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本次交易涉及中介机构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本次交易涉及的中介机构费用2,679,583.42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36号),公司获准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62,049,857元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362,049,828元,扣除以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4,786,294.00元(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总额17,741,847.58元,其中以自有资金支付2,955,553.58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263,534.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3月31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828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授权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乐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7日、2026年4月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公告》《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204.9857万元,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等,具体情况如下:
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支付部分中介机构费用,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拟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本次交易涉及的中介机构费用2,679,583.42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相关决策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本次交易涉及中介机构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本次交易涉及的中介机构费用2,679,583.42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041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会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提前与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相关证明于2026年5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名)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的,需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持股证明(加盖公章)办理;由法人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持股证明(加盖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入场手续。
5、所有原件均需提供一份对应的复印件,如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20780178;
电子邮箱:IR@opmbiosciences.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
(二)会议费用及其他须知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费用、食宿费用等自理。
2、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的证件原件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登记及身份核验手续。
3、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034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浦迈”)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常规的商业条款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定价及交易条件均参考同类市场可比条件进行确认,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以下意见: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具有真实背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相关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协议并进行日常交易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相关交易具有真实背景。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肖志华、张俊杰回避表决,获其他无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二)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执行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向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微科技”)购买原材料预计与实际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主要系公司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基于当时原有业务类型与项目需求考量,而实际开展项目时,实际业务往来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决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向苏州海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星生物”)销售商品预计与实际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主要系海星生物基于实际业务情况生产计划调整,其对公司的需求有所减少所致。
上述实际发生金额按照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确定,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也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纳谱分析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谱分析”)
注:纳微科技于2026年4月16日披露其《2025年年度报告》,故上述纳微科技、纳谱分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均来源于纳微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及工商公开查询信息。
3、科美博阳诊断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美博阳”)
注:科美诊断将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其《2025年年度报告》,故上述科美博阳“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来源于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工商公开查询信息。
4、苏州海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星生物”)
注:上述海星生物“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来源于奥浦迈《2025年年度报告》及工商公开查询信息。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主要交易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长肖志华担任海星生物的董事,海星生物系公司参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海星生物为公司关联方。
