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6-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3日,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5年5月7日披露了《安杰思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27)。
3、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4)。
4、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6月17日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3名激励对象16,089股限制性股票。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安杰思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授予日为2025年6月17日:
各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登记;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各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1、“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净利润”以扣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前的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属比例(P)。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指标的业绩考核目标A为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9.11亿元;或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3.09亿元,B为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65亿元;或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2.84亿元。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8050号),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5.94亿元,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的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0亿元。因此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相关条件未成就,所有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不符合归属条件限制性股票的处理
由于公司业绩未达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根据本激励计划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各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登记;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50%,本次拟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3,895股全部取消归属,并失效作废。其中11,701股来自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失去了激励资格需予以作废。其余2,194股为在职激励对象因公司2025年度收入和利润均未达到归属条件予以作废。
四、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8050号),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5.94亿元,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的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0亿元。因此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相关条件未成就。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作废事项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6-024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39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过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21,712,129.32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743,682,332.1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39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81,122,079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20,475股,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81,101,60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4,264,566.56元人民币(含税)。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84,264,566.56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8.01%,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84,264,566.56元人民币(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8.0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适用于年度分红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公司于2023年0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故公司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为2024年度。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6-027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6-014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董事会对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税前薪酬进行了确认,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拟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的薪酬方案。现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 薪酬方案
(一) 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基本薪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确定;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二)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为7万元/年(含税);除独立董事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再从公司领取其他薪酬或享有其他福利待遇。
(三)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由基本薪酬、年终绩效薪酬构成,固定薪酬按月发放;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基本薪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确定。
四、 薪酬构成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不得重复领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在公司专职工作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因公司业务发生的正常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并在公司每年的董事会费中支出。
(一) 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人力资源部门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价值、能力并结合行业薪资水平等因素制定,基本薪酬以现金形式按月发放。
(二) 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公司完成年度经营指标核定年度奖励总额,并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完成个人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情况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金额和发放办法等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需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 中长期激励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中长期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长期激励收入是其薪酬的组成部分,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发放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等的相关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确定。
五、 其他
1、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6-017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 投资金额:人民币10.50亿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注1: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暨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且该议案已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年产1000万件医用内窥镜设备及器械项目”结余资金约14,500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和部分超募资金4,000万元将共同投资到安杰思泰国生产基地项目。
注2:安杰思泰国生产基地项目暂未开工,预计于项目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完工。
(四)投资方式
1、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5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如单笔产品的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亿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杰思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基于此,公司最近12个月(2025年4月21日-2026年4月20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对投资进行调整,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因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发生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 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安杰思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安杰思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安杰思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6-016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兴中路 389 号三楼 302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股东会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7、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涉及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及其关联方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杭州市临平区兴中路 389号三楼
登记信函邮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三)登记方式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须在2026年5月14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现场登记所有原件均需提交一份复印件;如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传递扫描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为公平对待每一名股东,1名股东只能委托1名代表出席。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兴中路389号三楼 董秘办公室
联系人:杜新宇
联系电话:0571-88775216
电子邮箱:duxy@bioags.com
(二)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第五节“会议登记方法”中相关登记材料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6-013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 本次节余金额为2,911.08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促进业务发展,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实际金额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47.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5.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032.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16,931.3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101.28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6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5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第210号)。
二、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结项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项目已经投资完成。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所示:
注1: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
注2:该募集资金账户的计息方式为季度结息。
注3: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节余资金的原因及使用计划
公司在募投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加强了项目建设费用的控制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采购成本和费用支出。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2,911.08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三)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 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2,911.08万元(该金额占该募投项目原计划投资金额的比例为25.97%,实际金额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该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安杰思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安杰思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安杰思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6-015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0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兴中路389号九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6年04月10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由董事长张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张承先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总经理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认真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带领公司积极稳健的发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冯洋先生、沈梦晖先生和非独立董事时百明先生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公司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会计报表发表了审计意见,表现出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2)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通过定期开展内部控制测试及时识别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并落实整改,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优化,从而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成果、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分红条件、分红金额上限等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等。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因此,公司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特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张承、张千一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十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的实施,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的市场及信心,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2,911.08万元(该金额占该募投项目原计划投资金额的比例为25.97%,实际金额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该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规范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由于公司业绩未达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各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登记;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层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比例为40%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比例为50%,本次公司拟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57,463股全部取消归属,并失效作废。其中33,750股来自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失去了激励资格需予以作废。其余223,713股为在职激励对象因公司2025年度收入和利润均未达到归属条件予以作废。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张承、张千一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由于公司业绩未达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各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登记;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50%,本次拟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3,895股全部取消归属,并失效作废。其中11,701股来自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失去了激励资格需予以作废。其余2,194股为在职激励对象因公司2025年度收入和利润均未达到归属条件予以作废。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激励对象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业绩考核目标A为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9.11亿元;或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3.09亿元,对应公司层面解锁系数100%;业绩考核目标B为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65亿元;或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2.84亿元,对应公司层面解锁系数80%。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8050号),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5.94亿元,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的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0亿元。因此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时百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董事张承、张千一、时百明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暨回购注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暨回购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员工的意愿,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以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时百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董事张承、张千一、时百明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暨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十七)审议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05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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