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26-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保证企业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可比性,公司对2025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5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经过减值测试,公司2025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03.54万元;资产减值损失7,380万元(其中5,869.79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35号)。具体明细如下:
二、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一)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03.54万元,均为公司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损失。
(二)2025年末,公司计提前期费用减值损失7,380.00万元。其中公司所属大唐华银东莞三联热电项目计提资产减值5,869.79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35号);公司所属欣正风电巴彦乌拉风电场二期项目、德兴洪合湖渔光互补项目、益阳八形汊渔光互补项目等前期项目计提资产减值1,510.21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7,783.54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影响本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7,783.54万元,已在2025年财务报表中反映。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6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议案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华银电力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学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永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仙桂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学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永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仙桂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学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永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仙桂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学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永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仙桂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学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永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仙桂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学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永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仙桂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26-016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
公司一期机组固定资产报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董事会2026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一期机组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简称“耒阳分公司”)一期关停机组相关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废资产基本情况
耒阳分公司一期两台21万燃煤发电机组分别于1988年和1989年投产,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22-2025煤电行业先立后改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第一批)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2〕85号)要求,机组已停止发电退出服役,现对其相关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截至2026年2月末,上述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共计58120.58万元,其中未提足折旧部分资产原值为15710.91万元,累计折旧11696.54万元,资产净值4014.37万元(未经审计),已计提减值准备1302.46万元,资产净额2711.91万元。
二、固定资产处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报废和损失核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相关专业人员对上述固定资产进行了鉴定,认为该批设备因正常损耗失能、政策要求强制淘汰等原因,已无实际使用价值,符合报废标准。经公司财务部门梳理汇总,本次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值为15710.91万元、报废的固定资产净值为4014.37万元(未经审计)、报废的固定资产净额为2711.91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固定资产报废后,耒阳分公司拟在2026年开展资产处置,预计处置收入可以覆盖账面损失及处置费用,不会给公司经营带来较大影响。
四、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一期机组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6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固定资产报废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固定资产报废事项。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26-012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已经董事会2026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571,425.5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187,864,949.58元。母公司202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4,680,496,030.60元,本年实现净利润-191,149,801.64元,当年计提永续债利息19,650,000.00元,母公司2025年度未分配利润为-4,891,295,832.24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条件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现金红利的条件:公司当年盈利、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的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求时,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1.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当年度未实现盈利;
2.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3.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包括70%);
4.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
5.公司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6.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一定时期内存在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计划,进行现金分红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无法满足公司经营或投资需要。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股票股利分红的条件:公司经营发展良好时,根据经营需要及业绩增长情况,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
2.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并考虑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二)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业绩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为-6,187,864,949.58元,母公司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为-4,891,295,832.24元,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因此,公司2025年度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按照上述分红规定,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也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4月22日召开董事会2026年第1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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