公司董事张俊杰担任纳微科技以及科美博阳的董事,纳谱分析为纳微科技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纳微科技、科美博阳为公司关联方;此外,结合实质重于形式,认定纳谱分析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过往发生的交易均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就上述交易事项与其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038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之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浦迈”或“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澎立生物”或“标的公司”)100.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司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就过渡期损益情况出具了《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交割过渡期利润表的专项审计报告(2025年度)》。现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过渡期损益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过渡期间及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根据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相关方签署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上市公司应聘请审计机构于交易对方将标的资产全部过户给上市公司之日当月月末结束后对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的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交割日为2026年1月14日,因此本次交易的过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根据相关协议约定:过渡期内,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内标的资产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亏损由交易对方按照本次交易交割前的持股比例承担。如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内发生亏损,则由交易对方按照本次交易交割前的持股比例,于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足额补足。
二、标的资产过渡期间审计情况
根据立信出具的《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交割过渡期利润表的专项审计报告(2025年度)》,过渡期内澎立生物未发生亏损。因此,不涉及交易对方需要向公司补偿的情况,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公司享有。
三、备查文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交割过渡期利润表的专项审计报告(2025年度)》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036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并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已于2025年4月16日正式披露《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并按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评估报告。
2025年度,公司切实履行并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具体举措,从经营质量、新质生产力发展、投资者沟通与回报、公司治理等多维度着力提升公司发展质量。为深化2025年度《行动方案》成果,进一步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健运行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2025年度《行动方案》的实施和效果评估情况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业,不断提升公司竞争力
(一)主业为先,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细胞培养产品与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凭借先进的细胞培养技术、成熟的生产工艺和发展理念,公司通过将细胞培养产品与服务的有机整合,为客户提供从基因(DNA)到临床申报(IND)及上市申请(BLA)的全流程解决方案,助力新药研发进程,通过优化细胞培养产品和工艺显著降低生物制药的生产成本。公司始终秉持着“成就客户、团队协作、开放自省、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践行“至臻工艺、至善品质”的质量方针,以“让生物药公司用最高性价比的细胞培养产品和服务”为使命,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打造民族优质品牌,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生物医药行业在结构性分化中延续调整,行业融资与订单恢复仍呈阶段性、区域性不均衡,叠加集采常态化、成本控制趋严以及国际贸易与供应链不确定性等因素,客户对产品稳定性、批次间一致性、合规性与综合交付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面对上述变化,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持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细胞培养产品与服务的初心,全体员工凝心聚力、主动应变,持续践行“成就客户、团队协作、开放自省、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贯彻“至臻工艺、至善品质”的质量方针,围绕国际化培养基品牌建设与高标准质量体系升级,助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为超过1,000家国内外生物制药企业和科研院所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受行业投融资节奏分化、企业研发投入更趋审慎以及临床资源与监管合规要求持续提升等因素影响,部分客户项目在推进节奏上出现阶段性调整。公司依托现有客户管线的持续推进,叠加新一代高性能目录培养基产品的应用表现与定制化培养基开发服务体系的持续优化,带动新增客户数量稳步增长。在此推动下,使用公司培养基产品的客户数量及其管线规模均实现了显著增长,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细胞培养基领域的竞争优势。截至本报告期末,共有327个已确定中试工艺的药品研发管线使用公司的细胞培养基产品,其中处于临床前阶段170个、临床I期阶段67个、临床II期阶段41个、临床III期阶段34个、商业化生产阶段15个;整体相较2024年末增加80个,增长幅度32.39%。其中,商业化项目整体相较2024年末增幅达87.50%。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491.34万元,相较上年同期增加19.4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69.85万元,相较上年同期增加98.0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084.90万元,相较上年同期增加216.57%。主要原因系(1)收入增长影响:公司产品业务板块凭借显著的毛利率优势,随着收入规模的持续扩大,对整体利润贡献进一步增强;同时,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研发创新、生产工艺优化以及对市场的快速响应,不断提升运营效率与成本控制能力,推动盈利水平实现同步提升。产品竞争力的持续增强与客户认可度的稳步提升,共同促进了公司整体利润的快速增长。(2)税收优惠变化影响: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奥浦迈生物工程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自2025年开始由25%降至15%,对本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的减少产生积极影响,涉及金额约1,100万元。这不仅体现了公司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方面的综合实力,也为后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长期竞争力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与资金保障。
2025年度,公司完成并推出多款培养基新品与升级方案,覆盖新一代CHO细胞化学成分确定培养基、昆虫细胞无血清培养基、疫苗用无血清细胞培养基以及细胞治疗用无血清培养基等方向,进一步完善产品矩阵;同时,公司持续拓展CDMO服务能力与业务边界,增强综合解决方案供给能力与市场竞争力。上述进展得益于公司技术平台能力的持续提升、对客户需求的深入理解与快速响应,以及研发与产业化团队的不断完善。
