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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浦迈”或“上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方案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2026年度津贴标准为每年8万元(含税)。

  (二)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或董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应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挂钩,根据岗位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2、绩效薪酬:主要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考核结果、个人履职情况等因素相关;

  3、中长期激励收入:基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与业绩目标设定,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

  四、其他事项

  (一)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或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回避表决,获其他无关联委员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肖志华、HE YUNFEN(贺芸芬)、倪亮萍回避表决,获其他无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向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说明;《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035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种类: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信托等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得使用上述资金从事以高风险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选择中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可能性。

  ● 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信托等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得使用上述资金从事以高风险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资金来源及投资产品的额度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选择中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可能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授权人士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单独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3、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四、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033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49.5082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0.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3,705,576.4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0,944,779.7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717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2年8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金额152,259.0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支出为31,840.48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净额35,700.00万元,账户利息净收入(含理财产品收益)5,490.74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流30,00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成交总金额5,099.82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9,288.1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4,655.51万元。具体如下表:

  

  注1:2024年10月27日,公司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23,706股,成交总金额合计50,998,163.75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表格中超募资金回购股份金额为包含交易佣金等费用的金额。

  注2: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销户一次性补流系①公司存放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10066865013005887838)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一“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024年3月,公司对该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办理注销。②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奥浦迈CDMO生物药商业化生产平台”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③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奥浦迈细胞培养研发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奥浦迈细胞培养研发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5月,存放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50131000907376324)已完成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2:公司存放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10066865013005887838)中的募集资金已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并于2024年3月完成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3: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奥浦迈CDMO生物药商业化生产平台”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7月,存放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乐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121938304910287)已完成注销手续,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2年8月,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长乐支行、上海农商银行张江科技支行、交通银行上海张江支行、杭州银行科技支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8月,公司与招商银行长乐支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存放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10066865013005887838)中的募集资金已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并于2024年3月完成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公司存放在招商银行长乐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121938304910287)中的募集资金已按募投项目实际投入进行使用,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且已于2024年7月完成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商业银行及子公司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公司存放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银行账号:50131000907376324)中的募集资金已按募投项目实际投入进行使用,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且已于2025年5月完成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商业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情况参见本节之“(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12个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目前,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仍在董事会授权使用期限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5,700.00万元,其中结构性存款余额15,700.00万元,定期存款余额15,000.00万元,大额存单余额5,000.00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因2025年1月31日处于法定节假日期间,故产品到期日做对应顺延。

  2、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主要原因系四舍五入造成。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在未来合适的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4年10月27日,公司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23,706股,成交总金额合计50,998,163.75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23,706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2025年1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工作。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奥浦迈细胞培养研发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年5月,存放“奥浦迈细胞培养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同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合计2,369.2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 MERGEFORMAT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奥浦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奥浦迈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奥浦迈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形。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本表中募集资金总额数据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注2: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奥浦迈细胞培养研发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节约、降本增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各个环节建设成本费用支出,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化方案,合理购置设备,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

  (2)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3)如后续涉及该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设备尾款等款项的,在该部分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039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浦迈”或“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澎立生物”或“标的公司”)100.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以及过渡期损益情况的议案》,同时,根据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出具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现将澎立生物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已于2025年12月31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36号)同意注册。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过户事宜已于2026年1月办理完毕,同时,公司已分别于2026年2月5日、2026年4月14日完成关于本次交易涉及的首期一次性发行以及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增股份的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15日、2026年2月9日、2026年4月1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一)业绩承诺

  根据本次交易各交易对象与公司及相关方于2025年5月28日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其中:本次交易各交易对象承诺标的公司在2025年度、2026年度及2027年度(以下合称“业绩承诺期”)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5,200万元、人民币6,500万元及人民币7,800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

  (二)实际净利润的确定

  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以立信审计的标的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并剔除因公司向澎立生物员工授予的股权激励(如有)而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澎立生物的影响(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立信出具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以下简称“专项审计报告”),澎立生物2025年度经审计后业绩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基于上述数据,澎立生物2025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四、2025年度业绩对赌安排与实施情况

  (一)取得公司股份的交易对方业绩对赌安排与实施情况

  (1)一次性发行方式支付股份的交易对方

  就红杉恒辰、上海景数、高瓴辰钧、杭州泰格、南通东证、江西济麟、中金启辰、苏州晨岭、幂方康健创投、平阳国凯、武汉泰明、幂方医药创投、上海敬笃、王国安、上海陂季玟、上海宴生、高瓴祈睿、珠海梁恒、嘉兴元徕、上海君澎、上海澄曦、厦门楹联、上海骊宸、苏州国发、钱庭栀合计25名交易对方,其2025年度业绩对赌股份将按如下方式分期按比例解锁:

