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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君灿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君灿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君灿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君灿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君灿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君灿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君灿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君灿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君灿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君灿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君灿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君灿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6-026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上述第4、5、6项制度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6-011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情况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注: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2、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不影响天健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的工作量,公司支付给天健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内控报告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

  2025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6-023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

  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杰思”)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程永华先生召集及主持,会议实际出席持有人44名,代表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2,286,171.59份,占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已认购总份额的97.70%。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根据《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业绩考核目标A为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9.11亿元;或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3.09亿元,对应公司层面解锁系数100%;业绩考核目标B为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65亿元;或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2.84亿元,对应公司层面解锁系数80%。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8050号),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5.94亿元,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的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0亿元。因此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则第一个解锁期计划解锁的相应权益份额不得解锁,由公司以持有人对应的原始出资金额收回,并在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将相应公司股票予以注销或用于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2,286,171.59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暨回购注销的议案》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鉴于当前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公司制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时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且本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考虑到参与员工的资金占用成本,若继续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果。综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意愿、近期市场环境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慎重考虑,同意终止实施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回购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全部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12,286,171.59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6-020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3日,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5年5月7日披露了《安杰思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27)。

  3、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4)。

  4、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6月17日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3名激励对象16,089股限制性股票。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二、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市场环境较公司推出本次激励计划时发生较大变化,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决定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与之配套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三、本次终止实施激励计划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后,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16,089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四、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取消股份支付计划时,应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激励费用金额。该激励费用可理解为在假定没有终止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下,剩余等待期内预计能满足可行权条件的权益工具相关的激励费用金额。公司应在取消日估计未来能够满足可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据此计算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激励费用金额并在当年一次性确认相关激励费用。根据公司财务部的初步测算,在终止日当期一次性确认费用2.45万元。公司终止本激励计划最终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责。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将继续认真履职,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此外,公司后续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择机推出有效的激励计划,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未能在60日内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五、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2、鉴于本次激励计划已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激励对象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终止已履行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等相关规定。本次终止的原因及后续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6-022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暨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暨回购注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2、2025年5月16日,公司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5年6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381,423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6月19日非交易过户至“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32.9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5、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暨回购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二、终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意愿、市场环境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与之配套的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三、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

  (一) 持有人离职

  鉴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2名持有人离职,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取消上述持有人的参与资格,并由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合计8,776股以对应的原始出资金额收回,并在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将相应公司股票予以注销。

  (二)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因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对于持有人第一个解锁期未解锁的相应权益份额合计186,353股,由公司按照持有人对应原始出资金额收回,并在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将相应公司股票予以注销。

  (三) 终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鉴于市场环境与公司制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时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继续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果,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拟将本次未解锁及尚未归属的股票合计为381,423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将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将相应减少,并需要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预计本次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全部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1,122,079股变更为80,740,656股。本次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终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暨回购注销的审批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暨回购注销的议案》。

  公司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4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暨回购注销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回购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全部股票。关联董事张承、张千一、时百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终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暨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暨回购注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企业应当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根据公司财务部的初步测算,在终止日当期一次性确认费用336.61万元。公司终止本激励计划最终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终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暨回购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员工的意愿,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以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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