随着公司战略的不断演进和业务的持续扩展,我们秉承“Cell Culture and Beyond”的核心方针,以细胞培养基为核心,围绕生物医药细胞培养领域,持续拓展和深化产品线,包括转染试剂、组织/细胞冻存液等创新产品。在此基础上,我们通过强化CDMO服务能力,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和高效的一站式服务体验。
在产品线扩展与技术创新方面,公司深化细胞培养基研发,持续优化无血清培养基、化学成分确定培养基等核心产品,提升抗体表达量和批次间稳定性,满足下游生物药企业对成本控制和生产效率的需求。同时布局新兴技术领域,加速开发适用于基因治疗、细胞治疗等新兴领域的培养基和配套产品,抢占高增长赛道。
在CDMO服务能力方面,公司强化工艺开发与放大能力,通过持续优化中试工艺和大规模生产技术,提升CDMO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满足客户从临床前到商业化生产的需求。同时加强质量控制与合规性,建立国际化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符合全球监管要求,为海外市场拓展奠定基础。
公司将继续深耕中国市场,加强与本土生物药企业的合作,早期布局创新药研发管线,巩固市场领先地位。同时积极推进培养基产品的海外推广,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份额。
通过优化“Cell Culture and Beyond”战略,公司将以细胞培养基为核心,拓展创新产品线,强化CDMO服务能力,深耕国内市场并加速全球化布局。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技术创新和客户需求为导向,打造覆盖生物药研发全链条的一体化平台,为生物医药行业提供强有力的上游支撑,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资金管理,最大化实现资金效率
2025年8月,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5,700.00万元,其中结构性存款余额15,700.00万元,定期存款余额15,000.00万元,大额存单余额5,000.00万元。
在自有资金管理方面,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2025年4月,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从而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报告期内,公司对投资理财产品的选择进行严格把控,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2026年,公司将延续2025年资金管理的稳健思路,构建“安全、高效、合规”三位一体的资金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资金运营的效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三)持续有效控制风险,最大化实现募集资金合理使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6,940.72万元(含超募资金)。公司募投项目“奥浦迈CDMO生物药商业化生产平台”、“奥浦迈细胞培养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均已全部结项,同时节余募集资金(含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三方/四方协议》已相应终止。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做好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管理工作,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四)布局产业基金,拓展主业协同生态
2024年10月,为充分整合利用各方优势资源,加强与合作伙伴的产业协同效应,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良好的前提下,公司及/或全资子公司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出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上海奥创先导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奥创先导”),主要专注于对中国境内生物制造、制药设备和耗材、生物医药等领域的早中期项目和并购项目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或准股权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已与相关合伙人签署了《上海奥创先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初始投资规模为5亿元,并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对上述奥创先导产业基金的首次出资,首次出资金额为4,500万元。2026年2月6日,奥创先导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2026年,公司将持续积极推进奥创先导基金的落地实施的相关后续工作,将围绕生物制造产业链的横向拓展与纵向深耕,聚焦上游核心原料国产替代、下游创新药企赋能,以及制药设备与耗材等关键环节,通过“国资引领、产业协同、社会参与”的资本合力,积极发掘早中期项目与并购机会,全力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链更多环节实现国产化突破,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生物制造领域的生态布局与产业引领地位。
二、践行“以投资者为本”,持续完善投资者合理回报机制
(一)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025年5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并于2025年5月23日完成实施权益分派工作,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为22,709,750.80元(含税)。
2025年9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并于2025年9月15日完成实施权益分派工作,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为26,116,213.42元(含税)。
自公司2022年9月上市以来,公司制定并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累计分红约1.73亿元。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同时,为进一步回报广大股东,若公司2026年上半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拟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具体分红金额以实际情况为准。上述议案待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统筹好企业发展节奏、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完善“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在保障股东回报稳定性与持续性的同时,兼顾回报机制的科学性,以此与全体股东共享经营成果,切实落实对投资者的回报,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二)推动落实回购方案并注销
截至回购期限届满日2024年10月27日,公司已实施完毕股份回购方案,股份回购的成交总金额50,998,163.75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23,706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2025年1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工作,总股本由114,772,460股减少至113,548,754股,同时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由114,772,460元减少至113,548,754元。
2026年,公司将根据所处行业状况,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情况,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扎实落地“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切实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同时,积极探索注销式回购等多种方式,适时地实施股份回购,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提升投资者的价值获得感,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赢发展。
(三)积极落实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基于对奥浦迈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控股股东兼董事长、总经理肖志华先生和董事、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倪亮萍女士计划自2024年1月31日起12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
