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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6-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提供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公司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上海盈方微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情况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盈方微”或“债务人”)于2026年4月2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中国工商银行向上海盈方微提供借款人民币金额30,000,000.00(大写:叁仟万)元,借款期限自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7月23日止。同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上海盈方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详见“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2、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7日、4月20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上海盈方微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相关担保的具体事宜。

  以上相关担保在已授权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方的可用担保额度和担保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注:保证范围详见“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月3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200号2幢3层

  法定代表人:张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通讯设备修理;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上海盈方微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与公司的股权结构关系图如下: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00%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上海盈方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以下简称“甲方”)

  保证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主债权: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其与上海盈方微于2026年4月22日签订的主合同(名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2、保证范围: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方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签字(自然人适用)或盖章(单位适用)之日起生效。

  6、违约: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2)乙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的,乙方同意甲方扣划乙方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账户中的款项以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扣划款项与主合同币种不一致的,按扣划日甲方所公布的相应币种适用汇率计算应扣划金额。扣划日至清偿日(甲方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将扣划款项兑换成主合同币种并实际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日)期间产生的利息和其他费用,以及在此期间因汇率波动而产生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任何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上海盈方微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周转的需求。上海盈方微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在担保期内,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做好相关风险控制工作,相关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6.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告所述担保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45,284.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1.6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2、上海盈方微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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