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及该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17,0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2026-018)。
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117,000.00元,总股本将减少117,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48,771,851元减少至148,654,851元,公司总股本将由148,771,851股减少至148,654,851股。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相关信息
因本次回购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均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履行债务偿还义务或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合法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合法债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合法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叶新公路3768号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6月6日
3、联系人:徐文俊
4、联系电话:021-57860560-8155
5、邮箱:xuwenjun@zoncn.cn
6、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6、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何双,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高雪伟,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郭晓鹏,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何双、签字注册会计师高雪伟、质量控制复核人郭晓鹏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资质及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认为其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较好的诚信状况。其从事公司2025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一致表决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财务和内部控制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18号文)的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19.2963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9.9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853.2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72,627.8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00Z003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表格中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8月,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和保荐人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9月,公司子公司安徽众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泖港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子公司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保荐人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4年3月,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和保荐人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4年12月,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开立了2个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该账户。
2025年3月,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根据该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该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约的银行主体为其上级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注2:根据该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该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约的银行主体为其上级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21,344.8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2024年8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9月18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经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9月18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54,503.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经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9月18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21,268.31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5年完成此笔补流。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超募资金实际补流金额为21,405.09万元,与公告金额差异为未到期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1、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经2025年2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3月5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7,256.86万元投资建设高压变频器生产基地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超募资金用于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但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回购本公司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具体参见本节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5年2月26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计划。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转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0,020,000.00元,利息收入2,995.80元,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48,030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1,582.96元,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共7,414.42元,合计30,008,997.38元,剩余13,998.42元已转回至募集资金账户。
2、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累计金额为5,459.03万元。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变频器、伺服系统、电梯及施工升降机系统集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分别延期至2028年9月、2028年8月。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6年3月,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因与前员工劳动纠纷案件,被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划扣3.06万元,上述款项被划扣前公司未收到相关通知。
公司知悉上述事项后,公司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募集资金被司法划扣事宜,与银行、法院做好协商工作,防止募集资金划扣事项的再次发生;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对募集资金专户全额补足,募集资金专户未遭到实质性损失,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6]200Z0413号《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众辰科技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众辰科技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访谈了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审阅了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众辰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八、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5:截至2025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投向”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1,636.09万元,为理财收入和账户孳息收入的投入。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叶新公路376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4、议案5、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以送达公司时间为准,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16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信函上或电子邮件主题栏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时间 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叶新公路3768号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26年5月1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等自理。
(二)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等工作。
(三)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文俊
联系邮箱:xuwenjun@zoncn.cn
联系电话:021-57860561-8155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9,448,386.5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27,896,401.97元。
为回报公司股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截至2026年4月21日,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48,771,851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数为391,530股,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剩余股数后的股数148,380,321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7,954,018.84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公司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17,954,018.84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1%。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5,772,274.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3,726,292.8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3.22%。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7,954,018.8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0.01%。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公司2023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为2024年度。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净利润30%,主要基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1、公司的主要产品变频器和伺服系统是工业自动化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业自动化设备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为确保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竞争优势,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公司需要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及市场拓展力度,以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
2、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和市场变化,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在保障公司长期发展的同时,积极寻求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的机会。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将滚存至下一年度,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等各种因素,主要投向研发创新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充公司产品线、加大市场开发、营销网络建设等,确保公司长期健康地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努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股东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对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并公告。同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对外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同时,公司将于近期召开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现金分红等相关事项的意见或建议,均可在线与公司沟通。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采取的措施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积极开展回购。截至2025年2月2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48,030股,占公司总股本148,771,851股的比例为0.704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3.42元/股,最低价为24.3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1,582.9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5年度,公司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中期分红的程序,简化中期分红流程。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投资者回报,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以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就《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及该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17,000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7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3、2025年3月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4、2025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5、2025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2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4月29日完成登记。
6、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00Z2615)的相关数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已授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7,500股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公司将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0,0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于2025年7月4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95元(含税)。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1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基于上述情况,同时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0。
公司董事会将在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为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回购注销。因此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0.36元/股-0.1695元/股-0.121元/股≈20.07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117,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回购注销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已就本次调整与回购注销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与内容,以及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与回购注销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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