因公司自2025年1月17日开始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为确保增持计划的顺利实施,相关增持主体对上述增持计划进行延期。截至2025年5月23日,肖志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147,99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13,548,754股的比例为0.1303%;倪亮萍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11,11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0098%。增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6,018,227.75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增持金额下限6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充分彰显了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2026年,公司综合考量业务实际发展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适时地考虑安排相关增持安排,持续推动股东与公司利益深度绑定,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优化内部运营管理,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一)不断加强技术创新与研发投入
自公司上市以来,年均研发投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超过10%,公司拥有具有行业竞争力的细胞培养基配方工艺和生产工艺,通过持续数年的研发创新、技术进步与产品积累,公司建立了先进的细胞培养基产品开发与CDMO服务的研发、应用和产业化体系,自主研发了多项核心专有技术,是目前国内少数几家在产品工艺、质量方面可以与进口品牌相媲美的无血清细胞培养基生产厂家。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4,837.5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3.6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已授权的知识产权合计201项,其中,发明专利24项,实用新型专利92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8项及其他75项。新增获得发明专利8个、实用新型专利2个;新增申请发明专利11个、实用新型专利15个。
2025年1月,公司荣获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其中,生物医药领域共10家获授牌企业;授牌企业创新引领性强,主要为各自行业领域的龙头企业和技术创新领跑者,这一荣誉是对公司在生物医药领域创新能力和市场潜力的充分肯定。2025年3月,公司荣获浦东新区工商联产学研用共研体联盟颁布的“链主型企业”荣誉,进一步凸显了公司在产业链中的重要地位。2025年7月,公司“奥浦迈抗体系列培养基”凭借卓越的创新实力与应用价值,成功入选生物医药行业案例名单,成为长三角区域创新产品的典范之一。本次长三角区域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案例征集工作竞争激烈,共征集有效案例976个(共涉及7个行业)。经过三省一市各行业专家的联合评审,最终仅有200个案例脱颖而出,其中生物医药行业仅22个案例入选,“奥浦迈抗体系列培养基”能够在众多优秀案例中跻身其中,充分彰显了公司产品在技术创新、应用效果等方面的突出优势。2025年12月,公司在2025浦东创新创业大会正式获授“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GOL)”。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是浦东推动大企业携手创新企业共同成长的有效举措。本次公司获得授牌,不仅是对其产业龙头地位的认可,更标志着奥浦迈以“资本+平台”双轮驱动,系统化推进产业链开放创新的战略进入新阶段。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对上海市认定机构2025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奥浦迈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奥浦迈生物工程亦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2531001853、GR202531002392,有效期为三年。此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既是对奥浦迈长期坚持自主创新道路、扎实进行研发投入与知识产权积累的高度认可,更将为公司未来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
2026年1月,根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的2025年度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奥浦迈凭借坚实的技术创新实力、完善的研发体系及突出的行业技术贡献,成功入选通过评价名单,获评良好等级,彰显了在技术自主突破、成果高效转化以及产业链协同创新方面的综合能力。
2026年,公司将继续深化技术创新布局:一是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研发实验环境,完善以“细胞培养基产品+CRDMO服务”为核心的生命科学与生物制造一体化平台,为技术突破、产品创新夯实坚实基础;二是在迭代现有产品性能的同时,紧扣市场及客户需求细化产品矩阵,针对性提升不同应用场景下的产品适配性,精准匹配多元客户需求;最终通过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平的双升级,助力生物医药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不断丰富产品品类多样化和市场拓展
在CHO细胞培养基方面,公司面向不同CHO细胞亚型持续开展配方开发与优化,成功开发了多款优势补料培养基产品,包括OPM-AF341、OPM-AF385、OPM-AF366、OPM-AF461等,这些产品能够有效支持CHO细胞的高密度培养、高活率维持以及高蛋白表达,为相关生物制品项目的高效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CHO细胞培养基领域的技术优势。
在293细胞培养基及瞬转培养基方面,公司开发了293瞬转补料培养基OPM-AF373和OPM-AF376,可进一步提升瞬转表达水平;同时完善CHO-S瞬转培养基体系,推出基础培养基TransCHO Plus、补料培养基TransCHO Feed及添加剂TransCHO Supplement,为瞬转工艺提供更完整的培养基解决方案。
在昆虫细胞培养基方面,公司升级开发了适用于Sf 9和High Five昆虫细胞的无血清培养基OPM-AM716和OPM-AM729,在细胞生长状态和病毒滴度方面表现出优势,能够有效提升昆虫细胞培养的效率和质量。
在兽用疫苗用培养基方面,公司围绕BHK21、MDCK、LMH、F81、ST、Marc 145等多种疫苗相关细胞,持续推进无血清/低血清培养基升级迭代,带动整体性能提升:开发BHK21无血清培养基OPM-AM702,满足高效扩增并提升毒价;优化MDCK基础培养基OPM-AM833和OPM-AM863,改善细胞生长状态;开发LMH培养基OPM-AF780与F81培养基OPM-AF860,优化ST培养基原型OPM-AM897,提升细胞生长与毒价水平;并开发Marc 145低血清培养基OPM-AM418与OPM-AM699,在低血清条件下促进细胞快速增殖。
在细胞治疗用培养基方面,公司开发出NK细胞无血清培养基OPM-AM725,可支持PBMC来源NK细胞高效扩增并维持杀伤活性;开发T细胞培养基OPM-AM803,促进T细胞快速增殖并保持功能活性;同时推出MSC无异源无血清培养基MSC-Gro Kit(XF),实现MSC快速增殖及高代次传代稳定性。
2025年3月,公司产品CarpTrans转染试剂亦完成了美国FDA的DMF备案。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HEK-293 CD05、CHO-CD07 DPM、CarpTrans转染试剂三款产品的美国FDA的DMF备案,2026年2月,CHO CD07 DPM 获得日本PMDA的MF备案。这有利于推动公司产品在海外的推广,更好地支持海外临床申报项目。
2026年,公司将继续围绕细胞培养为核心的技术优势,紧跟市场及客户需求,持续加大研发力度,不断拓展公司培养基产品品类,除不断优化并丰富现有的CHO和HEK293系列产品之外,大力加大疫苗、昆虫培养基的研发投入,不断推陈出新。
(三)持续优化产品和服务质量控制
公司拥有完整质量控制体系,秉持“至臻工艺、至善品质”的质量方针,通过了德国TUV NORD公司的ISO9001:2015以及瑞士SGS公司的ISO13485:2016质量体系认证。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遵循GMP的质量控制要求,秉承“质量保证全覆盖、过程控制全方位”的生产理念,为客户提供高品质、安全可靠的培养基产品和技术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D3工厂已进入正式生产阶段,并且顺利通过了关键客户和欧盟质量授权人(QP,Qualified Person)的现场审计。公司D3工厂已经具备临床III期及商业化生产能力,全链条的生产服务能力,将会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生物医药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2026年,公司将深化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为业务拓展与效率升级筑牢基础:一方面强化质量管控与合规能力,确保服务匹配全球监管标准,为海外市场布局提供支撑;另一方面顺应数字化、自动化转型趋势,引入智能化生产管理技术,依托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生产全流程精准监控与动态调整,提升生产效率的同时,保障产品批次间的稳定性与一致性,为规模化生产储备能力。
