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海清科
保荐代表人姓名:魏鹏、裴文斐
被保荐公司代码:688120.SH
重大事项提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0号)同意注册,华海清科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66,7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6.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4,427.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8,990.53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2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2年6月8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5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基于前述保荐机构开展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创新风险
公司所处的半导体专用装备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集成电路、机械、材料、物理、力学、化学、化工、电子、计算机、仪器、光学、控制、软件工程等多学科领域,是多门类跨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研发制造难度大。与国际领先的竞争对手美国应用材料等公司相比,公司的技术和装备缺乏在更先进的集成电路大生产线中验证和应用的机会,在先进工艺应用的技术水平上存在一定差距。如果不能紧跟国内外半导体设备制造技术的发展趋势,充分关注客户多样化、独特的工艺需求,或者后续研发投入不足,公司将面临因无法保持持续创新能力而导致市场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不足的风险
作为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石。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挖掘和培养,截至报告期末已形成了共有876名成员的研发团队。随着国内半导体设备行业持续快速发展,市场需求不断增长,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也将不断增加,若无法持续为技术人才提供更好的薪酬待遇和发展平台,公司将面临核心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随着公司上市、产能进一步扩大,公司资产和经营规模将迅速扩张,对于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也将有所提升,若公司无法及时招募补充行业优秀的技术人才,将面临核心技术人才不足的风险,对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对核心技术的保护,制定了知识产权保护、非专利技术保密等制度,并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签署包含保密与竞业禁止条款的相关协议,但仍不排除因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员工个人工作疏漏、外界窃取等原因导致公司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这可能会导致公司竞争力减弱,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由于集成电路制造行业属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国内外主要集成电路制造商均呈现经营规模大、数量少的行业特征,公司下游客户所处行业的集中度较高。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可能会导致公司在商业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且公司的经营业绩与下游半导体厂商的资本性支出密切相关,客户自身经营状况变化也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的影响。如果公司后续不能持续开拓新客户或对单一客户形成重大依赖,将不利于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
2、新产品和新服务的市场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进一步加大对CMP装备、减薄装备、离子注入装备、划切装备、边抛装备、湿法装备的成套工艺研发和产业化生产的投入,以及对晶圆再生项目的投入。未来,若公司上述新产品和新服务的客户验证进度不及预期、通过工艺验证后市场开拓不力或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无法满足相关业务开拓要求,则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持续提升产生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公司所处的半导体专用设备行业是半导体产业链的关键支撑行业,其需求受下游半导体厂商资本性支出及终端消费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较大。在行业景气度下降过程中,芯片制造厂商将面临产能过剩的局面,通常会采取在行业低迷期间大幅削减资本性支出的方式,从而削减对半导体专用设备的采购金额,将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在半导体行业景气度提升的周期,公司必须提高产能产量以满足预期的客户需求,这要求公司及供应商增加库存、扩大生产能力。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应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增长,或者对需求增长的期间、持续时间或幅度判断错误,可能会导致公司失去潜在客户或者库存积压,进而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或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
半导体设备行业易受全球经济形势波动影响,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发生剧烈波动,导致计算机、消费电子、网络通信、汽车电子、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终端市场需求下降,将影响半导体设备的市场需求量,从而对半导体设备行业的发展带来波动风险。
(五)其他重大风险
1、政府补助与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承担了多项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获得政府补助或政府补助显著降低,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的优惠税率,公司所销售产品中的嵌入式软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公司按照集成电路企业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华海清科(北京)根据先进制造业按照5%加计抵减进项税)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如果国家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未能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则可能面临因税收优惠减少或取消而降低盈利水平的风险。
2、知识产权争议风险
半导体设备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的知识产权领域广泛、数量众多。拥有先发优势的国际大型行业龙头企业通常会通过申请专利、规定商业机密等方式设置较高的行业门槛。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自主研发,已取得了大量研发成果并申请众多专利技术,采取了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但公司在销售产品时仍存在与竞争对手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同时亦存在知识产权受到第三方侵害的风险。在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若公司知识产权遭遇侵权或被侵权问题,或因知识产权问题受到恶意诉讼,将会直接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3、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集成电路产业作为信息产业的基础和核心,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产业。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以推动我国集成电路及其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增强信息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若未来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支持力度显著减弱,公司的经营、融资等行为可能会面临更多的困难,对公司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5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二)主要财务指标
注:2023年及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根据本报告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总股本调整列报。
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2025年,公司凭借产品技术优势,成功把握市场机遇,CMP装备在先进逻辑、先进存储及先进封装等领域开始批量应用,市场占有率和销售规模持续提高,有效保障了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同时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生产能力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新产品研发和销售进展顺利,减薄装备、离子注入装备、清洗装备、晶圆再生、关键耗材与维保服务等业务产业化效果显著,构建起“装备+服务”的平台化发展格局,各业务板块间整体协同效应逐步凸显,为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
2025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6.46%达到46.48亿元,利润总额同比增长7.14%达到11.98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5.89%达到10.83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2.69%达到9.64亿元,利润增长主要系公司本期营业收入46.4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6.46%。
202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采购付款及职工薪酬增加。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5.22%,总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1.81%,主要系公司盈利以及存货增加的影响。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5年,公司在核心竞争力方面持续强化,公司在核心竞争力上的表现具体如下:
(一)掌握核心技术,技术储备丰富
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自主研发与科技创新,持续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为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提供坚实保障。通过积极承担并实施多项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公司技术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先后攻克纳米级抛光、纳米颗粒超洁净清洗、超精密集成减薄等多项关键核心技术,成功研制出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CMP、减薄等系列高端装备产品。同时,公司通过收购芯嵛公司,快速切入离子注入装备领域,依托其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与专业研发团队,实现大束流离子注入装备细分品类全覆盖,并在此基础上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推进多品类离子注入产品的研发攻关,推动离子注入技术实现进一步突破与升级。在技术创新全过程中,公司始终强化知识产权布局与技术成果保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569项、软件著作权50项,为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构筑了坚实的技术壁垒。
(二)资深、优秀的研发技术团队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坚持自主培养与外部引才相结合的人才发展战略,持续引进和培育集成电路领域高端技术人才,核心技术人员均具备多年行业研发与实践经验。公司依托国家重大专项及地方重点科研任务,在技术攻关与产品研发过程中锤炼队伍,构建起稳定高效的研发人才体系。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共计876人,占员工总数的33.01%,高素质、专业化的研发团队为公司坚持自主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实现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服务理念,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始终将产品质量与客户服务放在首位,致力于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体验。公司高度重视经营发展过程中的各项风险管理,设立了职责明确、协同高效的质量组织架构,将质量管理贯穿研发、运营和制造全过程,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标准,保障公司整体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同时,公司高度重视质量文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营造人人重视质量、追求质量的良好氛围,树立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产品质量和可靠性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