  1)未完成2025年度承诺净利润的90%,不解锁业绩对赌股份;

  2)完成2025年度承诺净利润的90%,解锁业绩对赌股份的40%。

  基于立信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澎立生物已完成2025年度承诺净利润的90%以上,故上述25名交易对方可解锁的业绩对赌股份具体如下:

  

  注:上述业绩对赌股份的解锁还受限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景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通东证富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武汉泰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泰甫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泰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一元幂方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幂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苏州一元幂方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上述已解锁业绩对赌股份自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进行首期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除前述主体外,其他上表内交易对方的上述已解锁业绩对赌股份自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进行首期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2)分期发行方式支付股份的交易对方

  就PL HK、嘉兴汇拓、嘉兴合拓、青岛乾道合计4名交易对方,其2025年度业绩对赌股份将按如下方式分期支付:

  1)未完成2025年度承诺净利润的90%,不发行业绩对赌股份;

  2)完成2025年度承诺净利润的90%,发行业绩对赌股份的40%。

  基于立信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澎立生物已完成2025年度承诺净利润的90%以上,故上述4名交易对方业绩对赌股份本期发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分期发行股份的解锁受限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表内交易对方的上述已解锁业绩对赌股份自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进行首期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仅取得现金对价的交易对方的业绩对赌安排与实施情况

  (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谷笙澎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谷笙投资”)

  鉴于谷笙投资的业绩对赌安排系基于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故2025年度不触发谷笙投资业绩对赌安排的实施。

  (2)TF PL LTD.

  公司将通过分期支付的方式向TF PL LTD.支付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的10%作为业绩对赌款,业绩对赌款将按照以下方式分期支付,具体如下:

  1)未完成2025年度承诺净利润的90%,不支付业绩对赌款;

  2)完成2025年度承诺净利润的90%,支付业绩对赌款的40%。

  基于立信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澎立生物已完成2025年度承诺净利润的90%以上,TF PL LTD.业绩对赌款本期支付的具体情况如下:

  

  综上,经立信会计事务所专项审计,根据其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按上市公司会计政策/估计调整后,澎立生物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104.90万元,2025年度承诺业绩完成率为98.17%,业绩承诺完成率超过90%,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交易对方2025年度无需对公司进行补偿。此外,对于一次性发行股份的交易对方而言,可解锁一次性发行股份的交易对方的首期股份(具体解锁尚需待法定锁定期结束后);对于分期发行股份的交易对方而言,可按约定发行对赌期首期股份(具体解锁尚需待法定锁定期结束后);对于分期支付现金对价的交易对方而言,可支付现金对价的首期业绩承诺对应的金额。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通过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和交流,查阅立信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中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文件等方式,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

  根据上述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交易对方关于标的资产2025年度的业绩承诺完成率为98.17%,超过90%,未触及补偿义务。此外,对于一次性发行股份的交易对方而言,可解锁业绩承诺期首期对应的业绩对赌股份,即其总业绩对赌股份的40%(具体解锁尚需待法定锁定期结束后);对于分期发行股份的交易对方而言,可按约定发行业绩承诺期首期对应的业绩对赌股份,即其总业绩

  对赌股份的40%(具体解锁尚需待法定锁定期结束后);对于分期支付现金对价的交易对方而言,可支付业绩承诺期首期对应的业绩对赌款,即其总业绩对赌款的40%。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032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比例: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浦迈”)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698,525.76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7,296,486.37元(合并报表),公司母公司期末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24,067,243.5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2、截至2026年4月16日,公司总股本为139,271,991股,以此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7,854,398.20元(含税);2025年度中期公司以每股分派现金红利0.23元(含税),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金额26,116,213.42元(含税),故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3,970,611.62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29.43%,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的69.82%。

  鉴于公司2023年开始实施的股份回购已于2024年10月27日实施完毕,同时公司已于2025年1月8日完成对回购股份1,223,706股的注销工作,上述已回购股份并注销涉及的成交总金额51,002,344.90元(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2025年度预计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04,972,956.52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51.74%,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的135.81%。

  除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外,为进一步回报广大股东,若公司2026年上半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拟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具体分红金额以实际情况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关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利润分配相关数据及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1、上述表格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计算的相关指标,涉及的会计年度为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2、上述表格中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公司分别实施的2023年半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中期、2024年年度、2025年中期以及2025年年度现金分红金额的总额。

  3、上述表格中“最近三个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为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年均净利润金额。

  4、2024年10月27日,公司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同时,经综合考虑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23,706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2025年1月8日,公司已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回购股份的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14,772,460股减少至113,548,754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上述已回购股份并注销涉及的成交总金额51,002,344.90元(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纳入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计算。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综合因素的考量,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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