(四)不断加大人才培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总人数367人,其中,公司研发人员硕博研究生比例达78.33%,公司积极拓宽引才渠道,充分发挥上海高校在校人才、科技项目等地域资源优势,继续引进和培养各方面的人才,加强员工培训,继续完善员工培训计划,形成有效的人才培养和成长机制,通过开设共创学堂、青年培训班、年度合规培训、一线管理者领导力培训等方式,提升员工业务能力与整体素质,在鼓励员工个性化、差异化发展的同时,培养团队意识,增强合作精神,为公司储备各级管理人才。
2026年,公司将持续聚焦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为长远发展筑牢人才储备支撑:不断升级人才梯队建设,在现有队伍基础上引进市场、研发、生产、销售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完善内部人才培养机制,配套更具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激励体系,根据具体情况对优秀人才持续实施常态化激励措施,探索合理的股权激励、薪酬激励机制,激发团队活力,推动组织发展与进步;同时,与高校开展更深层次的合作与交流,将学术与行业实践紧密结合,实现优势互补,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输送具有实战经验和创新意识的高素质人才。
(五)持续优化“提质增效”
1、推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有序实施,不断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和抗风险能力
2025年1月,公司启动筹划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澎立生物”或“标的公司”)100.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上述事项已于2025年12月31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36号)同意注册,公司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具体实施事项。澎立生物作为临床前CRO服务领域的领先企业,其业务涵盖药效学评价、药代动力学研究、毒理学研究等。本次整合后,公司将通过业务和客户的协同、海外战略布局协同以及运营管理体系的协同,实现从“培养基+CDMO”到“培养基+CRDMO”,进一步发挥公司“产品+服务”双轮驱动的业务模式,加速全球化布局。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澎立生物自2026年1月14日起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开始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已于2026年2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关于上述事项涉及的首期一次性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工作,新增股份16,215,872股,登记后股份总数为130,036,026股。同时公司已于2026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关于上述事项涉及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登记工作,新增股份数量9,235,965股,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139,271,991股。截至目前,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配套募集资金工作仍在有序推进过程中。
未来,公司将对购买资产进行整合计划及管控安排,通过统一战略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管理协同,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与风险预警机制,确保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及机构等方面实现深度融合,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性与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最终提升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
2、持续评估“提质增效”具体举措,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跟踪并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举措的落地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稳健的业绩增长、规范的公司治理、务实的投资者回报举措,切实践行上市公司责任,回馈投资者信赖,维护公司市场形象。
2026年度,公司将通过上述一系列实际行动,在新质生产力培育的道路上持续突破,为我国生物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动能和积极贡献。
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内部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2025年公司持续优化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应制定并修订公司内部相关制度,不断提高公司运营的规范性和决策的科学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具体措施如下:
(一) 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取消监事会,完善公司内部治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及其他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二)不断完善并落实公司相关制度修订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为切实强化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进一步加强舆情管理,提高公司应对各种舆情的能力,同时加强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体系,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新增制定《市值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根据监管部门对于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相关规则的更新,及时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相关内容,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同时,鉴于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取消监事会,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监事会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化公司内部治理体系建设,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完善内部控制各项制度。一方面聚焦相关内部治理制度落地执行,通过开展全员专项培训、细化配套实施流程、强化全流程监督检查等措施,推动内部治理制度转化为日常经营管理的刚性规范,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另一方面坚持动态优化导向,密切跟踪新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更新动态,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重大事项推进等实际情况,及时对现有制度进行适配性调整与完善,持续提升治理体系的科学性、合规性与实操性,以规范化治理筑牢长远发展根基。
(三)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全面梳理了原有管理制度,通过部门访谈、穿行测试、细节测试等方式,聚焦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及重要岗位,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决策水平,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能力。
