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0 证券简称:ST臻镭 公告编号:2026-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 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25.03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本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金额2,000.098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04%。
2.公司2025年度不送红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14,051,600股,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393,991股,以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13,657,609为基准,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增加至299,514,643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不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指标如下:
(三)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满足的条件为“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因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3,825.03万元,公司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2025年度拟不实施现金分红。
二、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与投资者共享经营成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求,并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于2026年中期进行分红,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针对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的相关事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70 证券简称:ST臻镭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臻镭科技”)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3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3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1.88元,募集资金168,994.2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15,363.18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3,631.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2025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996.93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563.6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制定了《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资金。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杭州城芯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航芯源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投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3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决议,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025年3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决议,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0.00万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于前次使用24,7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即2025年5月13日)起,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2,241.08万元(截止2025年3月25日的余额数,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产品累计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4.72%。公司承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其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产品累计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86,341.08万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
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可编程射频信号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固态电子开关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5,549.7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7,286.6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2024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新办公地址。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4年1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202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射频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3)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公司2025年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人员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为3,255.38万元。
(4)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臻镭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臻镭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2025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臻镭科技2025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根据公司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二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二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同意“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1,736.9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2025年12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同意“可编程射频信号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固态电子开关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4,262.87万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36.17万元)和1,286.87万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60.7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差异3,168.24万元,系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前收到的利息收入净额一次性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88270 证券简称:ST臻镭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补充确认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等交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与关联方保持独立,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形成以下意见:公司补充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形成以下意见:公司2025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上,关联董事郁发新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一致同意。
本次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1:2024年1月,郁发新已将其持有的基尔科技股权全部对外转让,根据相关规定,自2025年1月9日起,杭州基尔科技有限公司不构成本公司关联方,故2025年预计金额及2025年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系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8日数据。
注2: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2026年同类业务支出或营业收入。
注2: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2025年同类业务支出或营业收入。
注3: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对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各关联人情况分别进行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 浙江集迈科微电子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公司及子公司将就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订单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双方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关联方浙江集迈科微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加工服务。
(二)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根据公平、公正、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计算。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在上述审议额度内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对于本公司巩固市场、提高经营能力以及促进效益增长有着积极的作用。关联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制定合同条款,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等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以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以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70 证券简称:ST臻镭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7号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三位独立董事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郁发新先生、杭州晨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臻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杭州睿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上午9:30-12:0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7号楼。
(三)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应持下述登记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电子邮件方式请于2026年5月14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ir@greatmicrowave.com进行登记。信函方式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6年5月14日17时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7号楼
联系电话:0571-81023677
联系人:李娜。
特此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70 证券简称:ST臻镭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臻镭科技”)基于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范围内的各项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4,255,098.30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 16,617,778.60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17,637,319.70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34,255,098.30元,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34,255,098.30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相关金额与2025年度审计报告一致。
四、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作出的,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70 证券简称:ST臻镭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臻镭科技”)证券事务代表孙飞飞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孙飞飞女士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孙飞飞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朱元红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朱元红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23日
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朱元红女士,199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9年8月至2026年3月负责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政府事务工作,2026年4月加入公司证券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元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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