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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2026-014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2  优先股代码:360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本公司河西总部大楼四楼4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报告:

  (1)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主要股东和大股东评估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及本次股东会通知均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披露。议案具体内容将在股东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5

  议案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具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股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股东:法国巴黎银行、法国巴黎银行(QFII)、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等。议案5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本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A股股东名册主动提醒A股股东参会投票,向A股股东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A股股东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本次股东会优先股股东不参与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非现场登记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须在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上午8:30--下午17:00将下述登记资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专人递送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本公司河西总部大楼26楼);

  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上述材料需股东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登记资料的原件。

  3.签署回执(详见附件2)。

  (二)现场登记

  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3:30-14:30;

  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本公司河西总部大楼四楼;

  登记资料:需自行提供经股东本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内容与非现场登记资料相同的相关文件复印件一份,并出示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本公司河西总部大楼26楼);

  邮政编码:210019(来函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会”字样);

  (二)联系人:许女士;

  (三)联系电话:025-83079935,025-83079936;

  (四)联系传真:025-86775054;

  (五)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出席本次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六)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八)股东会会议资料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jcb.com.cn)。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回执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回执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有表决权的董事14人,实到董事14人。

  3.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法定代表人谢宁、行长及财务负责人朱钢、财务部门负责人朱晓洁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5.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25年12月31日普通股总股本12,363,567,245股计算,2025年末期向全体普通股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29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56亿元(含税)。在此基础上,叠加2025年中期已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7.86亿元(含税),2025年度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5.42亿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1.60%。2025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预案尚需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公司基本信息

  

  1.2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3公司从事主要业务、经营模式情况

  南京银行是国内较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商业银行。公司立足江苏,服务辐射长三角及北京地区,经过30年的经营发展,成长为一家公司治理科学、经营稳健、特色鲜明、质量优良、综合实力突出的商业银行。公司在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资金业务和其他业务等。

  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对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活动。

  2.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1 可比期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2025年6月,公司完成2024年度末期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11,761,106,27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993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44,106,091.87元(四舍五入)。2025年11月,公司完成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以普通股总股本12,363,567,24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6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85,724,290.42元(四舍五入)。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2.2025年9月、2025年12月公司分别对南银优2、南银优1两期优先股发放股息人民币2.035亿元、2.3814亿元。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公司按照扣除两期优先股股息发放的金额进行计算。

  3.2025年10月公司按照2022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永续债”)票面利率 3.32%计算,向全体债券持有者支付利息人民币6.64亿元。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公司按照扣除永续债利息发放的金额进行计算。

  4.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36 号)的规定,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计入金融工具账面余额中,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尚未支付的利息在“其他资产”或“其他负债”列示。本报告提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吸收存款”及其明细项目均为不含息金额,但资产负债表中提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吸收存款”等项目均为含息金额。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利息详见财务报表各金融工具及其他资产下相关附注。

  5.2021年12月21日,“南银转债”开始转股。2025年7月18日,“南银转债”提前赎回并摘牌。上表计算每股收益时,对普通股股数进行了加权平均。

  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千元

  

  2.3  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2.4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2.5  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指标

  

  注:1.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

  2.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

  3. 交易性金融资产业务所产生的收益在会计科目归属上不属于利息收入,相应调整其对应的付息负债及利息支出。

  2.6  可比期间财务比率分析

  

  注:1.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资产平均余额,资产平均余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2.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利率-付息负债平均利率。

  3.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4.资产质量指标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监管口径计算。

  2.7  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3. 普通股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公司2021年6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南银转债”,2021年12月21日起进入转股期,2025年6月9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并于2025年7月18日提前赎回并摘牌。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17日期间,“南银转债”累计转股数为1,295,981,761股,公司总股本由11,067,585,484股变更为12,363,567,245股。

  3.2  股东情况

  3.2.1 股东数量

  

  3.2.2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2013年2月,本公司披露了《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变动提示性公告》,确认法国巴黎银行(QFII)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为法国巴黎银行持有。上表已将法国巴黎银行和法国巴黎银行(QFII)合并计算。

  2.2025年,法国巴黎银行(QFII)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247,271,265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2.00%。报告期末,法国巴黎银行(含QFII)持有本公司股份2,243,336,558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18.14%。

  3.2025年,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可转债转股方式和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74,189,929股,以无偿受让其全资子公司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496,498,397股,以上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670,688,326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5.42%。报告期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818,202,198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14.71%。