(四)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
公司一直专注于高端半导体装备和工艺及配套耗材的研发,坚持自主研发和持续创新,产品已成功进入行业知名芯片制造企业,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通过在上述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的产品验证过程,对客户的核心需求、技术发展的趋势理解更为深刻,有助于在设备具体定制化研发方向的选择上更加贴近客户的需求。
(五)安全、完善的供应链
公司较早就开始投入较大精力进行核心零部件的自主研发及国内零部件供应商的培养,以实现公司产品零部件的自主可控,目前公司与核心供应商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已经建立了完善、稳定的供应链体系,保证公司产品原料来源的稳定性及可靠性。同时公司为提高核心竞争力和保障国产设备零部件的供应链安全,成立子公司建设半导体设备关键零部件孵化平台,培育一批有潜力的半导体设备专用高精密零部件项目,扩大市场竞争优势,与公司现有业务形成良性的互动和补足。
(六)本地化的售后服务
半导体设备制造商售后服务的快速响应和无障碍沟通方面尤为关键,关系到设备在客户生产线上正常、稳定地运行。随着半导体制造环节向亚洲尤其是中国大陆转移,相较于国际竞争对手,公司在地域上更接近客户,能提供更快捷、更经济、更顺畅的技术支持和客户服务。为保证公司的售后服务水平,公司组建了一支现场与远程相结合的经验丰富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团队,累计覆盖30个区域超141个客户群体,保证7×24小时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并在约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排查故障、解决问题。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单位:元
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的研发和创新以及技术人才的挖掘和培养,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本期研发投入中研发人员增加较快导致薪酬大幅增加。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注:1、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高端半导体装备(化学机械抛光机)产业化项目”已结项,同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账号:12000100000000000003)、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康支行(账号:30500120109007664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账号:271394878784)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手续,注销时间分别为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2日、2025年7月10日。
2、鉴于华海清科北京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华海清科(北京)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支行(账号:122912514410802)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手续,注销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
公司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注:刘福生先生在2025年获授的部分股权激励股票归属,并在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前已完成减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清津厚德(济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清津厚德”)、宁波清津立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清津立德”)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025年,清津厚德及清津立德持股变动情况如下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海清科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的华海清科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十二、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6-019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增补议案的通知已分别于2026年4月12日和4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由公司董事长王同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金玉丰先生、李全先生和管荣齐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做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雷震霖、马德芳、王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票6票,其中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天府清源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天府清源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王同庆、甄佳、陈泰全、王怀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票5票,其中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股,不送红股。
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353,651,99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954,151股测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1,079,136.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3.02%;共计转增141,079,13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94,731,127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及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和转增总额。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王同庆、甄佳、陈泰全、王怀需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5票,其中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风险低、流动性强、配置方便、利率较灵活的大额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同意《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八)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王同庆、李昆、王怀需、王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票5票,其中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十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2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通过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2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2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分红派息:P1=P0-D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分红派息金额,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和竞价结果,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22.0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35,365,199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份回购、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及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22.06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22.07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22.08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22.0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22.10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日起12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逐项审议。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进行了论证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并编制了《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编制了《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1-3月非经营性损益情况编制的《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内容真实准确有效地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607号)。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届时按照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三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下称“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以及发行时的具体方案,在符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或部门规定或要求的前提下,具体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等相关事宜,并在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条件变化情况等,在股东会批准的本次发行方案范围内对上述方案进行调整;
2、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及股份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协议及其项下的完成交割所需的其它应予签署的文件、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提交的所有申请文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就新股发行和股份认购进行的书面通讯(如有)等;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完成后,办理股份登记、上市、锁定,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4、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方案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方案应审批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批准、签署有关财务报告、盈利预测(若有)等发行申报文件的相应修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方式、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5、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设立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及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
6、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符合所适用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或部门规定或要求的前提下,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7、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署出资、增资和/或借款协议等文件。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三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6-027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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