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法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李仕文先生担任公司法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保持一致。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李仕文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简历
李仕文:1969年4月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一级企业法律顾问,曾任江西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截至目前,李仕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含本数,下同)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3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7,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6,767,271.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0,832,728.52元,该金额与募集资金验资时点核定的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发行费用实际支付调整所致,差额资金留存在超募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于2023年4月4日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6-00002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对“年产60万吨盐产品智能化技术升级改造工程总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计划使用自有资金7,836.04万元对该项目追加投资,总投资金额由56,686.88万元调整为64,522.92万元,原计划投入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注2: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变更为“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年产 100 万吨 MVR 盐钙联产工程”项目,并使用原项目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共计34,074.37 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进行投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人对江盐集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3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昊盐化”),为公司并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本数);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晶昊盐化提供的担保余额均为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或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达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晶昊盐化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本数)的担保,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担保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1.本次预计担保额度22,000.00万元,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晶昊盐化年产100万吨MVR盐钙联产工程贷款,预计获得的授信期限为2年。
2.公司应按持股比例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超股比担保的,超股比担保额应由其它股东或第三方提供足额且有变现价值的反担保。
3.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列示的被担保方,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在符合担保管理规定要求的前提下,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对象情况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预计总额仅为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该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相关控股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被担保方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董事会已审慎判断其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监控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2025年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亦无对内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0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
● 投资金额: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选择购买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现金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债券质押式回购、收益凭证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9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50,784,416.88元。2025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6,060,341.52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5,606,034.1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2,202,272.36元,扣除2024年度利润分配141,410,737.3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利润为421,245,842.35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截至目前,以公司总股本642,776,079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133,129.4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76%。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股,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近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分红相关指标披露如下:
如上表所示,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6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6,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36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657,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6,767,271.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0,832,728.52元,该金额与募集资金验资时点核定的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发行费用实际支付调整所致,差额资金留存在超募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4月4日,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4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3]第6-00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备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管理,同时与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等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余额为461,307,955.06元(含利息收入),分别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余额为0元。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变更为“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MVR盐钙联产工程”项目,并使用原项目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进行投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2025年12月22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西省江盐华康实业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向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向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总计6,200.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江盐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年产60万吨盐产品智能化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年产60万吨盐产品智能化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受行业近年来市场竞争激烈,产品单价下滑等因素影响,导致实现效益情况低于预期。
注2:“年产5.5万吨高强硫酸钙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系公司原创研发项目,2025年已开始试生产调试,但未正式投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
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ESG工作领导小组、ESG工作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常态化办公室)。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审议、评估及监督公司重大ESG事项;审阅公司年度ESG报告及其他ESG相关披露信息,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负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审议、评估及监督公司重大ESG事项;审阅公司年度ESG报告及其他ESG相关披露信息,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负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审议、评估及监督公司重大ESG事项;审阅公司年度ESG报告及其他ESG相关披露信息,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负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ESG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ESG战略规划的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短、中、长期目标,同时监督工作进展、评估实施成效并提供指导建议,审阅相关ESG文件。ESG工作办公室:指导实施公司ESG战略与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ESG管理体系与ESG风险管理体系;建立ESG指标体系并明确管理;组织监督各部门ESG工作;编制年度ESG报告。董事会办公室(常态化办公室):负责牵头推进建立ESG管理体系和常态化工作推动落实机制,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权属企业负责具体执行 ESG有关工作。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审议、评估及监督公司重大ESG事项;审阅公司年度ESG报告及其他ESG相关披露信息,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负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审议、评估及监督公司重大ESG事项;审阅公司年度ESG报告及其他ESG相关披露信息,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负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审议、评估及监督公司重大ESG事项;审阅公司年度ESG报告及其他ESG相关披露信息,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负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ESG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ESG战略规划的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短、中、长期目标,同时监督工作进展、评估实施成效并提供指导建议,审阅相关ESG文件。ESG工作办公室:指导实施公司ESG战略与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ESG管理体系与ESG风险管理体系;建立ESG指标体系并明确管理;组织监督各部门ESG工作;编制年度ESG报告。董事会办公室(常态化办公室):负责牵头推进建立ESG管理体系和常态化工作推动落实机制,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权属企业负责具体执行 ESG有关工作。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R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议题: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已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2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年度津贴按一个会计年度进行核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相关披露内容。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1.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等薪酬。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董事长薪酬按照《关于深化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进行管理,且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2.外部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但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董事津贴等除外;
3.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六十,且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四)其他说明
1.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内部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独立董事的津贴发放按照《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以上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按《江盐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发放。
4.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江盐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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