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6-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股东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集团”)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32026001号、证监立案字0332026002号),因公司及控股股东兰石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于2026年4月9日决定对公司与兰石集团立案。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以下简称“甘肃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1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阮英、王彬、张俭、张璞临、郭富永、卫桐言、武锐锐: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重装或公司)及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甘肃证监局调查完毕,甘肃证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经查明,你们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0年至2024年期间,公司与兰石集团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2020年发生额9,700万元,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5.59%,年底无余额;2021年发生额61,600万元,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19.34%,年底无余额;2022年发生额226,520万元、年底余额7,859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67.72%、2.35%,2023年年初余额全部归还;2023年发生额223,300万元、年底余额26,431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66.49%、7.87%,qq截至2025年6月余额全部归还;2024年发生额127,000万元,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35.96%,年底无余额。公司未在2020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上述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未及时对案涉资金变动进行会计处理,造成公司2023年、2024年半年报分别虚增银行存款103,677万元、80,688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资产总额的8.15%、6.24%,上述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兰石集团作为兰石重装控股股东,组织、指使案涉资金占用。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工商资料、银行账户资料、财务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甘肃证监局认为,公司案涉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涉嫌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案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属于《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公司时任董事长张璞临签署了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报和2023年半年报,公司时任总经理、董事长郭富永在任职期间签署了公司2021年至2024年年报、2023年至2024年半年报,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卫桐言签署了公司2021年至2024年年报、2023年至2024年半年报,上述人员组织实施案涉行为,是公司涉嫌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武锐锐在任职期间知悉案涉行为但未按规定进行披露,并签署了公司2021年至2024年年报、2023年至2024年半年报,是公司涉嫌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兰石集团案涉行为涉嫌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行为。兰石集团时任董事长阮英、王彬,时任财务总监张俭在任职期间组织实施案涉行为,是兰石集团涉嫌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考虑相关当事人积极配合查处、占用资金已归还、主动供述调查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等因素,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甘肃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二、对张璞临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罚款;
三、对郭富永给予警告,并处以110万元罚款;
四、对卫桐言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五、对武锐锐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六、对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处以400万元罚款;
七、对阮英处以150万元罚款;
八、对王彬处以140万元罚款;
九、对张俭处以110万元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就甘肃证监局拟对公司实施的行政处罚,公司、兰石集团及相关责任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甘肃证监局复核成立的,甘肃证监局将予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甘肃证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违法行为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业务活动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甘肃证监局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学习,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请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6)10号)。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6-020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公司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10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478.93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22元。截至2021年12月9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478.93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33,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963.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10日全部到账,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852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使用募集资金7,444.61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29,308.17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682.8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844.75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161.92万元,为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收到的银行利息扣减手续费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分别于2021年12月27日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2023年12月26日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2024年5月18日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的监督,以保证专款专用。并同期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5,285.9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0331)。保荐机构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意见,均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285.92万元予以置换完毕。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与《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重型承压装备生产和管理智能化新模式建设项目投资规模由原34,954.00万元缩减至26,954.08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由原34,000.00万元缩减至26,954.08万元,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072.93万元(含息)用于甘肃银石中科纳米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氧化锌暨一期5000吨/年纳米氧化锌EPC项目(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7)。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的议案》,宣东能源50万吨/年危废煤焦油提质改造EPC项目已于2023年8月31日完成中交,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462.94万元,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7,558.41万元(含息)用于全资子公司兰州兰石超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自建项目——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部分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5)。
甘肃银石10万吨/年氧化锌暨一期5000吨/年纳米氧化锌EPC项目已于2024年12月28日结项,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7.97万元(含息)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3月2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059.60万元,并将尚未达到相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尾款和质保金而产生节余的募集资金1,504.0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披露的《关于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6)。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①:甘肃银石EPC项目已于2024年12月28日结项,实际投入募集资金7,068.87万元,节余募集资金7.97万元(含息)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②: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3月2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059.60万元,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因存在尚未达到相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尾款和质保金而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1,504.03万元(含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本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兰石重装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8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联民生证券认为:兰石重装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附件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表1: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累计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①: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与《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智能化项目的投资规模由34,954.00万元缩减至26,954.08万元,募集资金投入由34,000.00万元缩减至26,954.08万元,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072.93(含息)万元用于甘肃银石EPC项目;甘肃银石EPC项目已于2024年12月28日结项,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068.87万元,节余募集资金7.97万元(含息)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的议案》,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同意将已结项的宣东能源EPC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7,558.41万元(含息)用于全资子公司超合金公司自建项目——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3月2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059.60万元,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因存在尚未达到相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尾款和质保金而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1,504.03万元(含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②:公司2026年3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之盘锦浩业EPC项目继续延期的议案》,将盘锦浩业EPC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3月31日。
