包括磷化工生产相关厂房、设备、存货及无形资产等。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分立基准日,办理相关手续,对资产、负债进行账务处理,确定分立后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具体的资产负债情况。

  (四)债权债务分割情况

  本次分立涉及的债权债务,将根据业务对应关系分别由分立后承继该业务的公司享有和承担。

  (五)人员安置及分立后公司规范运作

  分立前的员工由分立后的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自的业务范围,按照“人随业务走、人随资产走”的原则进行分配安排,不会因分立而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

  分立后,存续的贵州裕能将根据分立后的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新设公司制定新的公司章程,并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要求,规范法人治理结构运作。

  四、本次分立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分立是公司推进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优化公司资产配置,提升整体竞争力。本次分立完成后,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分立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分立事项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最终信息以相关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6-029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537,49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87,999,968.93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5,810,265.0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32,189,703.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2-5号)。

  上述新增股份于2026年4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60,802,721元变更为人民币843,340,214元,公司总股本由760,802,721股变更为843,340,214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鉴于上述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中的对应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6-030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18号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上述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4、公司独立董事钟超凡、夏云峰、戴静已经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届时将在会议上做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9: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18号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悠怡、何美萱

  电 话:0731-58270060

  传 真:0731-58270078

  邮 箱:dsh@hunanyuneng.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18号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58”;投票简称为“裕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1、投票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说明: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6-020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函、信用证、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授信额度、生效期限和业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批准结果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事宜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函、信用证、抵押、保证、质押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日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6-019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提供良好的服务,同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2026年度拟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聘期1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彭亚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国刚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剑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认为其在以往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规则,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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