  4.2025年,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6,917,245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0.14%;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60,508,574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1.30%。报告期末,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687,375,262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13.65%。

  5.2025年,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48,303,153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1.20%。报告期末,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236,356,694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9.99%。本报告中,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直接舍尾保留两位小数。

  6.2025年,东部机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43,233,964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0.35%。报告期末,东部机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88,489,506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2.33%。

  7.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

  4. 优先股股东情况

  4.1 优先股股东总数

  

  4.2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南银优2                                                                         单位:股

  

  注:公司已发行优先股均为无限售条件优先股。

  5.债券相关情况

  5.1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5.1.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2号)核准,公司2021年6月15日公开发行人民币200亿元可转债,2021年7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南银转债”,债券代码“113050”,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期限6年。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南银转债”转股起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1日至2027年6月14日。

  5.1.2可转债赎回情况

  根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自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6月9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南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人民币8.22元/股的130%(含130%),即人民币10.69元/股,触发“南银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南银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南银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截至2025年7月17日,累计共有19,996,127,000元“南银转债”已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数为2,356,550,272股,占“南银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A股普通股股份总额的23.55%。2025年7月18日,“南银转债”全部提前赎回并摘牌,赎回数量为38,730张,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878,957.66元(含当期利息)。

  “南银转债”发行、转股、赎回等相关详情,可参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5.2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情况

  2022年10月,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于2022年10月24日发行完毕,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0亿元,前5年票面利率为3.32%,每5年调整一次,在第5年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登记和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公司其他一级资本。

  5.3 其他金融债券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三、重要事项

  1. 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综述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公司牢牢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与区域经济发展同频共振,加快推动新五年战略规划落地实施,聚焦重点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激发新的发展活力动能,实现了规模、效益和质量的均衡协调发展,取得了稳中有进、向优向好的经营业绩,高质量发展成色更加彰显。

  经营规模稳健增长。202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30,218.2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304.20亿元,增幅16.61%;贷款总额14,243.5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679.58亿元,增幅13.37%;负债总额为28,115.1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120.72亿元,增幅17.17%;存款总额16,707.8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746.17亿元,增幅11.67%。

  盈利水平持续提升。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5.42亿元,较去年增加52.69亿元,同比增长10.48%,其中,利息净收入349.02亿元,较去年增加82.75亿元,同比增长31.08%,在营业收入中占比62.84%,同比上升9.88个百分点。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8.07亿元,较去年增加16.30亿元,同比增长8.08%。成本收入比26.07%,同比下降2.01个百分点。

  主要指标保持良好。2025年,公司不良贷款率0.83%;拨备覆盖率313.62%,资产质量平稳运行。公司净资产收益率12.05%;总资产收益率0.78%。净利差1.60%,净息差1.82%。2025年末,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35%、10.64%及13.15%。

  2. 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更正;无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2026-009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2  优先股代码:36002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本公司河西总部大楼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6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谢宁董事长主持了会议,参会人员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有表决权董事14人,实到董事14人。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三、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七、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绿色金融专题报告》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绿色金融专题报告》。

  九、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开展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价格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本公司建立完善关联交易审查机制,按要求对相关关联交易公允性进行审查,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按照一般商业原则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符合公允性要求。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杨伯豪、陈云江、陈峥、徐益民、廖定进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十一、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两者皆属于本公司关联方,与两者的关联交易已纳入本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先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后期发布的股东会材料。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陈云江董事回避表决)。

  十二、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三、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机构发展规划》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四、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五、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划(2026年-2028年)》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类债券发行计划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非资本类金融债券发行计划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九、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事前认可。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事前认可。

  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所有董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事前认可。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朱钢董事回避表决)

  二十四、关于提请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二十六、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七、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八、关于召开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第一、二、五、九、十、十一、十五、十六、十七、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四、二十七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后期发布的股东会材料。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2026-010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2  优先股代码:36002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2025年末期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229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 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为205.94亿元,扣除已发放股息及利息11.06亿元后,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当年净利润为194.88亿元(含已分中期分红)。依据上述利润情况及国家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本公司2025年度作如下利润分配:

  1.按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59亿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提取一般风险准备57.21亿元;

  3.以本公司2025年12月31日普通股总股本12,363,567,245股计算,2025年末期向全体普通股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29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56亿元(含税)。在此基础上,叠加2025年中期已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7.86亿元(含税),2025年度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5.42亿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1.60%。

  分配完成后,结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2025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本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了本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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