注③:宣东能源EPC项目:该项目已于2023年8月31日完成中交,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462.94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缩减,由此对应的资金使用费及管理费金额降低,导致项目整体收益不及预期。
附表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累计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6-026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
暨2026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6日(星期三)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至4月30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lshe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将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及2026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14:00-15:00举行2025年年度暨2026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及2026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6日(星期三)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郭富永,独立董事马宁,财务总监卫桐言,董事会秘书武锐锐。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6日(星期三)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至4月30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lshe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931-2905396
邮箱:zqb@lshe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6-022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兰石重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或岗位,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予发放薪酬,但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股东单位对其推荐的外部董事领取薪酬有相关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根据股东会批准的标准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5万元人民币(含税),不再发放其他薪酬。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 薪酬结构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任期挂钩激励)。
2. 薪酬核算与发放
(1)月度预发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按月预支。月度预支标准根据《兰石重装岗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确定,月度绩效工资按公司月度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并预发,不得超过公司月度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履职待遇遵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月度各项工资项目按照出勤情况考核发放。
(2)年度薪酬清算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后,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清算应发年薪总额,并结合月度预发薪酬,多退少补。年度薪酬清算与兑现按照《兰石重装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3)任期激励(任期挂钩激励)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激励(任期挂钩激励)按照《兰石重装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在任期结束审计无误后根据考核结果兑现。
四、其他说明
1.高级管理人员发放专项奖励、营销提成、特殊扣罚及薪酬追索扣回均按照《兰石重装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6-019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定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商誉及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关的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度各项减值准备合计计提47,567.65万元,收回或转回1,734.56万元,减少2024年度利润总额45,833.09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对于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要求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根据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三)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合同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含一年以上合同资产)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原则进行减值测试;对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根据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45,833.09万元。以上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系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的会计处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定期)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6-017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尚不符合分红条件,故2025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概括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6]第0430号)确认,2025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609.85万元,其中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8,648.4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09,376.03万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88,988.41万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计划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5年度期末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值,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方案充分考虑公司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定期),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6-018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定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6]第0430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9,376.03万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8,988.41万元,实收股本为130,629.18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一、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一)2018年亏损的主要原因
一是受国内经济增速下滑影响,公司下游行业投资放缓,市场容量不足,竞争加剧导致前期签订的订单价格持续走低,同时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产品成本中的材料费随之上涨。二是随着兰州新区出城入园、青岛核电厂房、新疆建厂等项目的建成,产能提升的同时,固定资产折旧、动能、人工成本等固定成本或相对固定成本大幅上升,受摊销费用增加的影响,当年出产产品成本中的工费(人工费、加工费、折旧费、以及其它制造费用)大幅增加。受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2018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出现较大幅度的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073.77万元。
(二)2020年亏损的主要原因
一是受全球公共卫生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产品销量下降,导致全年营业收入下降,但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动能、人工成本等固定成本或相对固定成本相对较高,导致公司主营业务亏损;二是根据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存货、应收款项、合同资产计提了部分减值准备;三是受全球公共卫生情影响,并购子公司洛阳瑞泽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瑞泽石化”)前期跟进的重点项目,特别是境外项目,业主方投资进度放缓,加之延迟复工复产等影响,瑞泽石化2020年度经营业绩下滑,公司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受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474.06万元。
(三)2025年亏损的主要原因
一是传统能源装备业务受市场供需关系、行业竞争加剧及2025年度实现收入的订单与产品结构影响,产品毛利率出现下滑。金属材料业务产品结构中低毛利产品占比高,镍基等高端材料订单占比下降,叠加有色金属价格剧烈波动,新产线产能释放不足导致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上升,从而导致当期亏损;二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瑞泽石化及中核嘉华本期业绩下降,商誉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本期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23亿元导致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三是本期对于单项考虑减值的项目计提减值准备1.46亿导致信用减值损失增加。受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2025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609.85万元。
二、弥补亏损情况
因2018年、2020年、2025年亏损,导致公司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虽然2019年、2021-2024年公司经营业绩实现盈利,但截至2025年底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09,376.03万元,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130,629.18万元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为尽快扭转亏损局面,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聚焦市场导向,释放增长潜能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健全与市场竞争深度适应的体制机制,强化客户需求快速响应与动态反馈机制,提升市场敏感度;深耕能源装备、高端金属新材料市场,加强趋势预判与精准对接,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持续提升经营质量与盈利水平。坚定国际化战略,高水平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优化海外市场布局,打造高质量产品名片,增强全球品牌影响力。锚定“核氢储”新能源装备、节能降碳装备、工业母机(压延装备)及高端金属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资源突破关键技术瓶颈,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加速新质生产力项目集聚与落地,培育未来增长新引擎。
(二)聚焦科技创新,增强发展动能
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瞄准产业急需关键环节,深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推动创新联合体向“市场共拓平台”转型,联合突破核心关键技术;聚焦“首台(套)联合攻关与市场示范应用”,缩短创新落地路径,积极争取国家及地方专项资金支持。建立“里程碑考核+动态调整”机制,提升科研项目执行效率与成果转化率;集中力量攻克“卡脖子”装备研制,提升产品附加值,推动研发与市场深度联动,形成“创新-产品-市场-再创新”的良性闭环。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内生动力;搭建开放式创新平台,引入外部创新资源,加速技术迭代与跨界融合,培育新质生产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能。
(三)聚焦精益管理,提升经营质效
坚持以成本管控为核心,深化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单元成本分析,最大程度挖潜增效;推进“智改数转网联”行动,深化智能制造与服务升级,实现对内提效、对外增值;完善核心人才激励机制,优化差异化薪酬与绩效考评体系,激发骨干人员创新创效活力;健全供应商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严控采购成本;健全并完善内控体系,用赋能式管理提升子公司经营质效。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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