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6-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15-15:00。
4. 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航空城大道欧菲光未来城综合办公楼7楼一号会议室。
5.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2,911人,代表公司股份数499,799,3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654%。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285,673,4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6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2,909人,代表公司股份总数为214,125,8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87%。
2. 会议对股东会通知里的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9,799,301股。其中:同意票492,130,9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57%;反对票6,707,8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21%;弃权票96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2%。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4,125,828股。其中:同意票206,457,4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6.4188%;反对票6,707,8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3.1327%;弃权票96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4486%。
2. 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9,799,301股。其中:同意票492,158,3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12%;反对票6,988,1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82%;弃权票65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4,125,828股。其中:同意票206,484,8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6.4316%;反对票6,988,1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3.2636%;弃权票65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3049%。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9,799,301股。其中:同意票489,961,5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17%;反对票8,056,5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20%;弃权票1,78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4%。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4,125,828股。其中:同意票204,288,0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5.4056%;反对票8,056,5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3.7625%;弃权票1,7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8318%。
4. 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4,125,828股。其中:同意票203,673,434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186%;反对票8,637,494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38%;弃权票1,81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76%。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4,125,828股。其中:同意票203,673,4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5.1186%;反对票8,637,4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4.0338%;弃权票1,81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8476%。
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裕高(中国)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计285,673,473股股份已回避表决。
5.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9,799,301股。其中:同意票490,575,9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46%;反对票8,359,3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25%;弃权票86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9%。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4,125,828股。其中:同意票204,902,4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5.6926%;反对票8,359,3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3.9039%;弃权票86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4035%。
6. 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9,799,301股。其中:同意票489,979,1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52%;反对票8,874,2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56%;弃权票94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3%。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4,125,828股。其中:同意票204,305,6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5.4138%;反对票8,874,2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4.1444%;弃权票94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4417%。
7.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9,799,301股。其中:同意票491,825,2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46%;反对票6,727,3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60%;弃权票1,246,6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4%。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4,125,828股。其中:同意票206,151,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6.2760%;反对票6,727,3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3.1418%;弃权票1,246,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582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曹平生律师和廖敏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与会董事签署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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