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制定、修订相关制度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制定及修订。经对照梳理,公司拟制定《旗滨集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旗滨集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并拟修订《旗滨集团董事会治理及人力委员会实施细则》《旗滨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旗滨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共计14项公司治理制度。
二、 相关制度制定、修订明细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其中《旗滨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旗滨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旗滨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3项治理制度,将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治理及人力委员会实施细则》等13项治理制度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相关治理制度修订情况及全文详见附件。
三、 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治理及人力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2、 上述《旗滨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旗滨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旗滨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修订,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 上网公告附件
1、 制定、修订后的相关治理制度;
2、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5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象山社区丰达三路9号旗滨集团总部大厦1栋13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3日
至2026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7、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01、4.02、4.03、4.04、4.05、4.06、4.07、4.08、4.09、4.10、4.11、4.12、4.13、4.14、4.15、4.16、4.17、4.18、4.19、5、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01、4.02、4.05、4.11、4.19、8、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1)张柏忠、凌根略、吴贵东、刘柏辉分别回避议案4中涉及其本人薪酬子议案的表决:(2)张柏忠、凌根略、吴贵东、刘柏辉以及与上述股东有关联关系的股东,以及参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关联股东回避议案8-10的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和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象山社区丰达三路9号旗滨集团总部大厦1栋13楼;
6、会议出席登记时间:2026年5月8日9时至16时;
7、登记联系人:文俊宇
8、传真:0755-86360638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文俊宇
2、联系电话:0755-21613759
3、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报告期末持有公司股份53,602,274股,持股比例为1.81%。报告期,该股东持股变动系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72,200股所致。该账户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进展情况。
2025年12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深圳宝安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旗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深圳市新旗滨科技创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科创”),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认缴旗滨科创100%注册资本,持股比例100%;并以新设立的旗滨科创为投资主体,投资设立深圳市旗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深圳市新旗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技术”),注册资本10,000万元,旗滨科创认缴旗滨技术100%注册资本,旗滨技术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2026年1月,旗滨科创、旗滨技术完成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2日、2026年1月31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131、2025-137、2026-009)。
2、投资设立深圳新能源进展情况。
2025年12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深圳旗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光能”)在深圳市宝安区投资设立深圳旗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深圳市旗滨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能源”),注册资本60,000万元,旗滨光能认缴深圳新能源100%注册资本,深圳新能源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2026年2月,深圳新能源完成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9日、2026年2月11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141、2025-143、2026-013)。
3、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2025年9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9月25日至2026年9月24日),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后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含),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的数量不低于1,100万股(含)且不超过2,200万股(含),最终回购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间的具体实施结果为准。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057,216股,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2,683,578,190股的1.0455%,占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2,958,653,728股的0.9483%,购买的最高价为7.43元/股、最低价为5.87元/股,回购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96,607,272.07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累计使用资金占公司披露回购方案的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比例为98.30%。截至2026年4月21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完成,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862.6216万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19,998.2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柏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海燕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注:现金流套期储备变动主要系公司运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对冲锡、铂金等原材料价格波动引发的价格变动风险,采用套期会计所致。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柏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海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柏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海燕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页)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2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6年4月20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象山社区丰达三路9号旗滨集团总部大厦1栋13楼)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职工代表171人,实际参加会议职工代表167人,会议的召集、主持、表决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研究,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6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拟实施的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不超过5,354.922万股,具体数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567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的股份余额能够满足本期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需要。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按照不低于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均价的50%及前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确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后解锁。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设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和持有人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根据两个层面的考核情况确定各持有人可归属的标的股票数量。
公司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释放核心管理层及中层骨干员工的自驱力和创造力,进一步调动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稳固并壮大核心人才队伍,加快推进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落地,进一步强化公司共同愿景,确保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因此,职代会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意公司编制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
本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6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16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同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之全部相关事宜。
本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人力资源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6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5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由于股份回购、股份注销、股权再融资、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过户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619,048,036.9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648,057,572.89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64,805,757.2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051,637,262.93元,减去2024年度利润分配119,611,341.86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515,277,736.67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综合考量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资产规模和现金流状况,以及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偿债能力等因素,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发展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为切实回馈股东,董事会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58,653,72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53,530,074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319,563,601.94元(含税)。2025年,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96,107,298.0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515,670,900.0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3.30%。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19,563,601.9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1.62%。
2、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53,530,074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由于股份回购、股份注销、股权再融资、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过户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及风险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及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盈利情况、财务状况、现金流状态和发展规划情况,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旗滨集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的要求;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2、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5年,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96,107,298.0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515,670,900.0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3.30%。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本事项属于差异化分红,同意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差异化分红事项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3、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事项属于差异化分红,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差异化分红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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