2026年度,公司将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意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同时,深化风险管理,建立常态化的风险预警机制,增强全员风险意识,并关注外部监管动态,持续完善内控体系。
(四)加强管理层约束,提高运营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始终秉持忠实、勤勉的履职原则,持续强化自我约束与行为规范,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或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此外,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始终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履职,公司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在职期间尽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6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断强化并约束自身行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降本增效。
五、加强投资者沟通,持续高质量信息披露
(一)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渠道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积极通过公告披露、业绩说明会、股东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及邮箱、投资者实地调研以及券商策略会等多种方式,建立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渠道。同时,为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和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广大投资者展示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研发情况、产品情况、社会责任工作情况等。
2026年,公司将继续拓宽与投资者的多元化沟通路径,通过上市公司公告、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股东会、分析师会议以及券商策略会、投资者热线及邮箱等多维度的互动方式,及时、准确、公平地向全体股东传递公司经营动态与价值信息,深化与投资者的长期稳定互动,更好地展现公司投资价值。
(二)常态化积极召开业绩说明会
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就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与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2025年4月23日,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上市公司协会关于举办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号召,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公司2024年度科创板生物制品及CXO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以及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各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与投资者展开深入的交流。此外,公司还通过上证E互动的方式积极回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2026年,公司将继续做好业绩说明会的常态化开展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公司董事长、董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参与,让投资者更直接地与核心管理团队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同时,公司将持续丰富信息披露维度、优化沟通形式,通过邀请投资者参与实地调研等形式,进一步增进对公司的认知与信任,稳固与资本市场的长期良好互动。
六、强化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共担共享,不断加强“关键少数”的责任
(一)强化股权激励及约束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2023年8月,公司推出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且分别于2023年8月、2024年8月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首次授予部分以及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主要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上述股权激励计划设定营业收入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该指标是衡量公司经营业绩及盈利能力的关键指标,同时与投资者利益相关联,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所有激励对象个人设置了相应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全面的综合评价。
2025年9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达公司层面的考核目标,同时相关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已于2025年10月完成上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1,400股,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0月22日。
2026年,公司将持续强化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享约束,巩固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管理团队与业务骨干团队的激励与公司发展深度绑定,推动管理层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为公司长期经营筑牢坚实的根基。
(二)常态化加强董事、高管合规意识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监局等监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协会等官方机构举办的上海辖区2025年度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培训班、2025年董监高合规履职培训、2025年第二期独立董事后续培训、2025年第2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上市公司财务规范运作重点关注事项专题培训等相关培训,加强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了解并尊重市场,树立合规意识,坚守红线,不断提升自律意识,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此外,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重点核心领域加强监督。
2026年,公司将继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与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始终保持密切沟通,重点关注内幕信息管理、关联交易、股份变动等重要事项;持续优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确保经营管理层绩效与公司发展协同一致,推动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内在价值提升;时刻关注法律法规更新情况,及时传达监管动态,持续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普及最新法规信息和监管案例,不断增强“关键少数”的规范运作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切实推动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计划方案,不构成任何业绩承诺,未来可能受到国内外市场宏观环境、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亦将积极践行上市公司责任,努力以良好的业绩、更加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回馈投资者的关注与信任,进一步维护公司资本市场的形象。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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